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和难点:1、消费税征税范围;2、消费税计税依据;3、消费税计算重要名词术语:消费税自产自用委托加工从价计税从量计税一、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作为特殊调节税种,具有以下特点:(一)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二)征税税率具有多样性(三)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四)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三、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具体规定如下:(一)烟(二)酒及酒精(三)化妆品(四)护肤护发品(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六)鞭炮、焰火(七)汽油(八)柴油(九)汽车轮胎(十)摩托车(十一)小汽车
四、纳税人(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六、纳税环节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规定如下:(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个体经营者除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5)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
七、适用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每条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以上
2、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下
3、雪茄烟
4、烟丝
每大箱
(50000支)
45%150
30%150
25%
30%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
3、黄酒
4、啤酒
5、其他酒
6、酒精
斤
吨
25%0.5元
15%0.5元
240元
250元[出厂价每吨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
220元(出厂价每吨在3000元以下)
10%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
化妆品
四、护肤护发品
8%
五、金银首饰及
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
2、珠宝玉石
包括合金首饰及合金镶嵌首饰
包括镀金(银)首饰、包金(银)首饰、镀金(银)和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及珠宝玉石
六、鞭炮、焰火
15%
七、汽油
升
0.28元(含铅)
0.2元(无铅)
八、柴油
0.1元
九、汽车轮胎
十、摩托车
十一、小汽车
1、小轿车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
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气缸容量
在1000~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
在1000毫升以下的
2、越野车(四轮驱动)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升)
在2400毫升以下的
3、小客车(面包车)
在2000毫升以上的
(含2000毫升)
在2000毫升以下的
22座以下
3%
八、消费税的计算
[例4]某护肤护发品厂5月份将自产的护肤护发品分发给职工,该厂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该批护肤护发品的生产成本为30000元,其适用税率为8%,则该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税额=(30000+30000×5%)÷(1-8%)×8%=2939.13(元)
2、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同类消费品的单位售价×适用税率或:应纳税额=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如果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品,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委托方收回原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计算公式为:(1)从价定率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例5]某外贸公司进口小汽车一批,其关税完税价格为3000000元,缴纳关税3300000元,小汽车适用税率为8%,则该外贸公司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税额=(3000000+3300000)÷(1-8%)×8%=547826.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