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在阿根廷购买价格超过225万比索的汽车,就需要缴纳“豪车税”。按照现行官方美元汇率,即28100美元的汽车,就需要缴纳这一税种,这是“豪车税”的第一个等级,税率为20%。第二个等级,汽车价格超过415万比索,按照现行官方美元汇率,折合51000美元,该等级的税率为35%。
到11月底为止,“豪车税”的起征点是204万比索,为避免受该附加费影响,市场上很多车型售价都“限制”在这一税基之下。
这种被视为“奢侈”税的税种,在阿根廷已经应用多年。在克里斯蒂娜·基什内尔执政时期设立,2014年曾达最高水平。在毛里西奥·马克里就任后,这一税种被取消,但阿尔贝托·费尔南德斯上台后重新恢复这一税种。实际上,已经对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以前是根据坎比莫斯政府确立的按照通货膨胀计算的,现在转为以批发指数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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