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
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下同。
2.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工具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原因
无。
二、股东信息
(一)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经营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务实推进卓越战略优化实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战略服务加力提效,创新变革深入推进,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业务发展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261.72亿元,同比增长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9.6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
本集团资本实力进一步充实,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2,458.2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6元/股,较上年末增长1.4%。
(二)保险业务
1.人保财险
2024年一季度,中国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八项战略服务”1
1即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服务绿色发展、服务安全发展、服务区域发展、服务“一带一路”。
,深入实施“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科技”新商业模式,持续优化保险产品供给,全面实施风险减量服务工程,持续推动客户服务提质增效,着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报告期内,人保财险2
2此处为人保财险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138.43亿元,同比增长5.9%;综合成本率为97.9%;实现净利润58.71亿元。
人保财险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3
分类明细如下:
2.人保寿险
2024年一季度,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寿险”)持续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卓越战略,深入开展业务模式创新和管理模式变革,实现了新业务价值有效提升。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47.86亿元,同比增长23.4%;实现净利润38.21亿元;新业务价值可比口径下同比增长81.6%。
人保寿险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3.人保健康
2024年一季度,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健康”)积极落实集团卓越战略,持续践行“四新”发展思路,加快构建“6+1”业务格局,纵深推进“健康工程”,经营质效稳健增长。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实现保险服务收入68.41亿元,同比增长40.6%;实现净利润15.20亿元。
人保健康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三)资产管理业务
四、其他提醒事项
五、新会计准则下的季度财务报表
(一)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二)2024年1-3月和2023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和2023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续)
(三)2024年1-3月和2023年1-3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五)2024年1-3月和2023年1-3月的母公司利润表
(六)2024年1-3月和2023年1-3月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19证券简称:中国人保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H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5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廷科先生、赵鹏先生、李祝用先生、肖建友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清剑先生、苗福生先生、王少群先生、喻强先生、宋洪军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崔历女士、徐丽娜女士、王鹏程先生、贝多广先生、高平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4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集团内部交易评估报告》、《集团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度主要股东行为评估情况报告》,并同意将《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集团内部交易评估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廷科先生简历
赵鹏先生简历
李祝用先生简历
肖建友先生简历
肖建友先生,55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高级经济师。肖先生于1994年8月进入本公司至1996年8月,1996年8月至2019年5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8年3月任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8月任副总经理、2013年2月任分公司负责人、2013年4月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1月任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副总裁。2019年6月获委任本公司副总裁、2022年7月获委任执行董事至今;肖先生亦兼任人保寿险执行董事、总裁、副董事长,人保再保董事长。肖先生曾兼任人保寿险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人保香港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肖先生于2020年11月起任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2021年6月起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副理事长,2023年3月起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肖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江西中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并于1994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王清剑先生简历
王清剑先生,59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87年8月起先后在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司、综合计划司、综合与改革司工作。1997年5月至2000年7月在中国驻马耳他大使馆工作,曾任三等秘书、二等秘书(副处长级)。2000年7月进入财政部至2001年3月任政策规划司副处长级干部,2001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综合司收费基金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2005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主任(正处长级),2011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主任(副司长级)。2017年7月任财政部派驻本公司国有股权董事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王先生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挂职任江西省吉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先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4年4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苗福生先生简历
苗福生先生,59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苗先生于1984年7月至1992年6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1992年6月进入财政部所属中国财经报社工作,曾任办公室副主任,国际部、经济社会部副主任,政府采购编辑部、新闻中心主任,财经专题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宏观经济部主任,地方财经部主任;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财经报社副总编辑(副司长级),2013年7月至2021年1月任总编辑(正司长级)。2020年12月任财政部派驻本公司国有股权董事至今,2021年1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苗先生于2019年6月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19年10月起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12月获国务院给予政府特殊津贴。苗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王少群先生简历
王少群先生,54岁,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1992年8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任金融稳定局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调研员、处长,保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二级巡视员、保险处处长。2020年12月任财政部派驻本公司国有股权董事至今,2021年2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王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喻强先生简历
喻强先生,51岁,高级经济师,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喻先生于1995年8月至2000年7月期间,供职于原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任科员;2000年8月至2003年9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任科员;2003年10月至2018年12月,供职于原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先后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供职于原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先后历任处长、二级巡视员。2021年8月任财政部派驻本公司国有股权董事至今,2021年9月起任中央汇金投资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至今。喻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1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高级公共行政管理(MPAM)硕士学位。喻先生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宋洪军先生简历
崔历女士简历
崔历女士,51岁,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2000年6月至2008年8月在美国华盛顿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资深经济学家;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香港金融管理局担任外事部主管;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在苏格兰皇家银行任首席中国经济学家;2012年4月至2015年1月任高盛投资银行全球投资研究部董事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任国际金融论坛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2月至今担任建银国际证券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宏观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及中国金融40人论坛特邀成员。2012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2016年6月至9月兼任香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副教授。崔女士于2021年9月获委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崔女士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国际经济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徐丽娜女士简历
王鹏程先生简历
贝多广先生简历
高平阳先生简历
高平阳先生,44岁,现任香港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副院长。高先生2008年7月至2020年6月,在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ChicagoBooth)任教,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2020年6月加入香港大学任职至今。高先生的研究涵盖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多项成果发表于国际顶级期刊。2023年11月起担任中原银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HK.01216)独立董事至今。高先生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会计学学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2008年12月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
崔历女士、徐丽娜女士、王鹏程先生、贝多广先生已经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高平阳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七)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王鹏程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专业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且在会计、审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提名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本人贝多广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人高平阳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七、王鹏程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专业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在会计、审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证券代码:601319证券简称:中国人保公告编号:临2024-015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A+H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24年A+H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A+H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