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浏阳市蓝天碧水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个专项实施方案》现正式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度浏阳市蓝天碧水保卫战宣传专项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市蓝天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浓厚宣传氛围,发动更多群众参与,现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参与媒体
1.市属媒体平台: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掌上浏阳等。
2.邀请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市、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红网、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长沙晚报、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政法频道、长沙新闻广播、星辰在线等省属、长沙市属媒体参与宣传报道。
3.适时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环境报等央媒参与宣传报道。
二、宣传重点
(一)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对各级干部治理能力和实干作风的现实考验,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家园。
(二)重点领域。严格执行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个严禁”的通告》,突出抓好控尘、控车、控排、控烧、控煤、控油等“六控”工作,具体如下:
1.控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枯枝败叶;抓好秸秆禁烧及其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在清明、中元等重点时段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积极践行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2.控尘: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渣土处置新规范”和“三查”工作机制;道路扬尘、裸露地块扬尘污染等系列举措和机制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控尘工作,对各单位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进行正面宣传。
3.控车:做好城区机动车电动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检测、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城区通行路权、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系列举措的宣传,倡导绿色出行。
4.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整治: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规范维护、运行油烟净化设备或油烟超标排放、《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暂行办法》、严禁露天烧烤、熏制,创建绿色餐饮示范街的宣传引导。
5.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做好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业窑炉治理、燃气锅炉低氮化改造等企业的宣传引导,推动企业积极履行蓝天保卫战社会主体责任。
7.控煤、控油:做好禁燃区煤炉销售动态退出,煤炉使用动态清零、非法存储、销售、使用劣质燃油、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等宣传,倡导企业拒绝使用劣质油品。
8.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宣传: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宣传,特别是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典型宣传。在掌上浏阳开设曝光台,积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强化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蓝天碧水保卫战。同时积极宣传蓝天碧水保卫战中先进人物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先进事迹,展现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不畏艰苦的必胜决心,营造示范效应。
三、宣传工作安排
(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2.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市蓝天碧水办统筹安排每次宣传报道,提前策划,突出主题。融媒体中心要安排记者深入一线扎实开展采访,选取好报道角度,提炼采访素材,采写出鲜活动感,既有深度又有温度的新闻,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引导,回应关切。各责任单位要妥善处置好突发敏感事件,按照时度效要求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
1、2020年度浏阳市蓝天碧水保卫战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2、“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新闻报道统计表
附1:
2020年度浏阳市蓝天碧水保卫战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
类别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新闻宣传
本级媒体宣传:浏阳融媒体中心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浓厚氛围。
3、充分挖掘为蓝天碧水保卫战奋斗在一线的执法人员、基层干部、环保志愿者先进典型事迹,组织采访报道(由蓝天碧水办确定采访对象);
6、积极向上级媒体推稿,原则上要求每月成功推送报道5条以上;
7、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前将本月本级媒体报道及推稿情况统计表(附件)发送至蓝天碧水办(liuyanglantianban5@126.com)。
全年
1、做好蓝天碧水保卫战全市重大会议、重要行动的外宣报道;
2、及时总结推介浏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典型事迹、创新举措、突出成效,适时邀请中央、省级、长沙市级主流媒体来浏采访报道;
3、与新湖南、红网(时刻新闻)、掌上长沙等上级新媒体平台合作进行专题策划,推出有深度、有广度、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报道和新媒体作品。
新闻线索报送: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做法经验、特色亮点,及时报送新闻线索。
3、各单位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前将新闻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发送至蓝天碧水办(liuyanglantianban5@126.com)。
经开区、高新区、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等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
融媒体中心负责制作,蓝天碧水办、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水利局(河长办配合。
社会宣传
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宣传视频
在全市主次干道、各大广场的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各园区、各机关、各级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及楼宇电视播放宣传视频和标语,每天10次以上。
内容由蓝天碧水办提供,经开区、高新区、市直机关工委、融媒体中心、城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两型产业园、各乡镇(街道)负责刊播。
内容由蓝天碧水办提供,经开区、高新区、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两型产业园、各乡镇(街道)负责印制张贴。
在全市各建筑工地围挡等地方张贴标语、海报,并保持完整,做好维护,适时更换。
内容由蓝天碧水办提供,住建局负责印制张贴。
倡议书、宣传册
各园区、乡镇(街道)印制发放倡议书及宣传册,确保到村到户。
内容由蓝天碧水办提供,各园区、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推广。
加强宣传引导
在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时段开展文明祭扫宣传引导。
文明办、各乡镇(街道)。
活动宣传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引导志愿者开展宣讲、骑行、植树等各类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逐步开发和创新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和方式,推动蓝天碧水保卫战更全面、更深入的开展。
蓝天碧水办、文明办、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围绕环保节日组织活动宣传
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由乡镇(街道)申请承办,设一个主会场,多个分会场。
环境日期间
自然资源局、长沙市环境局浏阳分局、各乡镇(街道)。
舆情管控
舆论引导
对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网络舆情实时管控并及时化解
网信办及各责任单位
附2:
“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新闻报道统计表
(2020年月日-月日)
单位:
标题
刊播媒体
版面和链接
2020年度浏阳市裸露黄土复绿控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法规,以及《长沙市“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浏阳市“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裸露黄土复绿控尘集中整治,控制扬尘污染源头,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集中解决裸露黄土扬尘污染问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态优先、以块为主、分线落实”的原则,以最严的城市管理措施,防控新发裸露黄土问题,全面巩固前期复绿控尘整治成果。长沙市牵头部门将于2020年3月前完成全市裸露地块卫星图斑复核工作,并要对照结果,在6月前完成除在建工地外的复绿整治工作,9月前实现裸露黄土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复绿措施
2.闲置地块、待开发裸地等三个月内不施工的,由用地权属单位,以播撒草籽方式,实行全面复绿。
3.两年内不投入开发建设的地块,和无明确责任主体的裸露黄土由属地职能部门实施复绿。
4.利用卫星影像技术,对裸露黄土问题实施动态复核、及时交办,按责任分工全面复绿。
(二)防控措施
3.待开发闲置地管理,由属地负责日常巡查监管,严查新发裸露黄土问题,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
4.市级主管部门分线组织监督检查,对擅自毁绿造成新发黄土裸露违法行为,由有权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查处。
三、责任分工
市蓝天碧水办统一领导全市裸露黄土复绿控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以块为主、分线落实的机制,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召集联席工作会议;负责做好城区裸露黄土问题的数字化采集、交办及复核;负责监督指导市政道路、公园维护改造项目工地裸露黄土整治;负责监督指导绿化规划的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按标准实施复绿。
2.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工地、线性工程、拆除工地等作业区域裸露黄土整治监管指导,并督促建设业主做好覆盖复绿工作。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购的国有存量储备土地裸露黄土整治和复绿工作;指导属地对待开发国有闲置用地、拆迁工地等裸露黄土整治和复绿工作。
5.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园区、辖区开发建设项目裸露黄土和非责任主体裸露黄土的统筹整治工作;负责制定辖区裸露黄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整治步骤
1.全面核查建档阶段(2020年2月29日前)
根据长沙市牵头责任部门反馈的卫星影像图斑采集数据,我市责任部门立即分线核查图斑现场情况,对需要整改整治的问题予以再交办;各职能部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迅速制定辖区裸露黄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销号目标,挂图作战。
2.全面整治复绿阶段(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治内容及要求,全面开展裸露黄土复绿控尘集中整治,对应整治的裸露黄土逐一实行挂牌销号,确保全面覆盖、复绿工作及时到位。
3.全面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1日至8月30日)
市蓝天碧水办牵头组织,根据摸底台账和日常督查发现的裸露黄土问题(未列入摸底台账的),对全市裸露黄土复绿控尘集中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裸露黄土整治是扬尘防控的重要源头,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裸露黄土复绿控尘专项整治工作,服从蓝天整治工作整体调度安排,做到专人负责、专项落实,清零存量、严控增量,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2.科学有效推进,确保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地域、气候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复绿控尘措施,能硬化必硬化,不硬化必覆盖复绿,对预计裸露三个月内的不能硬化的黄土可选择覆盖膜防尘,同时做到经济环保,覆盖膜尽量不残留在土壤内,减少二次污染。
3.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市蓝天碧水办将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统筹调度,各责任单位要确保政令畅通,按照整治步骤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采取周调度、月小结,做到信息报送全面、准确、及时,联治联防联动的体系到位。
4.强化督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市蓝天碧水办将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专项整治情况将纳入对各责任单位2020年度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应夯实建设单位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科学引导、有序指导,加强监管执法,建立长效机制。
附:2020年度浏阳市裸露黄土复绿控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
2020年度浏阳市裸露黄土复绿控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
裸露黄土复绿控尘专项整治
全面核查建档
负责对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属地的裸露黄土地块进行摸排建档。(建设工地、线性工程、拆除工地、闲置地块、收购的国有存量储备土地)
2月29日
城管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城建集团
水建投
交建投
各乡镇(街道)
园区管委会
2
全面整治复绿
利用春季时段,重点做好裸露黄土播撒草籽复绿工作,对应整治的裸露黄土逐一实行挂牌销号,确保全面覆盖、复绿工作及时到位。(2月29日之前的摸排情况需在3月31日前完成整治)
5月31日
3
全面检查验收
根据摸底台账和日常督查发现的裸露黄土问题(未列入摸底台账的),对全市裸露黄土复绿控尘集中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8月30日
市蓝天碧水办
蓝天碧水办
2020年度浏阳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专项实施方案
进一步提高全市施工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扬尘污染管控意识,确保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措施严格按照《长沙市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规范》8个100%要求落实到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按照交通、水利、建设、提质维修等项目类别,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行业领域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原则,同时,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确保管控效果。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项目扬尘污染管控防治工作,并加强与各部门工作联动,强化属地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做到“8个100%”。按照《长沙市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规范》“8个100%”要求,持续提升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实施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的属地负责制。
(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做到全覆盖。市级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实现规模工地全覆盖动态监测,建立扬尘防治视频监管台账,保存影像资料。
(三)绿色施工工地做到示范引领。继续深入推进绿色施工工作,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水平,推动项目创建建筑绿色施工工地。
(四)夯实主体责任做到源头治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在扬尘防治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平台信息化程度,从资金上、制度上、日常培训监管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的扬尘防治知识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对全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并组织对全市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监管责任单位开展工作督查;对全市已纳入建设程序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进行执法检查。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督促集体土地上征收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已纳入建设程序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水利部门负责水利水务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五)城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维修、拆违工程、养护工程、五小工程、前期场地平整(土方施工)、建筑垃圾处置与消纳等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
(六)城建集团、水建投、交建投、工建中心及各园区、乡镇(街道)负有政府代建业主职责的平台公司,负责其组织实施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七)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两型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其审批项目和征拆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其管辖范围内非自身审批监管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五、组织机构
成立浏阳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陈旭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工建中心、市城建集团、市水建投、市交建投、经开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并成立扬尘治理专项工作督查组,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检查、督查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城市品质提升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提高,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附:2020年度浏阳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重点任务分解表
已纳入建设程序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
坚持工地扬尘污染管控“8个100%”,持续提升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长期坚持
集体土地上征收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已纳入建设程序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局
4
水利水务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
5
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维修、拆违工程、养护工程、五小工程、前期场地平整(土方施工)、建筑垃圾处置与消纳等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
6
所属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7
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2020年度浏阳市大气面源污染管控专项实施方案
2020年是国家、省、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巩固强化全市大气面源污染整治成效,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根据《长沙市“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浏阳市“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加强道路扬尘、餐饮油烟、违规夜市及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等方面监管执法和污染源治理,构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精准防控“小、散、乱”面源污染,整体提升市容环境面貌和质量。
(一)道路扬尘治理方面:提升环卫清洗保洁维护质量标准,推进机械化维护作业,实现道路机械化清洗清扫率达90%以上,实现主城区道路清洗保洁100%全域覆盖。
(二)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加强在营餐饮服务项目日常监管和餐饮服务项目“新、改、扩”源头监管,实现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100%,有效减少餐饮业油烟排放。
(三)露天烧烤违规夜市整治方面:严格落实夜市规范点创建标准、管理要求,全面取缔露天烧烤、违规夜市,确保全市主次干道、重点部位无违规夜市、露天烧烤等违法经营行为。
(四)露天焚烧垃圾整治方面:强化属地防控治理,健全问题发现、清单督办、快速处置、违法追究机制,实现城区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处置率100%,严查重处违法行为。
(一)加强道路清扫清洗降尘
1.深化实施环卫保洁降尘。按照“建体系、全覆盖、见本色、常态化”要求,提升工作标准,优化作业机制,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全域保洁,强化监管,提高效果。坚持夜间环卫大清洗(22:30-次日凌晨6:30)、周五全市卫生大扫除、日常补洗喷雾降尘和周六、周日双休日大清洗机制。
2.强力落实特护期保洁降尘措施。大气污染特护期间,每天确保对主要道路喷雾降尘3次以上并加大其他时段、重点部位清洗作业频次,确保道路保洁降尘效果。强力推行人机组合清洗清扫精细化保洁除尘措施,增加作业强度,提高道路洁净度。
3.突出抓好源头污染重点问题处置。对城郊结合部道路、建设工地出入口、渣土运输车辆集中行经沿线道路、城区桥梁及其结构性设施等重点污染源加强冲洗,加大喷雾降尘力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4.快速处置环境卫生污染突发问题。对渣土、砂石等突发性路面污染,建立快速保洁机制,处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快速处置到位。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实施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1.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油烟防治常态监管。乡镇(街道)分块实施,全面实行餐饮服务单位建档造册和动态台账管理,加强在营餐饮服务单位油烟防治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规范安装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主城区餐饮油烟防治四到位(建档造册全覆盖到位、油烟净化设施全安装到位、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到位、每月定期巡查监管到位),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加大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源头管控力度。按照《长沙市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落实,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分批制定和公示全市餐饮服务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禁设区域名录,在商事登记过程中采取法规提示、申请承诺方式,对禁设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依法不予商事登记和证照办理,加强源头管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实施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露天烧烤和违规夜市执法整治
1.全面构建立体防控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园区、街道(乡镇)露天烧烤和违规夜市整治主体责任,落实街道(乡镇)第一防控责任,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网格巡查队伍,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网格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加大市级督查督导,全面实施露天烧烤和违规夜市交办、督办清单管理和销号制度,坚持“控新增、治存量”,确保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巩固一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2.加大关键时期应急治理。紧盯夏秋季违规夜市高发期、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时启动违规夜市、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整治频次,严肃整治查处各类露天烧烤、违规夜市违法行为;推进最严执法和“一案多查”,对各类违规夜市、露天烧烤违规行为一律根据违法情节处以自由裁量权相应基准内最高处罚,对违法行为涉及市容、环保多个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展溯源深挖和并案查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存在反复、市民投诉严重的,依法顶格处罚,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确保整治到位。
4.全面推进集体食堂油烟防治管控。为全面提升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各主管部门需对所属机构或管理单位加强油烟污染管理规范。城区内各市直部门食堂(相应单位负责推进)、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堂(相应乡镇(街道)负责推进)、学校(教育局负责推进)、医院(卫健局负责推进)、建筑工地食堂(住建局负责推进)均需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工作,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实施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
(四)加强露天焚烧垃圾执法整治
1.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社区(村)为露天焚烧垃圾防控责任主体,城管执法部门和属地环保站(办、所)为执法责任主体,市城管部门为城区(城市规划区以内)管控责任主体,实行党政一把手为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管理执法责任落实到位;乡镇由两治办统筹调度,明确乡镇(街道)、物业小区、建设(待建)工地、闲置地块禁烧管理的属地责任,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健全网格管控责任。以乡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组建巡查防控队伍,每日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对辖区垃圾站场、农地菜园、闲置工地、空坪荒地以及露天焚烧垃圾经发地域的监管,强化对乱倾倒垃圾及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管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坚持最严执法,强化违法惩处。全面提升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查处和惩治力度。各属地执法部门对市民举报和数字化交办案卷,应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人和违法性质,处置率应达到100%,执法办案率应不低于80%,对上级交办、媒体曝光、市民精准举报的重点问题,确保执法办案率100%。对依法查处的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各属地执法部门应按照“最严执法”要求,坚持单位、个人处罚并重,在自由裁量基准范围上限给予从严处罚,对屡犯等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给予顶格处罚。同时,应尽可能追溯垃圾源头,依法追究乱倾倒垃圾违法责任,以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两治办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公安局,实施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
三、职责分工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大气面源污染管控工作,具体实施道路保洁降尘、餐饮油烟防治、露天烧烤和违规夜市、露天焚烧垃圾防治有关工作,依法查处道路污染、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违规夜市、垃圾焚烧污染等方面违法行为;负责配合其他整治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确保在建工地扬尘防治做到“八个100%”;负责加强水泥搅拌场及搅拌车监管,防止搅拌车带泥上路、沿途撒漏,造成扬尘污染;负责配合制定全市餐饮服务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禁设区域名录,查处餐饮业经营者通过城市公共雨水、污水管道、自制地下管道等设施排放油烟违法行为;督促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负责配合其他整治工作。
市两治办:负责指导和统筹调度乡镇、园区露天焚烧垃圾防治和生活垃圾处置有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购的国有存量储备土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负责配合制定全市餐饮服务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禁设区域名录;督促所属机构或管理单位的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负责配合其他整治工作。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负责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业务指导,配合公示全市餐饮服务业新、改、扩建项目名录;督促所属机构或管理单位的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事登记过程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源头管控,依法查处“一桌餐”、无证经营餐饮违法行为,配合整治关停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油烟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要求加强夜市规范点食品安全监管,配合推进夜市规范点达标提质工作;督促所属机构或管理单位的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负责配合其他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优化交通组织,配合做好道路清扫清洗降尘工作;依法查处打击妨碍、阻挠执法工作和暴力抗法行为,保障大气面源污染管控工作顺利开展;督促所属机构或管理单位的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负责配合其他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程序拨付大气面源污染管控工作有关实施项目资金,按照《浏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督促所属机构或管理单位的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负责配合其他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城区所有学校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市卫健局:负责督促城区所有医院集体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大气面源污染管控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市直各部门、园区、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平台,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增强市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性舆论氛围;对涉及整改整治对象,要加强针对性法规政策宣传,讲清事实、理由、依据,做好整改整治标准要求的具体指导,提升当事人自愿整改、自觉整改的意识,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执法检查,强化违法惩处。园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面源污染动态监管机制,建立监管对象、问题治理台账,结合网格化巡查、例行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强对管控范围、管控对象、管控环节、工作成效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最严执法”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和从严处罚,涉及监管责任缺失的应倒查责任,以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追责倒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方式创新,提升管控成效。市直各部门、园区、乡镇(街道)应积极创新措施、方式,提升面源污染监管防控能力,增强工作成效。推进机械作业维护,加快环卫作业车更新换代,提升机扫覆盖面;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有效利用视频监管、油烟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新型监管方式,建立面源污染问题预警机制,准确辨别和快速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综合治理,全面摸排、把控面源污染产生源头、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管控成效。
附:2020年度浏阳市大气面源污染管控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大气面源污染管控重点任务分解表
大气面源污染管控
加强道路清扫清洗降尘
1、深化实施环卫保洁降尘。
2、强力落实特护期保洁降尘措施。
3、突出抓好源头污染重点问题处置。
4、快速处置环境卫生污染突发问题。
2020年度
公安局
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1、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油烟防治常态监管。2、加大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源头管控力度。3、加强餐饮油烟违法行为联合监管执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加强露天烧烤和违规夜市执法整治
1、全面构建立体防控体系。
2、加大关键时期应急治理。
3、从严开展夜市规范点创建管理。
4、全面推进集体食堂油烟防治管控。
财政局
教育局
卫生健康局
加强露天焚烧垃圾执法整治
1、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2、强化问题处置,推进源头治理。
3、坚持最严执法,强化违法惩处。
两治办
2020年度浏阳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沙市“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2020年度长沙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确保完成“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任务目标。
2.加快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充分利用已建成秸秆收储中心和收储点,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鼓励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技术运用,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机制
1.完善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党政“一把手”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在油菜、早稻、中晚稻和烟叶等农作物收割期召开专题调度会部署工作,全面监督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两级巡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网格巡查队伍,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利用无人机组织巡查,提升巡查效率,扩展巡查广度。在油菜、早稻、中晚稻和烟叶等农作物收割期要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五一、国庆和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等特殊节点要组织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重大问题逐级上报,由环保部门处理,市级督查核实。建立秸秆焚烧有奖举报制度。乡镇(街道)应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发动广大群众,形成时时有监管、人人受监管、处处被监管的良好局面。
(二)多措并举推进综合利用
1.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要制定农机配套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全市范围内水稻收割机必须加装碎草装置下田作业,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试点探索农作物秸秆堆沤还田和降解还田技术。
2.开展稻草移除利用。鼓励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购置打捆机、大型打包机、抓草机、装载机、收割机等各类移除收储机具设备,扩大收储中心、收储点的辐射范围。
3.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市农业农村局要协助长沙市在浏布局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已建成的13个乡镇秸秆收储中心和39个村级收储点要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继续发挥作用,打通秸秆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
(三)严格规范落实执法考核
1.加强考核激励。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市委、市政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委会、市蓝天碧水办、市环委会办公室等主体单位通报焚烧秸秆问题列入负面清单。
2.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进行立案处罚,形成强力震慑。城区范围内(包括城郊结合部)由城管部门负责执法监管,农村地区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抓好末端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高位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在用好省、市扶持政策资金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扶持政策,安排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经费,为全面禁烧、综合利用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的统筹,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群众严守禁烧要求。
市发改局:支持配合做好秸秆生物质发电等项目研究和推广工作。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负责对全市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统一指导,参与督查巡查,开展执法检查。
市教育局:负责发挥学校优势,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宣教活动,倡议学生充当家庭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员。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和支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的科技攻关,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
市公安局:负责对蓄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市财政局:统筹保障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构建多元化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投入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日常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组织巡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在市环委会、市蓝天碧水办统一指导下,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等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根据有关政策制定农机配套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指导乡镇(街道)与种植大户及新型农业经营者签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挂钩协议,实施项目申报“一票否决”制。
市烤烟生产指导中心:制定烤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并组织落实。
市城管局:依法对城区(城乡结合部)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处罚。
附:2020年度浏阳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重点任务分解表
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工作。
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的统筹,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群众严守禁烧要求。
农业农村局
市委宣传部
秸秆生物质发电等项目研究和推广工作。
支持配合做好秸秆生物质发电等项目研究和推广工作。
发改局
空气质量监测,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工作。
负责对全市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统一指导,参与督查巡查,开展执法检查。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浏阳分局
秸秆禁烧宣教工作。
负责发挥学校优势,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宣教活动,倡议学生充当家庭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员。
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
负责指导和支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的科技攻关,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
科技局
打击蓄意焚烧和暴力抗法行为。
负责对蓄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资金保障工作。
统筹保障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构建多元化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投入机制。
8
落实农机配套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制定农机配套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指导乡镇(街道)与种植大户及新型农业经营者签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挂钩协议,实施项目申报“一票否决”制。
农业发展事务
中心
9
烤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制定烤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并组织落实。
10
城区(城乡结合部)秸秆禁烧执法。
依法对城区(城乡结合部)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处罚。
11
秸秆禁烧工作督查。
市委督查室
政府督查室
12
严格开展网格化管理,落实秸秆禁烧属地责任。
2020年度浏阳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专项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浏阳为目标,突出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市域大气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浏阳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一)坚持科学安排,稳步推进。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也要着眼长远,短期强化管控,长期治本达标,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力求2020年内,在运输结构调整等方面为浏阳实现高
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突出重点,专项治理。秉承聚焦重点、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区混凝土搅拌车、运砂车、渣土车、物流配送车等柴油货车交通管控工作,切实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
(三)坚持党政主导,协同共治。按照一级抓一级、协同抓推进、全面抓落实的要求,各方统筹推进、强化属地管理,构建柴油货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新常态。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柴油货车执法监管
1.强化限行措施。加强对城区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划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市交警大队负责,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配合实施)
2.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交通管制措施。依据《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划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实施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1级)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预案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勤务,依据《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柴油货车,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和现场执法,并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及时进行抓拍。(市交警大队负责,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3.强化路面管控。在主要进出城通道,设置固定执勤点位,落实夜间卡口勤务,严查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及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货车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大队负责)
4.强化联合执法。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在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等区域及路段,由生态环境部门携带检测设备,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柴油货车依法进行查处。(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交警大队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实施)
(二)实施柴油车改造工程
1.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深度治理车辆应安装远程排放监
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油箱和尿素箱液位变化,以及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鼓励督促企业完成对在用国III重型柴油车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污染控制装置加装,2020年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财政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2.控制柴油车总量。配合落实资金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支持纯电动货运配送车辆购置、运营及营运柴油车提前报废;鼓励新增新能源货运车辆,引导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控制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总量。(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财政局、市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3.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柴油货车,
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加强装配国二及以下柴油发动机的上路运输拖拉机的管控。(市交警大队负责,市财政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2020年4月30日前,市城管局完成老旧渣土车淘汰清理。(市城管局负责,市交警大队配合实施)
(三)优化交通通行路线
限制柴油货车城区通行。重点研究开辟从高速公路出口到物流集散中心再到配送服务中心的重型柴油货车货运通道,放开白天部分时段通行,减少重型柴油货车夜间集中通行对市域空气质量的影响。重点优化省控站点周边道路交通,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怠速排放。(市交警大队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车辆信息、道路车流量、进城流量、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市交警大队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配合实施)
(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尽快启动听证、专家论证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实施城区禁货工作。(市交警大队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配合实施)
(六)根据第十七届政府第56次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尽快启动G319线与荷文公路匝道改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城建集团、市水建投、市交警大队配合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专门联系人,建立工作群,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报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专项预算,并严格按规定使用经费。
(三)建立督办机制。市蓝天碧水办将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统筹将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适时进行通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约谈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对不履职、不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长沙市蓝天保卫战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附:2020年度浏阳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分解表
实施柴油货车执法监管
强化限行措施
持续推进
交警大队
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交通管制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
强化路面管控
/
强化联合执法
实施柴油车改造工程
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
商务局
控制柴油车总量
老旧车辆淘汰报废
优化交通通行路线
6月30日
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长沙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尽快启动听证、专家论证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实施城区禁货工作。
司法局
根据第十七届政府第56次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尽快启动G319线与荷文公路匝道改造工作。
5月30日
2020年度浏阳市渣土扬尘治理管控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市渣土扬尘治理全面提标提档,切实提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决胜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战,根据《长沙市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长沙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2020年度长沙市渣土扬尘治理管控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浏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渣土扬尘治理管控工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创新思路,促使我市渣土扬尘治理方面的体制基本成熟,治理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渣土扬尘治理工作的精细科学和常态长效,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坚决守护“浏阳蓝”。
1.深入推进新规范、新机制落实落地。切实提升对渣土处置工地洗车作业平台及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技术和管理要求,加大渣土专用运输车辆扬尘治理管理规范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技术导则对标落实执行力度,实行严格对标管理、执法和督查;进一步压实渣土处置(消纳)责任主体单位自查、属地检查和城管部门日常抽查的“三查”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渣土处置审批“源头管控”作用,按照渣土精准、精细处置管理要求,严格许可条件和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管。严格实行达标验收复工制度,对全市渣土施工工地、渣土消纳场和渣土运输车辆每季度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做到不达标的渣土工地不开工,不达标的消纳场不进土,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辆不办证。(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3.实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城区范围全覆盖。科学组织,积极稳妥开展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扩围,2020年3月全面实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专属使用范围城区全覆盖的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4.推行渣土车“两牌”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对我市渣土车实行“两牌”管理,2020年3月31日前,全市渣土专用运输车辆需统一安装“电子车牌”和渣土行业准入牌照,在禁行路段以及渣土消纳场等区域安装读取设备,对违规闯灯超速、闯禁通行、遮挡号牌、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精准识别、查缉,有效防控渣土运输车辆闯禁运输、撒漏污染、乱倾乱倒等处置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5.全面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构建市、乡镇(街道)、企三级管理模式,全面升级市级智慧渣管平台,科学完备智慧办公、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智慧数据四大模块,开发渣土处置计量(趟次)支撑功能,进一步完善市级和企业智慧渣管平台,实现平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科技监管作用。加快推行全市渣土工地(含消纳场)视频监管,2020年6月实现规模以上渣土工地(含消纳场地)视频监控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中心、市住建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6.构建严管重罚整治常态。全面建立常态整治机制和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开展部门会商和联动执法,针对“三无”乱象、“带泥上路”、违法倾倒等重点违规行为组织专项整治,健全违规档案登记制度,推进各部门监管平台功能整合,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惩处,对渣土扬尘防控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坚决实施“零容忍”,顶格处罚、一案多查。发动全民监管,设立举报热线,实行举报奖励,构建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8.加快顶层制度设计。2020年11月前,研究出台全面指导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浏阳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突破对单一规定运输处置的局限性,从全流程、全环节上系统明确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要求,实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为渣土扬尘治理提供制度保障。(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数据资源中心,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9.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渣土运输企业质量安全信誉考核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渣土行业的诚信管理,实行企业星级管理和驾驶员“失信名单”制度,畅通进出关口,实现渣土市场的优胜劣汰。(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10.探索渣土运输处置作业招投标管理。探索试行渣土处置作业招投标制度,对建设工程中渣土处置量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渣土运输处置实施招投标,明确处置要求,减少中间环节,强化渣土运输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避免市场恶性竞争,确保扬尘源头防控到位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11.强化快速应急响应。依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结合全市整体和局部空气质量的具体动态情况,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停运与全市禁运渣土的控制措施。(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全市渣土运输车辆无牌无证、套牌上路、闯灯超速、违规闯禁、非法改装、超载等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涂改、伪造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电子车牌和读取设备的安装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渣土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审批手续的办理,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及车辆道路运输手续的非法运输企业和车辆,查处渣土运输车卫星定位功能不能正常使用等违规行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负责渣土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渣土运输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已建成消纳场所(含回填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涉及渣土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渣土消纳场的环境监管和夜间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负责配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做好渣土消纳的无害化和资源化环保处置。
市发改局:遵照长沙市文件,严格落实渣土消纳最高限价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为渣土消纳场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场选址并纳入城市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渣土消纳场设置用地手续的核准,查处渣土处置(含回填、消纳)违规用地行为。
市数据资源中心:负责智慧渣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支持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渣土处置作业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渣土扬尘治理工作,建设运营维护智慧渣管平台,对本辖区不跨区运输消纳项目实施线路划定,对辖区渣土消纳场依法依规进行设置审批并组织建设、运维和管理;负责开展渣土扬尘防控治理,组织实施辖区内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工地出入口道路及渣土运输线路进行全线清洗保洁,并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性渣土污染;负责辖区内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的日常渣土监管巡查,依法对辖区内未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的渣土处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进行查处,对辖区内渣土违规运输、消纳行为进行行政执法。
1.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蓝天保卫战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整体联动和强力调度的常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阶段性渣土扬尘治理重点问题,定期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对重点工作进行交办催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属地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紧密配合,责任上肩,确保工作成常态、见成效。
3.加强各类保障和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大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加大对渣土处置各环节监管的科技投入和人力投入。要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重点项目推进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预警、约谈,按照干部层级管理进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扬尘防治社会责任、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2020年度浏阳市渣土扬尘治理管控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渣土扬尘治理管控重点任务分解表
交通局、住建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城区范围全覆盖
科学组织,积极稳妥开展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扩围,2020年3月全面实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专属使用范围城区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2020年3月
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渣土车“两牌”管理
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对我市渣土车实行“两牌”管理,2020年3月31日前,全市渣土专用运输车辆需统一安装“电子车牌”和渣土行业准入牌照,在禁行路段以及渣土消纳场等区域安装读取设备,对违规闯灯超速、闯禁通行、遮挡号牌、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精准识别、查缉,有效防控渣土运输车辆闯禁运输、撒漏污染、乱倾乱倒等处置违规行为。
2020年3月31日
交通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提升科技监管水平
构建市、乡镇(街道)、企三级管理模式,全面升级市级智慧渣管平台,科学完备智慧办公、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智慧数据四大模块,开发渣土处置计量(趟次)支撑功能,进一步完善市级和企业智慧渣管平台,实现平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科技监管作用。加快推行全市渣土工地(含消纳场)视频监管,2020年6月实现规模以上渣土工地(含消纳场地)视频监控全覆盖。
2020年6月
交通局、公安局、数据资源中心、住建局,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加快建立制度
研究出台全面指导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浏阳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突破对单一规定运输处置的局限性,从全流程、全环节上系统明确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要求,实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为渣土扬尘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2020年11月底
司法局、交通局、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数据资源中心,属地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020年度浏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制定此方案。
持续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重点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的执法监管力度。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控制度。2020年6月底前,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配合)
(二)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工作,采取现场抽查等方式核实机械信息(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镇(街道)配合)。2020年8月至10月,依据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施工工地、园区、工矿企业等地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编码登记的,清除出限制作业区、限时进行登记。对低于国Ⅲ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治理且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低排区进行作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镇(街道)配合)
附:2020年度浏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重点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工作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工作
持续开展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工作。
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
开展整治行动
未按规定进行编码登记,清除出限制作业区、限时进行登记。
2020年10月
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内,禁止低于国Ⅲ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2020年12月
2020年度浏阳市推动绿色交通发展专项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我市绿色交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绿色低碳型交通运输装备得到广泛应用;中心城区绿色出行人数总量进一步增长;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先进运输组织模式进一步推广。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绿色装备水平。在城市公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船推广应用。中心城区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达到80%,争取在2020年6月底之前完成。(待市政府批复为准)
(二)着力优化公交线网。以“填空白、优接驳、进小区、接园区、试定制、疏主干”为原则,加大常规公交线网的优化力度,常规公交线网覆盖到主城区道路条件达标的所有小区、社区和人员集散地,至2020年底,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85%以上。
(三)提高公交运营速度。加强公交专用道的使用监管,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公交路权优先。
(七)加强绿色出行宣传。积极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倡导“公交+慢行”出行模式。结合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等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绿色出行方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加大对公交专用道、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购置运营、绿色出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对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工作责任不落实、目标任务完成不及时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附:2020年度浏阳市推动绿色交通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推动绿色交通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责任领导
倡导绿色出行
提升绿色装备水平
2020年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达到80%。
2020年12月31日
柳闯江
胡浩
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提高公交正点率,督促公交企业实现公交线路的智能调度,增强公交可靠性。
提高公交智能化水平,提高公交到离站预报信息准确度。
鼓励公交企业积极拓展节假日特色公交、夜间公交、社区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
强化公交路权优先,交警部门对已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加强执法,并对占用公交专用道及公交专用站亭的违法车辆实施电子抓拍、移动抓拍和民警抄牌的处罚,确保公交路权优先。
公安局(交警大队)
罗军
推进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85%以上。
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罗成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实现城区全面禁货
2020年6月30日
易志坚
2020年度浏阳市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快重点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含量原辅材料,协同削减油墨、涂料等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排放量,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油墨、清洗溶剂、润版液等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鼓励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进一步控制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2020年度长沙市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围绕“鼓励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生产、加大工业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工作任务,对全市“油墨、涂料生产和需长期使用油墨、涂料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建档,掌握基本情况。(市工信局牵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实施)
(二)鼓励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生产。大力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方案,加强过程控制,促进行业绿色发展,推荐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企业申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申报长沙市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奖励项目,开展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市工信局牵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实施)
(三)加大工业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从“源头”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量、排放量,大力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绿色环保油墨、清洗溶剂、润版液等”、“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印刷涂料、木器涂料、集装箱涂料等”,完成全市2020年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企业数考核目标任务(2020年8家加上2019年成功获得申报奖励的企业),支持长沙市印刷、家具制造,车辆、机械设备、集装箱涂料等重点行业企业申报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奖励项目,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评价工作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市工信局牵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实施)
二、责任分工
市工信局:
1.负责牵头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工作,下发调查摸底通知,督促乡镇(街道)、园区摸底建档,建立台账,并整理成册。协调在摸底建档的基础上选定8-10家企业列入目标任务推广范畴,完成长沙市下达浏阳市的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企业目标任务;
2.负责制定《2020年度浏阳市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专项实施方案》;
3.负责向长沙市工信局每月2日报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实施情况月报表;
4.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方案;
5.促进行业绿色发展,推荐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企业申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开展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
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1.负责对企业VOCs收集、治理设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时监控VOCs污染防治装置运行情况。
2.开展不定期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整改落实。
(一)摸底建档阶段(2020年2月底前)
1.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对辖区油墨、涂料生产企业和需长期使用油墨、涂料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分类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并动态跟踪调度。
2.2020年2月29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报送摸底台账和月报表(详见附件2-4)至市工信局。
(二)方案政策制定阶段(2020年2月底前)
1.2020年2月29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制定并报送辖区重点行业企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实施方案(含“一企一策”实施方案、错峰生产措施等)至市工信局
2.市工信局制定《2020年度浏阳市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专项实施方案》(1月8前报送草拟稿至浏阳市环委会)
(三)全面推广使用阶段(2020年2月-12月)
2.乡镇街道、园区加强各项措施开展和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实施。适时评价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有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于每月第三周的周五上午前报送1次本月摸底台账动态表(附件2、附件3)、实施情况月报表(附件4)至浏阳市工信局上报长沙市工信局。
(四)专项检查和总结阶段(2020年3月-12月)
1.按照市蓝天碧水办要求,市工信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乡镇街道、园区任务进展和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暗访巡查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2.2020年9月底前,有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报送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填报2020年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量、发票金额等汇总表(参照附件5)至市工信局;提供企业本年度购买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正式发票复印件,以及属于符合要求的相应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的说明书、资质认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3.2020年12月5日前,有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材料(含2020年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量、发票金额等汇总表)至市工信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工作落实。
1.浏阳市2020年重点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企业数考核目标
2.重点行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台账表
3.重点行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使用企业)摸底排查台账表
4.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使用企业)实施情况月报表
5.2020年度浏阳市重点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指导性目标任务完成汇总表
6.2020年度浏阳市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1
浏阳市2020年重点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企业数考核目标
乡镇街道、园区
拟推广使用企业数考核目标(家)
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及行业说明
浏阳高新区
2(车辆、机械制造企业)
1、需长期使用符合要求的“油墨、清洗溶剂、润版液、胶粘剂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印刷行业企业;2、需长期使用符合要求的“涂料、清洗溶剂、胶粘剂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家具制造行业企业;3、需长期使用符合要求的“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表面涂装行业企业。
浏阳经开区
1(印刷企业)
沙市
1(家具企业)
北盛
淳口
永安
龙伏
集里
1(印刷包装)
关口
合计
附2
重点行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台账表
乡镇街道、园区
企业名称(全称)
企业地址
是否规上企业
2019年销售收入(万元)
企业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是否制定、落实“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已生产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统计(类型、年生产量)
计划生产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统计(种类)
企业下阶段生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计划(文字字数控制在150字内)
粉末涂料(kg)
水性涂料(kg)
高固体分涂料(kg)
无溶剂涂料(kg)
辐射固化涂料(kg)
油墨(kg)
清洗溶剂等(kg)
涂料(种类)
油墨(种类)
清洗溶剂(种类)
...
附3
重点行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使用企业)摸底排查台账表
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统计(类型,年度使用量)
非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使用情况统计(类型,年度使用量)
企业下阶段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文字字数控制在150字内)
车辆涂料(kg)
机械设备涂料(kg)
集装箱涂料(kg)
印刷涂料(kg)
木器涂料(kg)
清洗溶剂等(kg)
涂料(kg)
油墨(kg)
清洗溶剂等(kg)
附4
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企业(使用企业)实施情况月报表
乡镇街道、
园区
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油墨、清洗溶剂、涂料”等原辅材料企业情况(类型,使用量)
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油墨、清洗溶剂、涂料”等原辅材料企业情况
落实错峰生产企业总数(家)
联合执法检查巡查次数
乡镇街道、园区工作调度发现问题、处置情况、工作建议等(文字字数控制在350字内)
累计排查企业总数(家)
已使用油墨企业数(家)
已使用油墨总量(kg)
已使用油墨企业名称
已使用清洗溶剂企业数(家)
已使用清洗溶剂总量(kg)
已使用清洗溶剂企业名称
已使用涂料企业数(家)
已使用涂料总量(kg)
已使用涂料企业名称
尚未使用企业名称
附5
2020年度浏阳市重点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
指导性目标任务完成汇总表
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项目(名称)
车辆涂料(kg)
机械设备涂料(kg)
集装箱涂料(kg)
印刷涂料(kg)
木器涂料(kg)
使用涂料总量合计(kg)
购买涂料发票金额合计(万元)
使用油墨总量合计(kg)
购买油墨发票金额合计(万元)
洗涤剂(kg)
清洗溶剂(kg)
润版液(kg)
胶粘剂(kg)
使用溶剂总量合计(kg)
购买溶剂等发票金额合计(万元)
简述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项目使用原辅材料总量、污染物减排效果等有关情况(文字字数控制在200字内)
如:水性油墨替代溶剂型油墨应用
如:水性***固化家具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应用
附6
2020年度浏阳市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
制定2020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实施方案
2月29日前
工信局
对全市“油墨、涂料生产和需长期使用油墨、涂料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建档
3月30日前
推广工业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并为推广企业申报奖励项目申报
12月30日前
2020年度浏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度长沙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提升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为主要方式,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二、治理方式
3.关停取缔。不能按照提升改造、整合搬迁方式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取缔工作完成后,责令企业完成场地修复等工作。
三、工作部署
1.第一阶段(2020年1月-2月):全面排查阶段
已基本完成见附表2。
2.第二阶段(2020年3月-9月):分类处置阶段
3.第三阶段(2020年10月—11月):总结验收阶段
各乡镇(街道)、园区对分类处置所涉及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逐一验收评估。并全面总结本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及时向市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
2.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安全、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能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照整治方案,组织开展联合验收销号;建立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联合执法、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1、“散、乱、污”名词解释
2、浏阳市2020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统计表
3、浏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表
“散、乱、污”名词解释
浏阳市2020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统计表
企业名称
行业/
产品
具体地址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企业治理方式(提升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
1.
占佳岭豆腐加工作坊
食品
占佳社区大洲五组
环境差,废水处理不到位
2020年5月30日
关停取缔
2.
周忠金废品加工厂
加工
水佳社区红星组
有臭味,乱堆乱放
2020年3月20日
3.
周才建废品加工厂
水佳社区大江组
4.
古港镇宝盖寺村龙门组罗柏平塑料制品加工厂
颗粒塑料
古港镇宝盖寺村龙门组
无任何手续
责令停止生产、取缔(2020年4月)
5.
浏阳市健源食品厂
高坪镇太坪村
环保手续未完善
督促企业尽快完成环保手续的办理(2020年10月30日)
提升改造
6.
蔡绍祥豆腐作坊
豆腐
高坪镇石湾村
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
对该企业进行关停取缔(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7.
李明家庭作坊
木炭
建设村、新屋组
粉尘
2020年9月30日前取缔、关闭
8.
浏阳市永和镇民富水泥制品厂
永和镇永福村
环境安全隐患
3月1日前完成取缔
9.
浏阳市长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和镇井泉村
3月1日前完成拆除
10.
孔氏腊味厂
食品加工
达浒镇金石村
无环保处理设施
2020年10月完成关停
提升改造或关停取缔
11.
浏阳市宝宏胶合板有限公司
木制品
大围山镇北麓园村
无环保手续
3月底前关停取缔
12.
浏阳市三泰工艺制品厂张坊分厂
竹木加工
张坊镇张坊村太阳冲组
手续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简陋
13.
集镇印刷厂
包装
澄潭江镇澄潭村老屋组
无环评手续和环保设施
完善环评手续和环保设施(12月底)
否
14.
中和镇清江迷信纸加工作坊
迷信纸加工
中和镇清江村双簧组
关停取缔,于2020年3月底前拆除生产设备
15.
文家市村陈江萍塑料厂
塑料
文家市村
废水、废气
2月底之前
16.
双喜涂料厂
涂料制造
大瑶镇南阳村
3月31日前关停取缔
17.
黎尚德加工作坊
聚乙烯
金刚镇山虎村月塘组
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
3月31日之前取缔
18.
浏阳市康利再生塑料厂
枨冲镇佳和村
国土手续未到位
19.
浏阳市田希食品厂
淀粉制品
北星村杨眉片
没有办理手续
督促完成手续2020年10月
20.
娄成林加工厂
塑料制品(塑料粒子)
普迹镇新街村跑马塘小区万寿组
无手续生产
关停处理(目前已查封,待疫情结束后进行取缔)
21.
徐明红加工厂
塑料制品(塑料杯)
普迹镇普花村塘地小区龙背组社塘学校内
22.
勒坡组废品回收站
八角亭村勒坡组
非法加工塑料制品
2020年2月20日
23.
星星组砂场
洗砂制砂
八角亭村星星组
非法加工砂石
2020年2月25日
24.
浏阳市光华汽配件厂
汽配
永安镇心源村
未办理环保批复文件
2020年10月关停取缔
25.
湖南美仕佳家具制造厂
家具
亚洲湖村
停产整改(3月30日前)
26.
长沙鸿顺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浏阳市沙市镇秀山村观音街
现生产厂区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
27.
浏阳市建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树脂瓦塑制品
淳口镇同辉村土桥组
2020年5月前完成环保手续
28.
朱文革洗衣厂
洗涤
淳口镇鹤源社区
2020年5月30日完成关停取缔
29.
石桥洗砂厂
洗砂行业
河沙
铁山村石桥冲
3月20日前
关闭取缔
备注:新增的散乱污发现一起考核一起,整改、取缔一起。
浏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统计表
单位(盖章):行政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
分类
(散/乱/污)
2020年度浏阳市推进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管理专项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浏阳市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并规范油气回收设施使用维保制度,充分发挥成品油经营企业自我管理的能动性,有效控制油气污染,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40号)、《2018年度大气、水和生态环境(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长政办函〔2018〕36号)、《长沙市“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和《浏阳市成品油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浏阳市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2020年5月上旬,协助长沙市商务局落实市级监管平台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联网共享工作;由以上单位按照法定职能职责依法进行使用监督管理。
(二)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依托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对油气回收情况精准监管和执法处罚。
(三)市应急管理局:利用油气回收监控系统对加油站依法进行安全监管。
(四)市市场监管局:利用油气回收监控系统对加油站依法进行质量、计量等行政监管。
(一)年度审核要求
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完成情况和数据接入平台情况纳入长沙市商务局成品油证书年检审核内容,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加油站,可进行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年度审查。
(二)数据上传要求
(三)监督管理要求
加油站未安装或使用油气在线监测设备,弄虚作假,串改数据,上报虚假数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其他要求
中石化长沙分公司、中石油长沙分公司、和顺石油公司等成品油主营企业应加强对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商务局油气回收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抽查范围
抽查批次
抽查家次
一月
东区、关口街道加油站
二月
西区、集里街道加油站
三月
南区、荷花街道加油站
四月
北区、淮川街道加油站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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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0年度浏阳市推进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管理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度浏阳市推进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管理重点任务分解表
2020年4月底前,完成年汽油销售5000吨以上的4座加油站和新建加油站油汽回收在线监测设备调试运行,数据接入长沙市级监管平台
1.3月份每周到4座加油站进行现场督查
2.4月上旬下督办函进行督办
3.4月底如果数据仍未接入长沙市级监管平台,提请环保部门进行执法
2020年4月底
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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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浏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浏阳市数据和政务中心(市智慧城市建设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