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记者解到,这些黑龙江籍男子连续在丰台、大兴等地驾驶凯迪拉克、奔驰、宝马等豪车,以涉酒驾车司机为主要对象,在晚上8点以后出来作案。
2016年4月7日清晨6时许,立汤路立水桥地铁站外车水马龙,一阵刺耳的鸣笛声后,一辆私家车被一名男子拦下,当车靠近时男子突然佯装被撞,并要求司机刘先生赔钱。
刘先生告诉男子自己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实在不行报警处理,男子见状立刻让路离开,不再纠缠。
离开后,刘先生从后视镜中发现,男子又在用同样的伎俩拦截别的汽车,刘先生肯定对方是在“碰瓷”,于是报了警。
5月1日,其中一名男子再次准备下手时,被蹲守的便衣民警抓获。最终两人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立水桥旁一处工地的废弃房屋,便是这名男子的落脚点。散发着异味的狭小空间里摆着一张床垫,此外便是满地的空酒瓶子。男子供述他是和另外那名男子学会的碰瓷,所得的钱财都买来喝酒。
在数千条线索中便衣警方展开筛查,又联合交管部门对今年以来的交通事故报警进行筛选甄别。
便衣民警在数千条信息的逐一比对分析中发现了一条极有价值的信息:有一辆白色奔驰车曾有两次类似的事故,当事人的描述让便衣民警发现了疑点——发动机号一样,却挂着两个不同的号牌。
于是,案件的侦查工作围绕着这辆奔驰汽车的方向展开。通过工作,警方很快掌握了这辆奔驰车的踪迹,并发现了驾车的是一名黑龙江籍的男子。便衣侦查的工作持续开展,逐渐掌握了以凌某、黄某和郑某为首的三个碰瓷团伙。
团伙内部分工较为明确,有负责在餐馆及周边“寻找目标”的、有专门实施“碰瓷”的、有在事故现场“观察情况”的等。
作案过程中,嫌疑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对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在近1个月的专案侦查工作中,专案组的侦查员们启动了24小时工作模式,夜间跟踪团伙成员进行侦查取证,白天犯罪团伙休息时,侦查员们还要梳理证据和案情,以及对受害事主进行走访调查。
为了摸清团伙成员的确切住址,一次,侦查员在调查中发现,团伙成员有时会夜间集体外出就餐。为了摸清这个团伙的成员数量,侦查员兵分三路,从晚上7时许团伙成员就餐开始,一直跟踪到第二天凌晨所有嫌疑人回家,之后才匆匆赶回吃上一顿便饭。
据侦查员介绍,5月15日晚,凌某团伙成员在发现作案目标后,选择对方逆行的时候直接驾车正面撞击,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5月25日晚,在丰台区丰葆路“不夜城大排档”周边,该团伙竟然同时出动5辆高档轿车作案,在发现作案目标后,因对方车速较快,嫌疑人便驾驶车辆在路上穷追不舍、伺机碰撞,但最终因事主抵达目的地而未得逞。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完全不顾及其他车辆和路边行人的安全,极易引发意外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此外,警方还发现另外一名骑电动车单独实施多起“碰瓷”案件的嫌疑人王某。该人作案方式为夜间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行驶缓慢时实施作案,以出租车为主要对象,事后常以电动车电瓶损坏或以身体受伤为由索要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赔偿金,仅2016年以来就索要所谓的“赔偿金”近万元。
北京警方表示,本案中,犯罪团伙喜欢在就餐场所选择酒后的司机作为作案目标,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酒驾司机在发生事故后不敢报警、急于私了的心理作案。
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随着酒驾入刑的法律实施,警方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查控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因此司机切勿因心存侥幸饮酒后开车。所有司机都应该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