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确定于9月19日正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随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时形成《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理赔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简称《实务要点》),新增多项与车险示范条款相匹配的规章。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简称《公告》),确定全国各地区交强险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开表示,车险综合改革落地后,短期内对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显然,这次改革对车主来说是个大好的消息。
那么,改革后,购买车险能享受哪些具体福利呢?在改革前,保险到期的车主又该怎么办?听听保险公司业内人士的说法。
交强险保费最多打七折
目前,交强险作为上路必买险种,本身的赔付额度并不高,改革将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详见表1)。
据悉,《指导意见》将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10日的《公告》则明确,将全国各地区的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其中,福建地区实行费率调整方案E(详细分类见表2)。
如果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消费者,交强险优惠可达到30%,也就是交强险最高可打七折。以20万元以下的车为例,交强险基础保费通常在950元左右,若前三年未出险,那么最终保费为950×【1+(-30%)】=665元,将省下285元。
车险已到期怎么办?
在广大车主满心欢喜等待车险综合改革落地的同时,也有部分车主感到困扰:“我的车险9月19日前就到期了,该怎么办?现在续保能否享受到新福利呢?”
人保财险工作人员解释,9月19号前购买车险的车主暂无法享受新政策的全部福利,目前仅交强险可自动升级。也就是说,车险改革前续保的车主,9月19号后一样可以享受新的交强险赔付额度;商业险目前还没有接到可自动转换的通知。提醒车主要及时续保,以免“脱保”出现事故造成财产等损失。
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全面
《指导意见》也对商业险做了新调整,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记者走访了解到,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购买商业险的必选项目,而其他险种则是按需购买。多数车主会购买机动车全车盗抢、发动机涉水等险种。以朱先生今年的车险保费为例,盗抢险约367元、自燃损失险约308元、发动机涉水损失险约76元。综合改革落地后,保费有望省700多元,又能享受同样的保障。
此外,商车险还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