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富二代”离家出走,打算以1000元一天的价格出租豪车兰博基尼,苏州的小吴觉得捡到了一块“馅饼”,却落入了骗子布置的陷阱。其实,这个开着兰博基尼的“富二代”只是一个日常开销靠网贷维持的无业人员,因为无力还钱,于是想出了这个骗局。
以为捡到便宜,被骗3万元租金
2019年7月,吴某通过朋友结识了边某,边某经常开着跑车出现,很像是一个富二代。一天,边某跟吴某说自己和家里闹翻了,要离家出走,想要把自己名下的一辆兰博基尼以1000元一天的价格出租出去。因为这个出租价格远远低于市场行情,吴某对此很是心动,于是和朋友杨某商量了一下,决定将车租下来再转租给别人,以此赚取差价。
三人很快就租赁豪车的想法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边某将其兰博基尼以3万元每月的价格出租给吴某和杨某,而两人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
不料,在签订合同当日晚上,便有人联系杨某,称自己才是这辆兰博基尼的车主,并表示自己第二天就要把车开走。于此同时,边某也失去了联系。发现被骗的吴、杨二人立刻赶至公安机关报案,边某得知消息后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构成合同诈骗罪,“富二代”获刑半年
据边某交代,其没有职业,平时通过网贷维持开销。因为喜欢跑车,就经常租赁豪车冒充富二代。因为实在没钱了,于是打算骗点钱花。他在杭州某豪车租赁公司以5000元每天的价格租来一辆兰博基尼,租期三天,随后便以3万元每月的价格转租给吴某、杨某。结果,刚拿到一个月的租金,他便“跑路”了。
吴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承办法官提醒,不符合常理的高额利润下,往往掩藏着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面对这样的诱惑,切莫为了贪图金钱而失去理性判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通讯员沈高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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