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4〕1号)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和监管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及要求,现制定了工业零部件柔性敏捷先进制造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工业零部件柔性敏捷先进制造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蚂蚁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领先性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深圳蚂蚁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工场科技”)是集互联网+、柔性敏捷智造、供应链服务于一体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旨在面向自动化装备行业,构建海量工业零部件线上交易、智能制造、数字服务的现代制造服务业生态体系。
在技术创新方面,蚂蚁工场科技研发工业零部件智能选型算法和系统,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真正做到自动化设备选型和装配的智能化;研发新一代智能型的工业零部件产业化电商平台,聚焦零部件产业应用交付,以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对工业零部件供应链需求深度整合;构建智能制造的类大脑式基本决策系统,研发新一代智慧特征识别术和数据挖掘技术,利用RNN及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等复合技术打造一个可以AI报价决策及自动工艺决策的智慧制造平台引擎,进而基于该引擎构建以互联网、物联网及数字化技术对工业零部件供应链进行SAAS服务的云制造生态支持体系;针对当前高端装备业面临的机械零部件外委加工周期长、沟通时效低等问题,攻克非标零部件数字敏捷智造的关键技术难题。可见,蚂蚁工厂科技在工业零部件行业领域具备较强的产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发展力。
(二)必要性
“十四五”规划期间,智能制造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2022年中国智能制造市场规模已突破4万亿元,对经济的贡献日益显著。随着制造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崛起,市场对工业零部件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传统制造方式已难以满足市场对多品种、小批量、快速交付的需求。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特别是针对工业零部件行业,我国正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生产设备数字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改造,以适应市场对产品多样化、定制化、快速响应的迫切需求。我国工业零部件行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将为全球制造业的繁荣贡献中国力量。
(三)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省有关战略和市、区智能制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属深圳市鼓励发展类产业。该项目以工业零部件非标定制为核心,带动产业链条进驻盐田,重点打造集零部件研发设计、柔性敏捷制造产线、自动仓储、运营服务等为一体的工业互联网示范级柔性敏捷先进制造基地,与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匹配度高。
目前,蚂蚁工场科技已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10000家,服务工程师超30万人次,链接供应链企业超1200家,公司可供应产品SKU(库存量单位)超过1000万个,已供货SKU超过40万个,发货项次超过110万次。服务客户企业行业分布广泛,主要以锂电、光伏、3C、汽车、机械、半导体、医疗等行业为主,其中,上市企业超200家。作为资本市场的准独角兽企业,蚂蚁工场科技受到专业投资机构的认可,连续获得招商局资本、顺为资本(雷军私募)、达晨创投、龙遨泛人工智能、中关村e谷等多家知名投资企业的5轮投资,最新估值为10亿元人民币。
(四)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工业零部件柔性敏捷先进制造基地,具体包括云智造技术中心和柔性敏捷制造“灯塔工厂”,打造一个集研发、智造、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工业互联网示范级基地。
(五)初步建设规模:根据项目规划,项目需求土地面积约242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9017平方米(不含地下),其中,地块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7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四十七-智能制造-9工业互联网平台;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数字与时尚产业中基于工业系统、传感器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与互联网技术,面向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化生产的工业互联网服务。
(二)生产技术
(三)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
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16/ISO9001:2015;符合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四)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2.投资强度:单位用地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40000元/平方米。
3.产值规模:(1)自竞得上述项目用地当年起建设期内,纳入盐田区统计核算的工业产值规模累计不低于¥20亿元;(2)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纳入盐田区统计核算的工业产值规模累计不低于¥100亿元;周期不满3年的,按3年承诺值月均值*所剩月份计算。
4.税收规模:(1)自竞得上述项目用地当年起建设期内,在盐田区纳税额累计不低于¥0.6亿元;(2)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在盐田区纳税额累计不低于¥3亿元;周期不满3年的,按3年承诺值月均值*所剩月份计算。
5.节能要求:项目产值能耗不高于0.137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用地面积约24226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约109017平方米,不含地下(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土地使用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3.项目建成后自用面积不低于80%,满足自用后确有出租需要的,可将剩余面积公开出租,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
4.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与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政府回购。
六、竞买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二)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4〕1号)中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七、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建设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且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保证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污水、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的产生和排放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