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青)近期,央广网报道我省多地出现未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含有类似商业车险风险保障的“类车险产品”。此“类车险产品”的业务合同并非保险合同,不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应。据部分购买此类产品的车主反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常遇拖赔惜赔、销售方不执行诉讼判决等问题。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衡水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衡水车主:正确购买车险,防范理赔难风险。
正确识别正规的车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车险
消费者在购买商业车险时,有权自主决定通过何种渠道选择哪家保险公司的哪类产品,但一定要选择在具有合法资质保险机构的正规网点和正规销售人员处购买合法的、正规的车险产品,不要轻信买商品送保险、积分送保险、买保险送礼品、巨额优惠等活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目前我市正规合法财险公司共计20家
综合考量,理性购买车险
买车险是为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获得赔付。消费者在购买商业车险时,不应单纯对比保费价格高低来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综合考虑保险公司是否正规合法,以及品牌实力、服务网络、保障规划、理赔服务质量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选择保险公司,理性购买商业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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