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5专门的品管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跟班检验,生产工人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专职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

5.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2《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原料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8、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9、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主动与客户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严禁隐瞒、欺骗公司。

第四条质量检验员奖罚条例

1、完成工作任务并提高产品质量或节约公司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2、在产品质量事故预防或抢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用收效显著能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事为公司着想,予以一次性奖励;

6、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最低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7、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8、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9、对检验员发现其他部门存在质量或隐患损害到公司利益的,而检验员隐瞒不报的,公司将最低予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10、因对来料或产品检验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进入公司内部、最终流向客户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部分或全额赔偿处罚。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03年)

3管理机构与职贯

3.1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组)长组成。

3.4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目标

4.1.1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管理要求

4.2.1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管理条件

4.3.1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管理方法

4.4.1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管理程序

4.5.1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竣工报告;

4.5.3.2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1、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

5、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

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由此而给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对检验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检验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的要求,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对使用的检验设备,质检部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监视和测量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验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监视和测量的装置的计划。

3.3检验设备的验收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验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验设备应质检部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明使用。

3.4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检部应制定检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验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和使用。

3.4.3检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验设备的管理

3.5.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使用并做好记录,编制《监测装置台账》,重要的监测装置填写《监测装置履历卡》,并装置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室仪器设备。

第三条职责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内容

第一款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由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统一管理。

(一)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

(二)仪器设备的档案应设专人专柜管理。

(三)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的内容照《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程序》执行。

(四)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持有者有义务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

(五)档案使用需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管理。

第二款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一)精密仪器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二)精密仪器室内应有空调装置,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恒定,每日作两次温、湿度记录。室内应避光,通风良好。

(三)精密仪器室附近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以备随时使用。

(四)天平及其他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单独房间内。

(五)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或坚固台面上。

(六)较大仪器应固定,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罩防尘;小型仪器可直接放在柜中。

第三款仪器设备的管理

(一)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适应。如精密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

(二)仪器设备安装完好,应经过验证,且精密仪器应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三)精密仪器应注意防潮,及时更换干燥剂。对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除湿并保证每月通电一次。

(四)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应制定使用。内容包括:

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

使用操作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

(五)使用人应熟悉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性能,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使用记录。

(六)检验设备由专人(使用者)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动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七)精密仪器设备的拆卸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八)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做好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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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十)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企业计量部门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验或送出校验。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

(十一)一般类计量仪器、仪表由本企业计量部门检定,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十二)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停用”状态标志。

第五条使用前检查有无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检定效期内,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期限的

仪器不得使用。

第六条附则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xx年1月1日总经理

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1、学校校园网的一切网络设备设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维修处理,其他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拆卸、自行维修。

2、全校师生都必须爱护校园网所有资源,上网人员必须正常使用网络资源,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一切非法非常规操作。

3、网络设备的财产管理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4、严禁非上网人员或非权限人员异地、异机操作。

5、网络管理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任何网络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将设备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并填写使用登记手册。

选矿设备圆锥破碎机的检修工作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种制度。小修工作每3—6个月进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个月进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个月进行一次。各种检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球面轴承、锥形套、偏心套、机座衬套、底端轴承、伞齿轮、防尘及密封

装置的`.磨损与配合情况。

2、部分更换或调整机座弹簧。

3、紧固各部螺拴。

4、清洗、检查油路及冷却、防尘水系统,并消除漏水、漏油现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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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零部件(首检)检验记录表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XLQR 1210 零部件首检检验记录 No.: S 生产令号图 号炉批号零件名称零件规格材 质检验项目测量部位图样要求实 测数 据操作者交检日期判 定检验日期备 注检验员: 日期: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199445285.html
5.进货检验员作业指导书(通用8篇)5.8.2适时委托外部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和试验。 5.9 对于“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清单”及相关标准中要求进行定期确认的零部件,由零部件质量工程师根据要求制定“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计划”,并定期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行确认检验,保存检验报告。 5.10 检验记录 5.10.1 进货检验记录表的填写应与进货检验文件规定的项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861qx9a.html
6.3C认证知识库(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 (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保本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第六条工厂应配合完成认证机构作出的工厂检查活动安排。对于初始工厂检查,工厂应该按与认证机构约http://www.windoor168.com/zsk/ct.asp?id=9479
7.范本进货检验规范10篇(全文)—负责记录检验结果,填写相关进货检验记录表,并归档; —负责及时整理、汇总、统计进货检验情况,并按时上报; 5.1.2零部件质量工程师: —负责编制零部件进货检验相关文件; —负责零部件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负责对零部件进货检验情况的分析,立项整改; —组织相关人员服务生产现场。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gnnqezmx.html
8.福州市长乐区长限生态补水泵站工程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附件4 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十套)。这些文件、清单、资料均应装在置于包装箱内表面的专用铁盒内。 5 凡在厂内进行的各种设备的检验和试验,应向工程师提供工厂检验记录抄件,并经工程师审查认可后设备才能发运。 1.3.6 铭牌 1 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造厂名 http://zfcg.fuzhou.gov.cn/upload/document/20220704/3d3e292a86194601bf18f0db30b6d9f6.html
9.灭火器如何维修充装?用标准解释5.4.4维修机构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的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维修灭火器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至少应包括: a)灭火器维修合同或协议; b)可更换零部件的进货检验和验证记录; c)维修记录; d)维修确认检验记录; https://www.yoojia.com/ask/17-12122870336380367016.html
10.CQC小组工厂检查记录表[]3. 安全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文件名称/编号: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抽样方案、放行准则,以及工厂对于供应商提供的 检验报告的要求,供应商的合格证明及报告的保存;考虑整机运行环境对零 部件的附加要求等。检查进货检验记录) 4. 安全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程序文件名称/编号: (检验https://doc.mbalib.com/view/7e02de0a76cc89499b21df598c923d3d.html
11.ccc工厂检查记录表.doc供应商评价的时机、频次、内容和日常管理等具体办法。对于进货检验中无法核查的零部件组件供应商,例如对于电路板的供应商,评价内容还要有其对电路板上电气兀件供应商控制的要求。检查日常管理记录,包括评价内 ccc 工厂检查记录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https://www.taodocs.com/p-968531552.html
12.重磅准入门槛提高!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以及索赔处理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七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https://www.evpartner.com/news/12/detail-24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