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配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项目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初步设计会议纪要〔2024〕12号(项目代码:2409-330411-04-01-31992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6919.63万元,工程概算36919.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9130.2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项目总用地约35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939.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2420.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0402.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36.17平方米,建设地点:秀洲国家高新区,洪业路南侧、唯胜路东侧。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25755.8292万元。
2.3计划工期:75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2.4其他: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实行总包)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建类】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EPC)】【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文件执行。
注:①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②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注:上述3.13-3.19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803室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