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政策》共八条,涉及支持整车应用、支持关键零部件发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政策》?都包含哪些具体支持举措…详见↓
Q
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A
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主要技术路线之一,是本市具备发展先机和产业链优势的领域。经过多年发展,本市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国内最大、产业链最完整、技术和人才储备最丰富,但仍面临“汽车购置价格高、氢气价格高、加氢站布局少、应用场景少”等发展瓶颈,急需通过规模化应用加快突破。
《若干政策》包含哪些具体支持举措?
《若干政策》共八条,涉及支持整车应用、支持关键零部件发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具体如下:
车辆运营奖励。2025年前,对每个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运营奖励,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其中,中型卡车(设计总质量12—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0.5万元,重型卡车(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2万元,通勤客车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1万元。
加氢站建设补贴。对在2025年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的加氢站,按照不超过核定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贴。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每座加氢站补贴资金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资金分三年拨付。
氢气零售价格补贴。2025年前,对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加氢站运营主体,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补贴。其中,2021年度补贴标准为每公斤20元;2022—2023年度每公斤15元;2024—2025年度每公斤10元。
《若干政策》什么时候起实施?
《若干政策》明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制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含运营)奖励实施细则,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牵头制订加氢站建设及运营专项补助细则,市交通委制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补贴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