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政策解读跨境贸易丨整合申报项目问答知识库(一)

跨境贸易丨整合申报项目问答知识库(一)

1、请问申报地海关如何填报?

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选择“广州机场”为申报地海关时,应录入“5141”。

提醒注意:申报地海关的关别代码后两位不能为“00”。

2、请问进出境关别如何填报?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为“广州机场”时,则录入“5141”。

提醒注意: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3、请问备案号如何填报?

填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核确认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账册、《征免税证明》或其他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提醒注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及以后续补税监管方式办理内销征税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填报总册号。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对加工贸易设备、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涉及征、减、免税审核确认的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

(三)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准予退运证明》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填报《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进口或结转进口(转入),填报《征免税证明》的编号;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4、请问征免性质如何填报?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及代码,持有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的,按照《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

录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征免性质或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征免性质代码。例如:一般征税的货物,下拉菜单时可选择“101-一般征税”或录入“101”,栏目自动生成“一般征税”。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提醒注意: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按照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简称及代码填报。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情况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二)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代码299)。

(三)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免予填报。

5、请问许可证号如何填报?

填报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的编号。

提醒注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6、请问件数如何填报?

填报进出口货物运输包装的件数(按运输包装计),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运输包装指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

提醒注意:

(一)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二)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7、请问毛重如何填报?

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报关单毛重栏目不得为空,毛重应大于或等于1,不得为“0”。

8、请问净重如何填报?

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

报关单净重栏目不得为空,净重应大于或等于1,不得为“0”。

9、请问成交方式如何填报?

根据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例如:该货物的成交方式为CIF,下拉菜单时可选择“1-CIF”或录入“1”,栏目自动生成“CIF”。

提醒注意: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录入CIF,出口录入FOB。

10、请问运费标记如何填报?

运费为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运费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

“运费”项下第一栏为“运费标记”栏。

当按照运费率申报时,“运费标记”栏选择填报“1-率”;当按照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申报时,“运费标记”栏选择填报“2-单价”;按照运费总价申报时,“运费标记”栏选择填报“3-总价”。

11、请问运费/率如何填报?

“运费”项下第二栏为“运费/率”栏。

当“运费标记”为“1-率”,在本栏填报运费率;当“运费标记”为“2-单价”,在本栏填报运费单价;当“运费标记”为“3-总价”,在本栏填报运费总价。

12、请问运费币值如何填报?

填报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运费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

“运费”项下第三栏为“运费币制”栏。

当“运费标记”栏为“1-率”是,本栏免予录入;如“运费标记”为“2-单价”或“3-总价”时,本栏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币种代码。

13、请问保险费标记如何填报?

保险费为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保险费用,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用。保险费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

“保险费”项下第一栏为“保险费标记”栏。

当按照保险费率申报时,“保险费标记”栏选择填报“1-率”;按照保险费总价申报时,“保险费标记”栏选择填报“3-总价”。

14、请问保险费/率如何填报?

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保险费用,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用。保险费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

“保险费”项下第二栏为“保险费/率”栏。

当“保险费标记”为“1-率”,在本栏填报保险费率;当“保险费标记”为“3-总价”,在本栏填报保险费总价。

15、请问保险费币值如何填报?

填报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保险费用,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用。保险费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

“保险费”项下第三栏为“保险费币制”栏。

当“保险费标记”栏为“3-总价”时,本栏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币种代码;当“保险费标记”栏为“1-率”,本栏无需填报。

16、请问杂费标记如何填报?

“杂费”项下第一栏为“杂费标记”栏。

当按照杂费率申报时,“杂费标记”栏选择填报“1-率”;按照杂费总价申报时,“杂费标记”栏选择填报“3-杂费总价”。

17、请问杂费/率如何填报?

“杂费”项下第二栏为“杂费/率”栏。

当“杂费标记”为“1-率”,在本栏填报杂费率;当“杂费标记”为“3-杂费总价”,在本栏填报杂费总价。

提醒注意: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18、请问杂费币值如何填报?

“杂费”项下第三栏为“杂费币制”栏。

当“杂费标记”栏为“3-杂费总价”时,本栏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币种代码;当“杂费标记”栏为“1-率”,本栏无需填报。

19、请问随附单证代码如何填报?

除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以外的其他进出口许可证件或监管证件,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代码。

(一)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报关单,“随附单证代码”栏填报“c”。

(二)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随附单证代码”栏填报“Y”。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申请适用优惠税率的,有关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内销时,“随附单证代码”栏按照上述一般贸易要求填报。

向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口用于生产香港CEPA或者澳门CEPA项下货物的原材料时,“随附单证代码”栏按照上述一般贸易要求填报。

(三)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免提交原产地证据文件的小金额进口货物“随附单证代码”栏填报“Y”。

20、请问随附单证编号如何填报?

除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以外的其他进出口许可证件或监管证件,填报证件编号。

(一)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报关单,随附单证编号栏填报海关审核通过的内销征税联系单号。

“01”为“亚太贸易协定”;

“02”为“中国—东盟自贸协定”;

“03”为“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CEPA);

“04”为“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澳门CEPA);

“06”为“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

“07”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

“08”为“中国—智利自贸协定”;

“10”为“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

“11”为“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

“12”为“中国—秘鲁自贸协定”;

“13”为“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14”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15”为“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

“16”为“中国—冰岛自贸协定”;

“17”为“中国—瑞士自贸协定”;

“18”为“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

“19”为“中国—韩国自贸协定”;

“20”为“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申请适用优惠税率的,有关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内销时,已通过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报关单,按照上述一般贸易要求填报;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报关单,“随附单证编号”栏填报“<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和“原产地证据文件备案号”。“原产地证据文件备案号”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物人或者其代理人填报原产地证据文件电子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号码。

向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口用于生产香港CEPA或者澳门CEPA项下货物的原材料时,按照上述一般贸易填报要求填制报关单。

(三)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免提交原产地证据文件的小金额进口货物“随附单证编号”栏填报“<协定编号>XJE00000”,“单证对应关系表”享惠报关单项号按实际填报,对应单证项号与享惠报关单项号相同。

21、请问随附单据如何填报?

上传随附单据时,需按海关规定的《随附单据表》录入相应的随附单据编号。例如:上传合同时,“随附单据”需录入“00000004”。

22、请问关联报关单如何填报?

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填报在电子数据报关单中“关联报关单”栏。

提醒注意:保税间流转、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单,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入出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填制出口报关单,再填制进口报关单,并将出口报关单号填报在进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转入)报关单号填入出口(转出)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23、请问关联备案如何填报?

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填报在电子数据报关单中“关联备案”栏。

保税间流转货物、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填报在“关联备案”栏。

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关联备案”栏填报本次减免税货物结转所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关联备案”栏填报与其相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备案号”栏中《征免税证明》的编号。

向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口用于生产香港CEPA或者澳门CEPA项下货物的原材料时,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生产厂商在香港工贸署或者澳门经济局登记备案的有关备案号填报在“关联备案”栏。

24、请问备案序号如何填报?

“项号”第二行填报“备案序号”,专用于加工贸易、减免税等已备案、审批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或《征免税证明》等备案、审批单证中的顺序编号。

(一)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二)料件结转货物(包括料件、制成品和未完成品折料),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三)料件复出货物(包括料件、边角料),出口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如边角料对应一个以上料件项号时,填报主要料件项号。料件退换货物(包括料件、不包括未完成品),进出口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四)成品退换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五)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以及按料件办理进口手续的转内销制成品、残次品、未完成品)填制进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加工贸易边角料、副产品内销,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对应的进口料件项号。如边角料或副产品对应一个以上料件项号时,填报主要料件项号。

(六)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货物进口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七)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相应的进口料件项号。

(八)加工贸易副产品退运出口、结转出口,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新增成品的出口项号。

(九)经海关批准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企业,按海关联网监管要求,企业需申报报关清单的,应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包括形式进出口)报关单前,向海关申报“清单”。一份报关清单对应一份报关单,报关单上的商品由报关清单归并而得。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报关单中项号、品名、规格等栏目的填制规范比照《加工贸易手册》。

25、请问规格型号如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二)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及许可证件管理要求为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对规格型号的要求进行填报。

(三)对需要海关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车辆,商品名称栏填报“车辆品牌+排气量(注明cc)+车型(如越野车、小轿车等)”。进口汽车底盘不填报排气量。车辆品牌按照《进口机动车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中“签注名称”一栏的要求填报。规格型号栏可填报“汽油型”等。

(四)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号的,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号。规格型号填报一并归类后商品的规格型号。

(五)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内销,边角料复出口,填报其报验状态的规格型号。

(七)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公告)范围内的汽车维修件的,填报规格型号时,应当在零部件编号前加注“W”,并与零部件编号之间用“/”相隔;进口维修件的品牌与该零部件适用的整车厂牌不一致的,应当在零部件编号前加注“WF”,并与零部件编号之间用“/”相隔。其余申报要求同上条执行。

(八)品牌类型。品牌类型为必填项目。可选择“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境外品牌(其他)”如实填报。其中,“境内自主品牌”是指由境内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境内收购品牌”是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是指境内企业代工贴牌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品牌;“境外品牌(其他)”是指除代工贴牌生产以外使用的境外品牌。

(九)出口享惠情况。出口享惠情况为出口报关单必填项目。可选择“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如实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不填报该申报项。

26、请问成交数量如何填报?

填报货物实际成交的数量。

27、请问成交计量单位如何填报?

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货物实际成交所用的计量单位。例如:成交单位为“台”,则通过下拉菜单选择“001-台”。

提醒注意:已备案的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加工贸易手册》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内销、边角料复出口,填报其报验状态的计量单位。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商品的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原产地证书上对应商品的计量单位一致。

28、请问法定第二数量如何填报?

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对应的数量。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无需录入。

29、请问最终目的国(地区)如何填报?

最终目的国(地区)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已知的进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提醒注意: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以运抵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货物,以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同一批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分别填报最终目的国(地区)。

进出口货物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时,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30、请问征免方式如何填报?

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填报。

提醒注意: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根据《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为“保金”或“保函”的,填报“全免”。

31、请问特殊关系确认如何填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十六条,填报确认进出口行为中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1-是”,反之则选择“0-否”:

(一)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的。

(二)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三)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的。

(四)买卖双方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的。

(五)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第三方的。

(六)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控制或者持有对方5%以上(含5%)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者股份的。

(七)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八)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的。

买卖双方在经营上相互有联系,一方是另一方的独家代理、独家经销或者独家受让人,如果符合前款的规定,也应当视为存在特殊关系。

提醒注意:出口货物免予填报,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货物(内销保税货物除外)免予填报。

32、请问价格影响确认如何填报?

根据《审价办法》第十七条,填报确认纳税义务人是否可以证明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纳税义务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发生的下列任何一款价格相近的,应视为特殊关系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在下拉菜单中选择“0-否”,反之则选择“1-是”:

(一)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二)按照《审价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按照《审价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33、请问与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确认如何填报?

根据《审价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填报确认买方是否存在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与进口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且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中。通过下拉菜单方式选择填报。

买方存在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且未包含在进口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并且符合《审价办法》第十三条的,选择“1-是”。

买方存在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且未包含在进口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但纳税义务人无法确认是否符合《审价办法》第十三条的,选择“1-是”。

买方存在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且未包含在实付、应付价格中,纳税义务人根据《审价办法》第十三条,可以确认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无关的,选择“0-否”。

买方不存在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或者特许权使用费已经包含在进口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选择“0-否”。

34、请问报关单类型如何填报?

有纸报关通过下拉菜单选择“0-有纸报关”,有纸带清单报关选择“L-纸带清单报关”,无纸带清单报关选择“D-无纸带清单报”,通关无纸化选择“M-通关无纸化”。

特殊说明:

(一)有纸报关指没有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填报用,报关单不传输随附单据。

(二)有纸带清单报关指没有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带有清单的集中申报报关单用,报关单不传输随附单据。

(三)无纸带清单报关指没有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带有清单的集中申报报关单用,报关单上传输随附单据(后改为“M-通关无纸化”)。

(四)无纸报关指有纸报关后,10天后交随附单据的企业报关单。

(五)通关无纸化指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填报用,报关单上传输随附单据。

35、请问自报自缴如何填报?

进出口企业、单位采用“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模式向海关申报时,勾选本项目;反之则不勾选。

36、请问自主报税如何填报?

进出口企业、单位采用“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模式向海关申报时,勾选本栏目;反之则不勾选。

37、请问担保验放如何填报?

进出口企业、单位采用“担保验放”模式向海关申请通关放行,勾选本栏目;反之则不勾选。

提醒注意:担保验放指与海关总署签署《使用担保验放通关程序责任担保书》的双A类企业所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经海关接受申报后,经确定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的基础上,在缴清税费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企业可以凭《进(出)口货物担保验放清单》向海关先行办理货物验放手续(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而不能提供的除外)的便利通关措施。

38、请问税单无纸化如何填报?

进出口企业、单位采用“税单无纸化”模式向海关申报时,勾选本栏目;反之则不勾选。

39、请问保税监管场所如何填报?

保税监管场所进出货物,在“保税监管场所”栏目填报本保税监管场所编码(保税物流中心(B型)填报本中心的国内地区代码),其中涉及货物在保税监管场所间流转的,在本栏目填报对方保税监管场所代码。

40、请问场地代码如何填报?

适用于有特殊业务管理需求的现场。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按照进出口货物海关实际监管点场所如实填写。

(二)通关一体化报关单,如企业在某直属海关(黄埔海关)申报、在外关区(非黄埔海关)实际监管验放的报关单,填报“5298”。

(三)加工贸易形式报关单,参照原报关单填写。

(四)除上述类型报关单,填写“5299”。

41、请问货号如何填报?

申报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时,根据《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料件、成品货号填报本栏目。

42、请问加工成品单耗版本号如何填报?

申报加工贸易货物出口报关单时,系统自动返填与《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成品单耗一致的版本号。

43、是否能通过各关区,对企业进行更细化的指导?

44、经停港是进入中国关境前经停的最后一个港口么?信息如何准确获知?

建议根据航运企业提供的信息如实申报。

45、境外收发货人如无合同的贸易方式(其他进出口免费)如何填报?

46、因此次宣讲的内容都还在测试中,很多问题都还未转为最后结果,是否全部完善后再做一次终版的宣讲?

47、针对浦东机场口岸报关非网页版的预录要求是否与网页版一致?

不同录入端录入项目和要求保持一致。

48、请问原ECIQ系统是否在8月1日后停止使用?

不停用。

49、新增的集装箱对应项号是必填还是涉及多个集装箱才填?

必填(进出口货物申报系统功能已优化,提供勾选商品项号的方式简化操作)。

50、集装箱的对应关系是必填么?如果品名很多很杂,分别在不同集装箱,需要每个都填写清楚么?

THE END
1.3C认证知识库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http://www.windoor168.com/zsk/ct.asp?id=9479
2.[创业之路142]:生产定义:BOM单是描述产品所需零部件明细表及其结构的文档。 关系:BOM单综合了产品型号、产品结构、物料编码、版本和批次等信息,是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的基础。BOM单还支持回溯分析,使得企业可以追溯产品的生产历史和质量问题。 9. 规格与型号的区别 规格与型号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1)、定义与https://blog.csdn.net/HiWangWenBing/article/details/141442962
3.JB/T67701993电传动矿用自卸车产品型号及零部件编号规则中文标准名称:电传动矿用自卸车产品型号及零部件编号规则英文标准名称:Code of product model and component number for electric-drive mining dump truck标准类型:K63发布日期:1993/8/21 12:00:00实施日期:1993/10/1 12:00:00中国标准分类号:K63国际标准分类号:29.280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传动矿用自卸车https://m.baijiantest.com/infoDetails/87/10381655
4.汽车零配件实习报告8篇(全文)5.配件实习是对我的一次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深入细致地认真观察、实践,使自己的自主学习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实习内容 1、汽车配件的编号: 汽车零部件一般都编入各车型汽车配件目录,并标有统一规定的零部件编号。汽车零部件又分为:零件、合件、组合件、总成件、车身https://www.99xueshu.com/w/filepf5hkz9f.html
5.从入门到熟练掌握卡车基础知识普及篇重大结构改进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顺序编号,玉柴目前的编码为0中冷增压或者增压;1是单体泵,3是高压共轨。 2、解放发动机编码 解放车型中常见的发动机型号有:CA6DE,CA6DF,CA6DL,CA6DM,BF6M1013ECP等等,它们的具体含义如下: CA—解放、6—6缸、4—4缸、D—第2代发动机代码、E—大柴、F—锡柴、L—http://www.360che.com/driver/120315/19680_all.html#t2
6.如何查找戴尔服务器的零部件编号?这些编号有助于识别显卡的性能和兼容性。 通过了解这些编号系统,用户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维护他们的戴尔服务器,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高效性能。 上述编号仅为示例,实际戴尔服务器的零部件编号会根据具体型号和配置有所不同,购买或查询时,请参考戴尔官方网站或联系戴尔客服获取准确的零部件编号。https://www.kdun.com/ask/1138946.html
7.《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申请人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规定编制,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性能指标、检验方法和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其中,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的内容应与综述资料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性能指标、检验方法的内容可参考YY/T 1155设置,但每一性能指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应与性http://www.anytesting.com/news/1943520.html
8.汽车零部件查询指南:轻松找到您需要的零件使用在线查询工具:现在市面上有很多专业的在线零部件查询工具,只需输入车型、年款等信息,就可以快速查找到所需零件的编号和型号。 向专业维修店咨询:专业的维修店拥有丰富的维修经验,他们通常能够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快速找到所需的零部件。 如何准确查找汽车零部件 https://life.yxlady.com/Car/202409/803371.shtml
9.Q/BYDQ4 技术文件编号(不包括工艺类技术文件)的构成及示例 4.1 技术文件编号由产品型号、分组号(或零部件编号)、文件类别代号、事业部代码(或分厂代码 或区域代码)、顺序号组成。见图1。 图 1 4.1.1 产品型号:产品型号包括车型号(包括通用车型号)、发动机型号、变速器型号、电机型号、 1 Q/BYDQ-47.040—2016 电子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815/6102044124002054.shtm
10.{营销策略培训}汽车配件与营销三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营销策略培训}汽车配件 与营销三汽车配件编号规 则与目录检索 维修企业通过车辆 VIN,通过查询相关的 VIN 规则说明,可以准确地确定车辆的车型年款以 及相应的配置状况,从而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和相关的车型维修资料,正确地进行故障诊断 和车辆维修。另外,配件订购也离不开车辆 VIN,因为不同批次的同一车型选用的配件也https://doc.mbalib.com/view/61e19f43e4300eadbebd136744d2b8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