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虽遭谗被疏,甚至被流放,但他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希望楚王幡然悔悟,奋发图强,做个中兴之主。他明知忠贞耿直会招致祸患,但却始终“忍而不能舍也”;他明知自己面临着许许多多的危险,在“楚材晋用”的时代完全可以去别国寻求出路,但他却始终不肯离开楚国半步。表现了他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及其“可与日月争光”的人格与意志。
造为宪令的改革精神
屈原主张改革,推行法制的立场更为自己的作品所证实。“明于治乱”的屈原深知要使自己的祖国富强起来必须像当时各国的改革者们那样,革新政治,推行法制。他在《离骚》中对当时楚国的君主怀王提出要求说:“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导夫先路。”清人屈复说:诗中的“壮”指“美政”,“秽”指“秽政”,“度”,指旧的法度。马茂元亦说:“‘弃秽’,谓扬弃楚国腐化黑暗的政治法度,加以改革。‘此度’,指现行的政治法度。”他要楚王实行美政,扬弃秽政,改革现状,废除旧制,并坚定地表示自己要作这次改革的马前卒、开路人。屈原改革家的立场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表露,在另一首《惜往日》中屈原叙述了他实行改革的具体实践:“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时。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立法兮,属贞臣而日侯。”他说,他的改革一是受楚怀王之命的;二是“奉先功”—继承前辈革新家的遗业的;三是以“明法之嫌疑”—建立新的法制为中心内容的;四是以国家富强为唯目的一次自上而下的变法运动。
大一统的最终目的
屈原主要成就:政治
屈原为实现振兴楚国的大业,对内积极辅佐怀王变法图强,对外坚决主张联齐抗秦,使楚国一度出现了国富兵强的局面,关于此次的变法内容,《史记》和《战国策》记载的过于简略,现人无法窥其全貌,但楚史专家汤炳正经过繁琐严谨的考证,把屈原的变法总拿归结为六条:
第一,奖励耕战,奖励农耕,是为了增加赋税,富国富民,奖励征战是为了加强军事战略装备;卫鞅和吴起的变法都是这一套路子,使百姓无论是务农还是出征,都有盼头、奔头和念头,只有建立奖罚制度,臣工和百姓才会心甘情愿的为爵位的驱使去竭尽全力。
第二,举贤能,唯才是举,战国时代魏文侯首开礼贤下士之风,使魏国在战国初期首霸百余年,其次要推齐国的齐桓公(齐威王的父亲),齐桓公辟稷下为学宫,招贤纳士,到了齐威王时期,稷下学宫依然是超越大梁稳坐天下风华成为天下士子趋之如骛之地;屈原此时,这样的改革也算是正当其时不过与其时赵武灵王的军事改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十来年后,赵国强势的崛起为战国强国的时候,楚国以文弱之势却日渐消沉了下去。
第四,禁朋党。鉴于楚国的贵胄和老世族往往结党营私,狼狈为奸;对不同政见的臣工大肆攻讦。故而要以律法的形式加以约束杜绝。
第五,命赏罚。无论是名法家的商鞅抑或是兵家的吴起,都注重严格的律条来约束将士的功过;在变法这样的问题上,屈原集合法家、兵家之精华而独成一体。
第六,移风易俗。屈原对楚国不正之风深恶痛绝,一个个能言善辩巧言令色的臣工老世族,不惜损害国家的主题利益来投机取巧。此次的变法也把楚国的不良之风也要用法律形式来约束了。
屈原主要成就:文学
屈原是个诗人,从他开始,中华才有了以文学著名于世的作家。他创立了“楚辞”这种文体(也称“骚体”),被誉为“衣被词人,非一代也”。屈原的作品,根据刘向、刘歆父子的校定和王逸的注本,有25篇,即《离骚》1篇,《天问》1篇,《九歌》11篇,《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各1篇。据《史记·屈原列传》司马迁语,还有《招魂》1篇。有些学者认为《大招》也是屈原作品;但也有人怀疑《远游》以下诸篇及《九章》中若干篇章非出自屈原手笔。据郭沫若先生考证,屈原作品,共流传下来23篇。其中《九歌》11篇,《九章》9篇,《离骚》、《天问》、《招魂》各一篇。
屈原作品的风貌和《诗经》明显不同。这与长江流域的民风和黄河流域的民风不同有关。当时,北方早已进入宗法社会,而楚地尚有氏族社会的遗风,民性强悍,思想活泼,不为礼法所拘。所以,抒写男女情思、志士爱国是如此直切,而使用的材料,又是如此丰富,什么都可以奔入笔底。写人神之恋,写狂怪之士,写远古历史传说,写与天神鬼怪游观,一切神都具有民间普通的人性,神也不过是超出常人的人而已。它们使作品显得色泽艳丽,情思馥郁,气势奔放。这样的作品,表现了与北方文学不同的特色。从体制上看,屈原以前的诗歌,不管是《诗经》或南方民歌,大多是短篇,而屈原发展为长篇巨制。《离骚》一篇就有2400多字。在表现手法上,屈原把赋、比、兴巧妙地糅合成一体,大量运用“香草美人”的比兴手法,把抽象的品德、意识和复杂的现实关系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在语言形式上,屈原作品突破了《诗经》以四字句为主的格局,每句五、六、七、八、九字不等,也有三字、十字句的,句法参差错落,灵活多变;句中句尾多用“兮”字,以及“之”“于”“乎”“夫”“而”等虚字,用来协调音节,造成起伏回宕、一唱三叹的韵致。总之,他的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巨大的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