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披露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甲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今年4月29日,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取得退税款24万余元。后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其中14万余元为该企业实际用于个人消费购进的机动车、空调等货物(服务)发生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涉及4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外,该企业曾在2020年8月购进一辆二手豪车,价格为99万元,与单位经营业务和取得收入无关。
经查,甲公司将这些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机动车和二手车,均列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在2020年度、2021年度的“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与此同时,企业还将为机动车购买的保险、为机动车和二手车缴纳的车船税等,一并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调查取证,税务机关于6月30日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该企业存在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等情形,并基于虚假数据向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留抵退税,同时存在多列支出和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构成偷税,对其处以罚款。另外,针对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列费用的问题,税务机关一并处以罚款。
关键问题
“税务处理不合规,法律后果很严重。”孔令文提醒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施行后,企业如果未准确区分企业支出与股东、高管个人消费,甚至以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不仅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退税款的风险,而且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风险提示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网络平台上,经常有一些所谓“财税专家”教企业老板通过购买豪车避税。这些“财税专家”说,老板可以先用公司名义购入百万豪车,各项费用都走公司账,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多计提各项费用,而且折旧费用还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车开两年,还能再卖给别的公司进行变现,只要低于原价,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容诚税务师事务所(厦门)有限公司合伙人周斌分析,选购资产时,应结合公司规模、盈利水平等实际状况进行采购。不要过度追求高档豪车等超出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资产。日常经营中,还应加强资产的合规管理。举例来说,企业购入车辆后,须建立健全车辆使用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的申请、派车、行驶里程登记等,避免个人自用与生产经营使用无法划分,引发涉税纠纷。
以企业名义购买豪车供股东个人使用——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究竟咋判定
判定方法一:从支出的性质和根源分析
判定方法二:从一般经营常规分析
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判断支出的合理性,主要是看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比如,企业的工资水平与社会整体或同行业工资水平是否差异过大,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业务的利润水平是否吻合等。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李耿举例说,如果一家房产中介咨询企业,年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却花费数百万元购进一辆豪华车进行税前扣除,从房产中介行业经营活动看,业务人员带客人看房等经营活动,一般不会用豪车接送,那就很难说购买豪车是用于经营活动。
判断方法三:拿出切实有效证据
实务中,企业某项支出是否构成“个人消费”,实践中更多地会根据征纳双方举证的完整性和税收法规做出综合判定。
建议企业:完善车辆购置和管理制度
同时,购置车辆需注意其与企业经营业务的匹配性,考量以公司的规模和盈利水平,买什么档次、什么类型的车用于公务接待是合适的,是具有合理性的。车辆后续处置,也要注意合规。如果公司由老板最终控制,且后续公司将车辆以低价卖给老板,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避税动机,企业应避免此类可能被认为存有“主观故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