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华三集团2018年车辆保险
采购方:[新华三集团]
项目内容:新华三总裁办17辆礼宾车购买车险。
合作期限:12个月,具体承保期限以保单所载日期为准。
2.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要是专业的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必须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许可证且主要范围包含海外险;
供应商所属集团或总公司,需通过3家及以上权威机构认证;
公司整体实力具备《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靠前的优先;
供应商服务机构覆盖全国各城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方发出本公示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他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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