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实有40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实有5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6个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日期为:
2020年11月8日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校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为充分调动校学生会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保持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特制定潍坊科技学院校学生会考核条例。
基本总则
校学生会考核条例是为加强校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校学生会各部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校校学生会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校学生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使校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潍坊科技学院校学生会考核条例。
本考核条例成绩将作为各部门各种评优名额的依据,并根据本考核成绩进行对标定级,根据定级分配各部门评优名额。
(一)校学生会全体成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树立好榜样,好形象。
(二)校学生会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以最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三)校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四)校学生会全体成员要积极严格贯彻执行潍坊科技学院校级组织考核条例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校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组织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六)校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七)校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八)校学生会成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校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十)校学生会全体成员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不穿拖鞋、短裤,不袒胸露背,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具体细则
一、主席团、部门考核
潍坊科技学院团委负责对主席团考核(含主席与分管主席),主席团负责对部门排名考核,实行层级管理制度。
(一)主席团成绩=分管部门的平均成绩+项目化管理成绩+常规工作+总结计划
1.分管部门的平均成绩:将分管部门成绩汇总除以分管部门数得出分管部门的平均成绩。
2.项目化管理成绩:此项为附加分(1-10分),潍坊科技学院团委工作人员根据临时性工作或者应急性工作的内容,结合主席团成员的实际能力,择优安排专人负责,根据项目的完成效率、效果等给予1-10分的评价,直接加入主席团个人成绩。
3.总结计划:每周各主席(含主席与分管主席)根据所分管部门职责指导部门工作配档表,由团委老师审阅并根据工作落实程度评分(1-10分),纳入主席团考核成绩。
(二)部门考核成绩=常规考核+活动考核+项目化成绩考核+工作配档表+宣传工作+素质拓展+宿舍考核
1.常规考核(20分):根据各部门成员的会议考勤、任务完成情况和对应急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量化,见考核条例第二部分第一条。常规考核成绩汇总后除以本部门的人数得出平均数,然后对平均数进行排名,排名后按照由高到低分别20、19.5、19……开始递减,报秘书部备案。
2.活动考核(20分):立足部门岗位职责,举办适合的活动。根据活动的举办节点、举办质量、举办效果进行量化考核。见考核条例第二部分第二条。活动考核的成绩汇总后除以本部门的人数得出平均数,然后对平均数进行排名,排名后按照由高到低分别20、19.5、19……开始递减,报秘书部备案。
3.项目化管理考核(10分):此项为附加分(1-10分)分管主席根据临时性工作或者应急性工作的内容,结合学生会干部的实际能力考核,择优安排专人负责,根据项目的完成效率、效果等给予1-10分的评价,直接加入部门成绩,报秘书部备案。
4.素质拓展(10分):由素质拓展部对参与素质拓展活动的人员打分,根据名次按照10,9,8,7……以此类推予以考核,报秘书部备案。
5.宿舍考核(20分):督察小组对学生干部宿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依据宿舍管理规定量化,将考核成绩纳入部门成绩。
6.工作配档表(10分):每周各部门部长根据部门职责列出工作配档表,由主席团审阅并根据部门工作落实程度评分(1-10分),纳入部门成绩,报秘书部备案。
7.宣传工作(10分):此项考核占10分,由校学生会对部门的宣传情况(由宣传部)每周进行评议排名,根据名次按照10,9,8,7……以此类推予以考核,报秘书部备案。
二、学生会部门成员个人考核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基础量化分为20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学生会内部人员量化分低于160分给予警告处分;量化分低于120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量化分低于100分撤职试用;量化分低于80分给予撤职处分。学生会部门考核成绩是由部门成员的考核成绩和业绩决定的。
(一)常规考核
1.常规工作
(2)在学生干部集合、会议出勤、活动出勤中,迟到的扣本人2分,未到的扣本人10分,两次未到除相应扣分外通报批评并检讨。超过三次(包括三次)未到的提请主席团处理。
(3)各部人员若有不服从管理、应付工作的现象,发现一次扣该成员量化10分,两次以上(包括两次)除扣相应分数外通报批评并检讨,严重者提请主席团处理。
(7)所有学生干部负责人对自己的一切签字负全部责任,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审核,如果已经签字落实的工作出现更改情况,全部属于工作失误。每次扣10分。累计出现三次提请主席团处理。
(8)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者,视情节严重扣部内和个人考核5-20分。累计出现两次严重工作失误撤职。
(9)学生会干部上课迟到每人次扣5分,旷课每人次扣10分。上课期间出现违纪行为每次扣20分,两次以上(包括两次)除相应扣分外通报批评并作出检讨,直至撤销学生会干部职务。
(10)任何学生干部的任免都由潍坊科技学院团委做出,未经正常程序审批,部内私自加人或减人者,每次扣部门20分。
2.会议纪律
(1)对于学生干部会议,迟到每人次扣2分,旷会每人次扣10分,旷会两次者通报批评并作出检讨,旷会三次立即撤职。在会场中违反会议纪律者每人次扣5分,开会中不带笔和笔记本的每人次扣5分,请假者扣1分,请病假者扣0.5分。公事不给予扣分,但是必须向学生会秘书部说明,否则按请假或者旷会处理。
(2)对于会议记录,学生会秘书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划分,分别给予+2、+1、0、-1处理,以部门为单位加和后除以部门总人数纳入部门工作成绩。
3.学生干部形象
(1)衣着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一经发现每人次扣2分。
(2)男女生正常交往,有不文明现象者,每人次扣10分。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提请主席团、潍坊科技学院团委处理。
(3)不能以学生会名义干私人事情,发现后立即撤职。
(4)公平、公正处理工作,如果不公平、公正,发现每人次扣10分,且本人及部长写出书面检查。
(5)提倡文明管理与文明服务,如果与政策背道而驰每次扣10分,本人及部长写出书面检查。
(6)大型活动,全体执勤学生干部全部着学生会服装,发现未按要求一例,每人次扣10分。
(二)活动考核
1.各部门立足本部门职责,每个月初向活动主席申报活动项目,活动主席制作配档表,对于配档表中的活动,开展的按照活动考核加分,未开展的扣部门工作成绩5分。活动开展必须有申请、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必须有活动总结。只要有一项未交,每项扣部门工作成绩分数5分。
2.各部门承办的学校大型活动根据举办的质量和师生的反响,给予1-10分的部门加分。
3.各部门承办的活动参加国家、省、市、县级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前三名的分别给予部门和个人加30、25、20分加分(省级分别加25、20、15分,市级分别加20、15、10分,县级分别加15、10、5分)。在各类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项目活动负责人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或者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期末个人附加加分
1.开会全勤(不早退,不迟到)的加30分。
2.特大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的加10分。
3.与他人团结合作,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团队精神突出加部内考核或个人量化分数10分。
4.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每次加30分。
5.每次考试成绩在班级前3名次的加10分。
6.获奖学金的,根据奖学金类型(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给予加20—80分。
7.各项工作得到领导的好评,同学满意,给予加部内考核和个人量化10分。
1.假期值班:假期值班工作考核同上,量化时双倍考核。
2.考试期间:各项量化双倍考核。
3.应急性工作:须及时无条件完成指定任务,应急性集合无正常理由不到者每人次扣部内考核10分。早退每人次扣部内考核5分。应付工作每人次扣5分。不服从管理每人次扣部内考核20分并通报批评。工作优秀的给予加部内考核或个人量化10分。
4.在岗期间,只要是出现说谎、不讲诚信的事情和人,一律严肃处理,首先在评优、入党、评议方面给予否决。
5.工作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影响面大,一律撤职处理。
三、学生会主席团、部门、个人考核成绩的应用
2.学生会成员在学生综合测评中的加分,按照《潍坊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进行考核。
3.每一届各部考核最后一名的学生会成员予以免职,连续三次部门考核最后一名的部长、副部长免职,全校通报。
四、考核细则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五、本考核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潍坊科技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潍坊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三、校学生会架构和部门职能汇总
学生会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和秘书部、宣传部、文体部、权益部、素质拓展部、创新创业部6个职能部门,现有成员40名。学生会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在保质、高效、出色完成本部工作的基础上,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协助学校、团委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服务和社会服务,在校内外赢得广泛赞誉,受到广大师生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校学生会与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相互交流,紧密配合,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潍科学子的青春活力和阳光风采。
学生会主要职责
主席团
负责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确立学生会的工作思想,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召集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工作任务,并向学工部、团委汇报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做好每学期工作总结;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统筹学生会内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抓好学生会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学生会章程、学生干部表现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学工部、团委领导下推荐合适学生干部人选;严格按《考核条例》考核、任免学生干部;积极维护和代表学生利益,围绕校学生会工作重点和学校具体情况,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多种形式校际交流活动,开展对外沟通联系。
秘书部
宣传部
文体部
权益部
创新创业部
素质拓展部
策划组织、举办全校范围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和学生骨干为主要对象的素质拓展活动: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负责素质拓展活动项目申报和发布,收集、汇总在校大学生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的重要经历和取得的主要成绩(不包括课堂教学成绩),做好素质拓展项目的认证以及素质拓展证书的申报、确认、补发、更换等工作。
四、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顾林子
党员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7
2/34
否
学生
2
李晓雨
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4/36
3
刘士峰
3/35
4
张圣杰
2/36
5
周禄
智能制造学院
2/37
6
徐昕
2018
5/33
7
刘倩影
教师教育学院
4/35
8
朱宇航
2019
8/34
9
张山城
6/36
10
王振程
7/33
11
于益
农学与环境学院
9/34
12
王宏媛
4/33
13
张雅琪
6/34
14
李雪松
7/38
15
任艳茹
16
马同心
经济技术学院
8/39
17
杨旭
9/40
18
杨增瑞
9/39
19
王唯一
8/37
20
仇长雪
21
李宏宇
5/36
22
李昕昱
6/38
23
王诗琪
4/37
24
徐雪迪
工商管理学院
25
魏聪慧
26
李宁
6/40
27
张天佑
艺术传媒学院
5/37
28
汪子阳
29
秦晋成
机械工程学院
4/38
30
于孟琦
电气自动化学院
3/39
31
张莉
外语与旅游学院
6/39
32
刘璐
33
李成龙
34
刘晚月
建筑与设计学院
35
李广淼
商务技术学院
36
刘学良
华为技术学院
8/40
37
丁园
9/47
38
张万恒
4/39
39
刘文凤
5/41
40
刘洁
8/38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办法及选举办法
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今会章程》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考核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的坚强指导下,我校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均由各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团委联合审杳后。报校党委确定潍坊科技学院第20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名单。选拔资格(一)为潍坊科技学院在籍的全日制学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执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三)学有全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选举产生5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三)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采取无记名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四)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五)选举设监票人2名,经大会主席团建议从到会的代表中产生,经全体代表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4名,经大会主席团建议从到会的代表中产生,经全体代表通过,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代表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六)选举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学生会主席团按学校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顺序。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8日,在学院经管报告厅召开了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正式代表238人,列席代表26人。主要议程包括:
1.听取和审议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投票选举产生了我校第三届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
3.审议通过《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4.审议通过《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修订)》
5.宣读《致青年学生的倡议书》。
学代会顺利召开,完成了大会议程所有事项。
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潍坊科技学院各选举单位出席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省学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人数,列席代表若干。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中普通同学代表不少于25%,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六)未受任何校纪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出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后连同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一并报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未达到“不少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团组织和筹委会补报,筹委会将根据情况批复。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并将筹备情况报告单报筹委会。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入预备人选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后,及时向筹委会呈报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的出席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及选举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