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公告
东莞市致通贸易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因新版换证及地址变更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东莞市致通贸易有限公司
机构编码:5F1002540000000000
许可证流水号:00023496
设立日期:2011年09月02日
发证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275号阳光天地商务中心4栋1207房
东莞市致通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9日
货运保险网网上投保协议
欢迎您阅读货运保险网(以下简称“我公司”)货运险网上投保协议,本协议叙述了您在我公司使用网上货运险投保服务所须遵守的条款、条件及一般原则。为获得我公司提供的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您”)在选择使用该服务前,应首先阅读、同意并接受该服务所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以下明示载明的和因被提及而纳入的条款和条件。为获得我公司提供的货运险服务,您应当同意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资料填写程序,您在进行投保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您完全接受“货运保险网网上投保协议”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被提及而纳入的条款和条件。本协议自您接受、使用我公司货运险网上投保服务时持续有效。
一、服务的确认和接纳如果您选择“同意”表示接受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被提及纳入的条款和条件,一经确认,本协议作为您和我公司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我公司服务内容我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在我公司网络平台上推出货运险服务。在您选择投保时,可以自由选择三家保险公司中的一家。我公司负责您基本资料和投保资料初步审核工作,核保以及出险理赔工作由保险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您只需在我公司网站上填写基本信息以及投保信息即可实现投保。
三、我公司的权力和义务1、我公司有权对页面的功能进行修改完善,我公司对页面上的所有功能有最终解释权;2、我公司根据公平、公正,尊重市场的原则对您发放费率,收取保险费用,对费率有最终解释权;3、我公司不参与核保和理赔两项业务的操作,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4、我公司每份保单执行最低收费,国内部分为RMB80.00,涉外部分为USD15.00;5、我公司负责网上投保页面的开发,页面功能出现问题,我公司会在2个小时之内解决或给出最优解决方案;6、我公司有责任随时帮助您解决其在投保过程中的疑问;7、我公司负责您基本信息和投保资料的审核以及传输给保险公司。
四、您的权力和义务1、您对费率有特殊要求的,可与我方协商后确定;2、您通过我公司平台在线投保,有向我公司缴纳保费的义务;3、您必须在我公司要求之日前缴纳,如因保费未及时缴纳造成的投保延误或投保不成由您自己承担;4、您必须认真选择保险公司,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因您资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己负责;5、若您在投保过程中,发现功能性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公司,我公司会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给出应急服务确保您投保成功6、您必须提供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机构代码证/企业组织代码证、企业在银行的开户银行和帐号进行备案,若由于未及时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造成的投保延误或投保不成等后果,由您自己承担;7、我公司客服审核后,若您未能及时进行修改,造成的投保延误或投保不成等后果,由您自己承担;8、当您需要理赔时,应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若报案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您自己负责;
六、投保说明1、选择保险公司您一次只能选择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同一货票的货物不得同时选择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一货多投的货物出险后,只能得到一家保险公司的赔偿;2、阅读投保协议您必须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并接受,方可进行投保,若由于您阅读不仔细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3、填写投保单您必须认真、准确、真实的按照投保单要求填写,若由于您填写资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自行承担;4、提供备案资料请您在投保提交成功后,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机构代码证/企业组织代码证、企业在银行的开户银行和帐号进行备案,若由于您提供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己承担;5、查看投保单状态投保完成后,请您到“投保单管理”中查看您的投保单状态;6、缴纳保费当您的投保单状态为“需缴费”时,请您查看需缴纳的保险费用。7、逐笔申报保险公司对一些特殊货物、特殊地区、特殊的附加险、特殊保险金额的保险标的要求您单独申报,所述特殊标的在每家保险公司投保单的特别约定里有明确说明,请您投保时查看。如需投保请到保险专区页面下载特殊业务投保单进行填写。
七、保险范围我公司提供的货运险平台承保范围根据保险公司承保范围而定,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范围为全球各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范围为货物始发地或目的地之一为中国大陆地区。其中保险公司在投保单内特别约定的非承保地区除外。
八、保单和发票的发放和邮寄说明原则上,保单和发票不执行一票一寄,正常情况下,保单和发票累计10次(含10次)以上进行统一邮寄,您有特殊要求请与客服联系。
九、理赔说明被保险货物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时,您或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保单上制定的机构进行现场勘察或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根据法律法规等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您或被保险人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提出书面理赔;对受损货物,您或被保险人负有及时施救的义务;当您或被保险人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货损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时,应提供如下单证:保险单、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有关照片、索赔清单、向责任方索赔的书面单证及保险合同或条款规定的其它单证。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我公司只协助理赔业务。
十、不可抗力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2)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3)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我公司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因本协议或我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您或我公司在仲裁进行期间,可向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为保护您或我公司的权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临时或初步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