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酒厂该业务当月应纳消费税额=60000×2×20%+2×2000×0.5=26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B错误】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
【选项B正确】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选项C正确】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后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选项D正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税率。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选项B错误】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选项E错误】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和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D。
依据确定的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消费税定额税=7×0.6=4.2(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370+370×50%+4.2)÷(1-56%)=1270.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