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车子出了问题,回5S店维修,我根本不会想到,这竟然是一辆二手车,而且是曾经被维修过的二手车!”
最近两个多月,昆明的李女士一直为这件事情烦心。花43万元买的新宝马车,开了一年半才发现是辆二手车,能不让人生气吗?
更糟心的是,找4S店理赔时,对方竟然这样说……
这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
“2016年的8月9日,是我生日,我爸爸给我准备了一个惊喜,就是要送给我一辆宝马车。”
可以想象,李女士知道这个惊喜的时候会有多高兴。
当时他们确定车价在40万—50万元之间。所以,生日的前几天,李女士就和爸爸一起,在昆明多家销售宝马、奥迪等车辆的4S店,把同等价位的车都看了一遍。
“不过,现在买车很难遇上现车的”大家都知道现在买车的状况,基本都要等。可李女士是8月9日的生日,一家人都在心里觉得:要是能在当天提到车就太完美了。
(昆明宝瀚宝马5S店)
“当时我朋友的朋友是昆明宝瀚宝马5S店的销售顾问,跟他联系后,他说没有现货,但是完全没有想到……”
“天啊,我一听是香槟色的,价位和性能都符合我的要求,我当然高兴啊,很快就拍板要了这个车!”
(李女士所购买车型宝马528LixDrive四驱车)
8月8日,李女士在昆明宝瀚宝马5S店讨价还价后,向店里申请了2、3个点的优惠,大约比正常购车便宜了1、2万元,以43万余元买下这辆宝马。
8月9日,他们一家人高高兴兴把新车开回家,当天全家人还到餐馆聚餐,为李女士庆祝了一番。
维修才发现之前就有维修记录
新买的宝马车,李女士非常爱惜。可好景不长,开了一年多,宝马车就出了问题,当李女士开回5S店去维修时,却发生了让她意想不到的问题。
李女士说,2017年6月份左右,宝马驾驶室电瓶黄灯报警,她把车开到宝瀚宝马5S店,维修师傅称,电瓶正负接触螺丝钉松动,只需要加个铁片固定一下即可。维修师傅简单处理后,她在后来使用宝马车的过程中,没有出现过纰漏。只保养过三次。
可是,2018年1月底,李女士开着爱车等红绿灯时,宝马车突然没有自动启停功能。她又将宝马车开到5S店,工作人员说:“电瓶坏了,需要更换电瓶,更换电瓶需要2000元材料费,再加1000元的工时费,总共是3000元。”
更让李女士震惊的是,工作人员告诉她:“你的车之前有一项维修记录。”并且拿出了维修记录,这让李女士很气愤:“用了新车的价格、新车的购置税买了一辆‘问题二手车’,很气人。”
“问题宝马”存在的不是小问题
李女士的宝马车之前到底是什么问题?
工作人员把维修记录从电脑系统里调出来给李女士看,系统显示:2016年3月24日,一辆拖车把这辆宝马车拖进店里,更换过燃油控制单元,还进行了编程。
(工作人员调给李女士看的维修记录)
据了解,燃油泵控制单元发生故障时可能会导致这些影响:
1、燃油供给系统工作不稳定,经常断断续续熄火,而且有时熄火后还能打着;
2、燃油泵控制单元发热,用手摸有烫手的感觉;
3、汽车熄火后,在汽车右后侧也能听到持续不断的嗡嗡声,电瓶经常亏电;
4、仪表盘上电瓶灯、发动机故障灯、EPC灯三个故障灯同时报警。
最大的影响可能就是会无缘无故熄火。如果在野外、高速公路、无人区,突然发生了燃油泵控制单元损坏的故障,发动法启动,这是机无非常尴尬也危险的。
而李女士所买的车,之前就是更换过这个重要的部件。这一点据李女士说,在此次修车之前并没有工作人员告诉过她,作为消费者也是不可能从外观上获悉的。
“提车时,我也纳闷过为什么这车会有700公里的行驶里程?”李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之前有个人曾开了发票想买这个车,但是还没开出门就发现后备箱会自动弹开,不愿意要了。也就没落户。
“不过后备箱修好了,你要相信我们不会骗你的”李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是这么劝她的,而她也想着车辆运输过程中自然会产生一些里程,再加上是朋友的朋友做保证,也没有多怀疑。哪知道却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内部问题!
一过315,脸嘴全变了
当天,经销商给李女士提供一辆免费代步车暂时使用。
从那个时候开始,李女士多次找到宝马5S店协商处理,最先提出要求:退一赔一,也就是说,要求经销商重新提供一辆同款新宝马给她,这辆问题宝马车则更换电瓶后,归她继续使用,却遭到经销商的拒绝。
“如今,经销商收回了代步车,还提出,我的宝马车停在他们店里,每天要50元停车费。”李女士说,虽然之前那辆车并没有最终落户,但的确是出售并已经使用了一个月的,这对后来的购买者来说,就是二次销售的二手车。
“一开始没想曝光,我父亲都说开门做生意不容易,都是在想协商解决”李女士说,自己突然变得这么气愤,是宝瀚宝马5S店的态度180度大转弯,而转折点就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之后。
“315之前我感觉态度还是可以的,但是315一过,态度突然很强硬,表示只给我更换电瓶。”李女士说,宝瀚宝马5S店人员表示:这就是他们对于整件事件最后的处理的结果。
仅口头告知过是辆召回车
昨天下午,公关部负责人李某回复春城晚报(hai-ccwb):李女士购买的宝马车属于公司自损车辆,销售员在卖车时,就口头告诉过李女士,属于召回车辆,因为第一个车主购买后,使用了1个月左右,燃油控制单元就出故障,公司就召回了这辆宝马,第一个车主行驶了700多公里。
“更换燃油控制单元,可以正常使用的,所以车价与新车相比,优惠幅度较大,新车价标价48万多元,优惠后价格为43万余元,优惠了5万多元。”李某说。
李某还说,这件事,李女士还向消协投诉过,消协工作人员也来调解过,但李女士要求太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建议李女士走司法途径解决。
他也承认,经销商确实收回了代步车,如果李女士一直把她的宝马停在5S店里,每天的确要收取50元停车费。
但对于这些问题,李女士却说:“在买车的时候,没有人在任何协议或合同上备注过这是召回车。”
李女士甚至认为,5S店存在用后备箱故障的问题来偷换概念、恶意隐瞒更换了核心部件的事实。
有类似案例获“退一赔三”
小编查询发现,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城市也发生过。
去年,重庆一对夫妇突然发现,花29.6万元买的二手奔驰问题不断,打算卖掉时才发现竟然是一辆肇事车,保险理赔金额达30.22万元,比他们购车的裸车价还高。
最后,这对夫妻以“经销商隐瞒足以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要信息,构成了消费欺诈”提起上诉。按照新消法,要求“退一赔三”,即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并赔偿购车款的3倍钱款。
根据我国新消法的规定,类似情况走法律程序后,已出现过一些“退一赔三”的真实案例:
2014年3月15日,我国实施了新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俗称“退一赔三”。
2015年3月底,温州人黄先生购买了一辆104万余元的路虎揽胜,后发现该车销售前更换过变速箱。同年8月10日,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判4S店赔偿黄先生购车款314.4万元,即“退一赔三”。
2015年1月,重庆人张先生花18万元买新车,却买到二手车。10月,渝中区法院判决4S店“退一赔三”,即张先生可被退款18万元,再获赔55万元。截至发稿时,该案二审判决仍然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