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看第一个案例的基本情况吧。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众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我们继续来看第二个案例的情况:今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它还包括家庭或个人纯粹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过年燃放烟花爆竹事故和楼上家庭楼层浸水造成的一系列损失,都在保险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公众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还是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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