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悬挂专用号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节能环保
0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02.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汽车)
03.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有轨电车)
支持其他事业
01.“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02.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03.减半征收挂车车辆购置税
04.森林消防车辆
05.来华专家购置车辆
06.留学人员购买车辆
07.部队改挂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63号)(暂无链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