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征期定了!税局刚通知!4大政策变化,会计务必看完再申报!

划重点:1、税局明确!2024年全年纳税征期!2、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3、小规模纳税人第4季度纳税申报指南4、火车票、飞机票抵扣有新规范!

定了!2024年全年纳税征期!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对象】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途径】

您可以从以下渠道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3.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注意事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只能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汇算申报表】

1.若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若纳税人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注意事项:若纳税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含货运),则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税务端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所得(B表)申报。【温馨提示】

1.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3.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3%减按1%

2023年4季度小规模申报表这样填

一、小规模免税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给大家总结了小规模减免优惠,提及的月销售额,包括开具各类发票的销售额合计(扣除销售不动产)

火车票、飞机票抵扣有新规范!纳税申报表这样填!

在近期各省局新发布的公告中,新增了「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样式,并对火车票和飞机票的抵扣方式作出了新规范:

原文如下

给大家总结一下就是:1、火车票和飞机票的抵扣、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必须在票面显示单位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能再凭旅客实名信息计算抵扣了。2、火车票和飞机票也无需另外打印,开票后将直接交付到对应单位的税务数字账户。具体方式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发票推送”功能直接推送至任职受雇单位税务数字账户的收票箱。申报表填写规范如下:纳税人购进国内航空、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其进行用途确认,其进项税额自动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二)其他扣税凭证”第8b栏中,不再通过手动计算方式填列。

THE END
1.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4667/202401/ba1b4dccccb44b2a81a3010bcf0558a6.shtml
2.粤税函[2023]370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印发给你们。省税务局将在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83555.html
3.收藏!2024年全年征期日历新鲜出炉~南方+清远税务 2024-01-05 12:23IP属地:广东 +订阅 广东税务发布厅频道收录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266 +1 分享到: 打开南方+阅读全文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打开南方+,查看全部评论 继续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401/05/c8475264.html
4.2024年1月征期倒计时1天!尚未申报的企业,抓紧办理啦~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 04 税务UKey抄报方法 — (一)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4年2月https://www.62212366.com/today/detail/1746712871053692928
5.2025年1月征期定了!税务局通知!1月份征期没有延长!截止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三哥给大家整理了1月的新政和几项申报实操: 01 2025年1月征期定了!15日截止! 02 3%减按1%,2024年第四季度小规模申报表这样填 03 新电子税务局,出现申报比对了! 04 未开票收入补开发票后,填报比对不通过如何处理? https://www.kuaijitoutiao.com/article/312313
6.湖北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12月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https://www.dlsstax.com/article?aid=39144
7.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多少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多少 问: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多少 答:根据国税总局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日期安排,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 特别提醒:2024年1月为大征期,而且涉及2023年度结账,所以要尽早进行规划好账务处理,早点完成纳税申报。http://www.sulaixue.com/kjsw/sw/48453.html
8.高净值人士税务合规报告2025.docx由您税款属期内的取得的索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其他收入组成 收入明细 代收入代开发票收入其他收入 0.00元 金额(元)0.000.00 请入 操作详情详情 2024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新增“经营所得汇总清册”模块,也即在其他生产经营所得税模块中新增委托代征收入和代开发票收入栏。这意味着由平台委托代征的收入和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5/0118/8134030030007023.shtm
9.2024年,微信,支付宝收款,不要超过这个数额,不然容易被稽查!2024年可以说是有史以来税务稽查最严格的一年,这也意味着金税四期开始税务合规势在必行!同样今年也是针对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收款的严格监管的一年。严厉打击和惩处个人账户收款的违法行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后,引起了社会不少的关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总结一下微信,支付宝收款的具体限额情况。 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837552013&efid=BMutvq_59oZlkG16hd-0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