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相关知识问答(一)政策解读首都之窗

一、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

《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

二、当事人应如何自行撤离现场,协商解决交通事故?

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三、机动车撤离现场后应将车辆停在什么地点?

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四、事故车辆在移动过程中,其他车辆怎么办?

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让行,确保安全。

五、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六、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怎么办?

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一)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二)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驾驶人标划现场后,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七、哪些交通事故应标划现场后,立即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八、驾驶人应随车携带哪些物品?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最好在车内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停车位置,填写《协议书》自行解决交通事故。

九、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何标划停车位置?

对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十、在撤离现场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另一方当事人怎么办?

另一方当事人应记清逃逸方的车型、车号、逃逸驾驶人特征等基本情况,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

根据《办法》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

十一、当事人如何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办法》第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十二、《办法》第七条中所列8类事故情形都包括哪些具体情形?

《办法》第七条中所列8类事故中共涉及到43种情形,分别是: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三、当事人应当如何填写《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六)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在协议书的背面)。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十四、如何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一)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双方同等责任

1.双方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

2.受理方保险公司应无条件为事故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事故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的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3.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可以根据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通过交强险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事故车辆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各自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2000元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十五、办理保险理赔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二)事故车辆行驶证;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四)事故车辆保单;

(五)索赔申请书;

(六)事故车辆的损失照片;

(七)事故车辆定损单;

(八)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和修理明细清单。

手续齐全后,保险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索赔或单位办理索赔时,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

十六、办理保险理赔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及时报案

(二)准备齐全的理赔材料

根据保险理赔规定,在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时,应按要求提供齐全的理赔材料,使事故当事人及时顺利获得保险赔款。

十七、当事人如何对损失赔款自行协商解决?

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可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并作为证据留存。

十八、无责方当事人不要求赔偿的,如何处理?

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

十九、当事双方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如何处理?

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十、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事故,当事人不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一、对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二十二、在哪里获取《协议书》?

《协议书》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负责监制,免费发放给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三、《办法》实施后保险理赔有何变化?

(一)简化理赔手续

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所需的理赔材料。对于理赔中产生的问题,由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协商解决,减少事故当事人往返奔波于两家保险公司。

(二)提高理赔效率

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由受理方的保险公司对双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准备理赔材料,另一方保险公司无条件接受,不再重复定损,有效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THE END
1.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车祸致人受伤后保险理赔程序介绍→MAIGOO知识摘要:很多车主或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后,由于不懂得保险理赔程序,在盲目向受害人一方支付赔偿款后,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时常发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当怎么办理交通事故理赔程序?第一步: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这里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后保险理赔的相关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https://www.maigoo.com/goomai/200598.html
2.走保险修车流程包括哪些环节?走保险修车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导读:走保险修车流程包括报案、定损、维修及理赔等环节。车主报案的时候,提供报案人姓名、与被保险人关系、报案人联系地址、电话、其他联系方式。保险公司会指定地点定损,确定车辆损失情况,这样才能计算出理赔的数额。最后保险公司将钱打给维修厂。https://www.64365.com/zs/1033528.aspx
3.车险理赔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车辆出险需要做好哪些工作财产损失车险理赔的基本流程:报案-查勘-定损-维修-理赔 报案:通知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4S店 查勘: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事故是否真实 定损:到保险公司定损中心、或有定损资质的4s店定损 维修:修复损失车辆 理赔:提供相关单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核赔通过后进https://www.fabao365.com/baoxianlipei/22509/
4.车辆在外地出险保险怎么处理流程暑假期间,各大省市都迎来了旅游的高峰期,许多家长趁着暑假带着孩子自驾游出去旅游玩耍,那么车辆异地出险怎么理赔?车辆异地出险处理流程:一、异地车险理赔之报案车主在需要汽车保险理赔时,首先要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险的信息。 车辆异地出险怎么理赔 附处理流程! https://www.shenlanbao.com/he/421712
5.汽车保险理赔的流程是什么?有车一族进来看下,关键时可能用到小明的车辆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车辆的损坏。以下是小明进行汽车保险理赔的详细流程: 小明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的发生,并提供事故的基本信息。 保险公司要求小明提供相关的理赔申请材料,包括事故证明、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维修发票、照片等。 https://www.dongchedi.com/article/7256433978247512591
6.保险理赔服务指南车辆理赔,车损险理赔,意外保险理赔(一)车险理赔需知 尊敬的客户,根据保险条款要求,也为了保护您的利益,请您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尽快拨打我司95590专线电话报案,我司理赔人员将及时与您联系进行查勘、定损。在事故最终损失确定后,为确保您能尽快领取赔款,请及时将理赔所需各项单证在我司就近通赔网点进行递交,并确认您的领款方式。如果您对赔款支付或理赔https://www.95590.cn/bjlp/lpbwzn/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