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7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
第二条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院全称:烟台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396
第四条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滨海中路号。
第五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1411人。招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招生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汽车营销与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船舶工程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工程造价、会计、国际贸易实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食品质量与安全等。
第九条报考条件:已经通过山东省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报考运动专长的考生必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称号审批日期为年3月31日前);春季高考的考生需要按相应类别进行报考,跨类报考无效。
4、报考招收体育运动项目专长的考生须在4月10日中午12: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缴费。
第十一条考试安排
1、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的考生4月13、14日两天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2、考试科目
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各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100分,测试时长10分钟。
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专业理论基础,分值各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100分,测试时长10分钟。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等。
(1)4月15日上午9:00-11:00综合考试(笔试)
(2)4月15下午13:00开始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第十二条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且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5、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的录取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告知: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我院将在考生考试前明确告知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并承诺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十五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
1、单招报名考试费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每人120元。
2、学费: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校企合作办学类每生每学年8000元。
第十八条毕业生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670
传真:0535-6927063
学院网址:www.ytvc.com.cn
电子信箱:ytddzsb@163.com
烟台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确保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396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中路2018号。邮编:26467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学制三年。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及院系设置:学院占地1500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馆藏图书134万余册。学院现有教职工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847人,教授56人,副教授334人,具有硕、博士学历学位的352人,全日制大专在校生近15000人。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会计系、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对外经济贸易系、建筑工程系、电子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公共管理系、食品与生化工程系、船舶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德育教学部等15个教学单位。
第九条办学成就: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院校,被山东省确定为山东省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先后获得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7个,国家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53门,省级示范特色专业9个;拥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教学名师6名。
第十条办学理念:学院秉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培养新型实用人才的办学宗旨和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把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实用技能、过硬的职业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目标。
第十一条办学特色:学院注重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之路,实施特色立校、创新兴校和人才强校三大战略,提出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增强实力的总体工作思路。学院按照贴近产业、动态调整、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原则,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遵循高职办学规律,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四个模式:区域融合的办学模式、以岗定教的人才培养模式、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校企共管的育人模式,先后建立山东省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山东省船舶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等省级培训基地。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和学习与就业的零距离对接。学院开展多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建立了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建立院系两级专职就业服务指导机构,40多名专职人员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烟台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烟台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发布的为准,将来通过学院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招生条件及录取要求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将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优异者或具有明显的职业倾向的考生,优先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首次录取数额不足,则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6、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二十四条资助特困生政策: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和我院实际,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金,另外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进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二十七条就业:学院主动为毕业生联系工作岗位,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免费帮助毕业生及早落实工作岗位。
第二十八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www.ytvc.com.cn电子信箱:ytddzsb@163.com
为确保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570。报考代码:E570。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邮编:265401。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基本情况: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中国金都”山东招远,隶属于国有大型企业--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学院设有地质与测量工程系、矿山工程系、选冶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珠宝系、黄金经济管理系和信息工程系。
第九条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关于各省的专业招生计划应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20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矿山地质、矿山测量、矿产地质与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市场营销共11个专业。
第五章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年高考且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17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部分专业特殊要求: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和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限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山东考生时要求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合格;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2017年学校拟面向14个省(自治区)招生: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安徽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青海省、辽宁省、吉林省,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若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收费标准:矿山地质专业、矿山测量专业、矿产地质与勘查专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矿物加工技术专业、矿业装备维护技术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和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第二十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以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管理体系。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第七章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三条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考核鉴定合格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公布。
学院网址:www.ytgc.edu.com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10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_________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_______________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_______________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现代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和室内设计技术十九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1、2015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
各专业8500报考代码以《2015福建招生资讯》为准
注:学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根据闽价[]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南阳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4353河南省招生代码:6389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西峡白羽北路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办学特点:南阳职业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训练为重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适应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南阳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南阳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院年度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分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3.专业成绩合格;
4.考生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艺术专业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其它录取要求: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普通三年制文理专业学费为6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两年制专业及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为75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收费标准(元/生)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600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560103
数控技术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14
电子商务技术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方向)
510120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
630302
会计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640105
酒店管理
6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方向)
7500
630701
市场营销
2
610205
软件技术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650101
艺术设计
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323
第五条学院地址: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济南职业学院是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济南教育学院、济南机械职工大学、济南职工科技大学三所成人高校合并基础上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原济南教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济南机械职工大学和原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分别成立于1980年和1979年,多年来高职教育成效显著。学院立足省会,面向全省及全国,以高职教育为主,集工、经、管、艺等多学科为一体,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是一所重点为省会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山东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14亩。舜耕校区位于市中心;彩石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区内山色苍翠,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校园建筑大气典雅,具有现代气息,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系部及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械制造系、计算机系、电子工程系、财经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外语系、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系、学前教育系、公共教学部、实验实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中德中国北方技术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机构,设置35个高职专业。其中,餐旅管理与服务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部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六个专业为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初步形成了设置合理、特色鲜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万人。
中外合作办学
由济南市政府牵头,我院与澳大利亚西海岸科技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招收酒店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三个专业的学生;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我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开展联合办学,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列入普通专科层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学生毕业可获得济南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及西澳大利亚州理工学院职业证书或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毕业文凭。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政治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勇于创新,有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丰富经验。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外教、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学院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学院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实验、实训条件
学院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建有259个网络多媒体教室,专业实训室136个,校内实训基地148个,与省内外企业合作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4个,以及多媒体语音室、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PLC、单片机、CAD/CAM、电子电工、会计电算化等90个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各类教学用计算机5300余台,以及机电实训、实习车间和车、铣、刨、磨、钳、金属切割机床等工种配套的加工设备100余台套。近年来学院积极探索以社会需要为方向、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分别与济南二机床有限公司、阳光保险、迅达(中国)电梯、鸿腾实业等合作建设2万平方米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学院设有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会计从业资格考点,开展多工种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学院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为根本”的办学指导思想,遵循“与时俱进、务实建校,科学建制、以制治校,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服务省会、特色立校,海纳百川、开放兴校”的办学理念,贯彻“科学定位、发挥优势、稳定规模、提升质量、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使学院的发展和建设驶入了快车道,综合办学实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已经成为我省培养和输送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摇篮和基地。
第八条济南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济南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⑴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
⑵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⑷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对线上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院新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科4800元,理科5000元、艺术类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58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间每生600元/学年,普通房间每生5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家庭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困难补助等获得适当补贴。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在校期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
学生毕业,学院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就业前景
学院领导历年来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非常重视,为了充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学院专门成立了就业指导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学院一方面千方百计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咨询和指导,提高毕业生求职择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注重面向全社会大力拓宽和开辟新的就业市场,积极与各用人单位取得联系,邀请名优企业来我院选拔人才,召开大小不同规模的毕业生双选会,使每个学生能在用人单位那里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由于我院培养的学生上岗适应快,勤恳敬业,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山东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山东建设银行、山东工商银行、力诺集团、美国华盛集团、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超然幼儿园、兴业银行济南历山支行、济南索菲特银座大饭店、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山庄、济南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济南兰剑物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润华集团、山东大厦、舜耕山庄、山木集团等200多家企事业单位与我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越来越好,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E-mail:jnzyxyzsb@163.com
招生办公室传真:(0531)82926337
中外合作办学E-mail:jnpilx@126.com
中德双元制项目E-mail:jnvczdzx@126.com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政编码:250014
为切实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全称:潍坊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91。
第二条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基本情况:
优越的地理位置潍坊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著名的世界风筝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分为奎文、滨海两个校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至今已有近六十年办学历史,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省教育厅批准学院为单独招生试点学校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首批试点学校。潍坊市是山东半岛沿海城市,人口908万,市区人口108万,工商业发达,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继青岛、烟台之后跨过万亿,是中国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交通发达,宜居宜业。胶济铁路、济青客运专线、济青高速公路穿越市区,潍坊机场开通国内多条航线,潍坊港年吞吐量1500万吨。学院地处潍坊市区中心,占地面积1969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交通十分便利,学院距离潍坊火车站、潍坊汽车站仅十分钟车程,有七条公交线路在学院设有站点。
突出的就业优势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大力加强就业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探索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先后与200余家国内外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与山东万声集团共建现代服务业学院,与浪潮、东软、安博等集团共建专业,与广潍集团、汇胜集团等十余家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与龙威集团等九家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歌尔、汇胜等数十余家企业在学院设立了企业奖学金;组建或参与了9家职业教育集团或技术创新联盟;初步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机制。通过大力实施教育质量工程,积极推进产学结合、订单培养等多元化教育教学模式,培养了大批优秀毕业生。20、20、20连续三年承办全省春季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专场招聘会,1500余家招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0000多个。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完善的奖助学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等政府资助项目。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另外还有歌尔声学、香港体会等十几家企业在学院设有企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学校设有大学生贷款管理机构,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大学生专项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每年6000元,上学期间由国家支付贷款利息,工作以后开始还款还息。通过奖、贷、勤、补、助、减等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激励大学生自强不息、发奋成长,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工7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77人,从行业企业聘请100多名兼职专业技能型教师,双师型教师占现有专业课教师的60%。拥有泰山学者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5名;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100多人次获得全国、省、市优秀教师及富民兴鲁劳动奖章、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卓越的教学成果学院大力推进质量工程,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走出了一条内涵建设、科学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目前学院拥有7个山东省高等教育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多处实训基地被列为中央和省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大赛中荣获500多项奖励,其中至年,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6个,二等奖11个,三等奖9个。
合理的专业结构学院现设有经营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园林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师范文化创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了涵盖农林牧渔、生化与药品、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轻纺食品、财经、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交通运输、材料与能源、环保气象与安全、旅游等13个门类的高职专业52个;年开始分别与青岛科技大学、临沂大学开展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人。
良好的社会声誉近六十年来,学院先后培养了十余万名优秀毕业生,学院良好的育人机制、鲜明的办学特色赢得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被授予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制:三年
第七条学院山东省内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外省(自治区)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填报志愿,学院招生代码及专业代码见各省(自治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第四章招生条件及录取要求
第八条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九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录取批次:专科批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合作办学专业:8000元/年
第十五条退学学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的,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省内学生实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院除采取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外,还制定了《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积极引资助学或设立企业奖学金,除一次性捐助外,一些企业还在学院长期设立奖学金。
第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南阳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院年度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3.专业成绩合格;
4.考生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参照20省公布的收费标准,普通文理专业:5800/生/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高尔夫专业7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