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镇政府采购操作细则》已经2024年1月4日第1次镇长办公会议和2024年1月5日中共张江镇第五届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张江镇政府采购操作细则
为加强张江镇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浦东新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浦府规〔2019〕2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规〔2021〕3号)、《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浦采管办〔2023〕12号),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政府采购范围
张江镇政府各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属事业单位和其他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适用本操作细则。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上级拨入财政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
“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三、政府采购职责分工
镇审计办是政府采购项目的审计监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跟踪审计和财务审计。
镇监察办是政府采购项目的纪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四、政府采购程序
(一)编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人应在镇财政所布置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需求,在细化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基础上,对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上报镇财政所,镇财政所在人代会通过后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并汇总上报浦东新区财政局备案。
政府采购预算具有严肃性,在执行中应严格实行“无预算,不采购”,原则上不得随意追加或调整。采购人调整年度预算时,如预算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同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报财政所。
(二)发布政府采购意向
各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应在政府采购预算下达后发布采购意向。除框架协议采购外,原则上,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采购意向(涉密信息除外)。
(三)政府采购报批流程
1、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的申请报批
(1)行政事业单位等作为采购人的,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本单位内部管理流程报批至单位负责人;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批至镇分管领导;
(2)镇政府各部门作为采购人的,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批至镇分管领导;
(3)预算金额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的,报批至分管领导,不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须提交镇长办公会集体决策通过后,由镇分管领导审批;
(4)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购人须提交镇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决策通过后,由镇分管领导审批。
预算
2、预算外政府采购项目的申请报批
(1)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人报批至镇行政主要领导;
(2)预算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购人须提交镇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决策通过后,由镇行政主要领导审批。
(四)政府采购线上操作流程
(五)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1、货物类项目验收:对简单、单一的货物类项目,可对其数量、质量、外包装等进行验收;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
2、服务类项目验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3、工程类项目验收: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形成镇政府固定资产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张江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六)支付款项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网签合同的支付条款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审批流程申请付款,直至款清。
(七)档案管理
采购人应做好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工作,对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采购文件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镇政府各部门应在每年度末将当年已完成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等提交镇财政所备份。
五、非政府采购项目实施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各单位各部门自行采购。《张江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附件2)A类范畴的项目应由镇政府各部门或行政执法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进行采购。
(一)报批流程。
预算内金额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人须提交镇长办公会集体决策通过后,由镇分管领导审批;
其余同政府采购报批流程。
(二)实施采购。
1、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2、预算金额30万(含)以上100万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邀请3家及以上供应商,通过询比价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3、服务类项目纳入中介集市服务事项范围内的,采购人应在中介集市平台实施采购,具体按照《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浦财规〔2021〕2号)执行。
六、补充说明
本操作细则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原浦张府〔2022〕21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
1.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2.张江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3.采购审批表(货物类)
4.采购审批表(服务类)
5.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
6.非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
7.政府采购档案备份移交清单
附件1
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一、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品目名称
编码
备注
A货物
信息化设备(A02010000)
计算机
A02010100
1
服务器
A02010104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办公设备(A02020000)
4
复印机
A02020100
5
投影仪
A020202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6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指具有打印、复印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
7
触控一体机
A02020800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互动屏等。
8
打印机
A020210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包括A3黑白打印机(A02021001)、A3彩色打印机(A02021002)、A4黑白打印机(A02021003)、A4彩色打印机(A02021004)、票据打印机(A020210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21100
9
LED显示屏
A02021103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10
液晶显示器
A02021104
11
扫描仪
A02021118
销毁设备
A02021300
12
碎纸机
A02021301
车辆(A02030000)
13
乘用车
A020305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包括轿车、越野车、客车和其他乘用车。
机械设备(A02050000)
14
电梯
A02051227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包括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等,不包括自动扶梯(A02051228)。
15
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00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包括制冷压缩机(A02052301)、空调机组(A02052305)、专用空调制冷设备(A02052309)。
电气设备(A02060000)
16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17
空调机
A02061804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不包括多联式、一拖多式空调机组。
医疗设备(A02320000)
18
医疗设备
A02320000
家具和用具(A05000000)
19
家具
A05010000
20
复印纸
A05040101
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A08060000)
计算机软件
A08060300
21
基础软件
A08060301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
22
应用软件
A08060303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包括通用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C服务
23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C13000000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包括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C1301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C1302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C13030000)、市容管理服务(C13040000)、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C13990000),不包括城镇公共卫生服务(C13050000)、公园和游览景区服务(C14000000)。
24
信息技术服务
C16000000
指为用户提供开发、应用信息技术的服务,以及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支持用户业务活动的服务。其中,云计算服务(C16040000)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其余品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包括运行维护服务(C16070000)。
25
网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适用框架协议采购。
26
保险服务
C18040000
财产保险服务(C18040102)中的机动车保险服务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其余品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27
资产评估服务
C200207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指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28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C200308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指对政府、部门和单位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估和评价服务。
29
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保安等的管理及服务。保安服务是指由安保人员提供的一般性安全服务(C05040300),不包括特种保安服务(C05040400)。
30
展览服务
C22020000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包括展台搭建、展位制作等服务,不包括应当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项目信息报送的建设工程内容。
31
会计服务
C230200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包括财务报表编制服务(C23020100)、其他会计服务(C23029900),记账服务(C23020200)、会计鉴证服务(C20020100)除外。
32
审计服务
C23030000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指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审查某机构的会计账册和其他单据的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归入此类。不包括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33
印刷服务
C23090100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适用框架协议采购。不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服务(C23090200)。
34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35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适用框架协议采购。不包括充电、添加LNG、CNG、氢能等服务。
注:(1)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名称、编码及说明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执行和解释。(2)表中注明“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仅限于单笔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属于框架协议采购适用情形的项目,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项目采购。(3)表中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下同。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本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采购人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本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采购。
(一)关于集中采购项目的委托
采购人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除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外,应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级次、地区和部门隶属关系所限,自主择优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活动。
(二)关于分散采购项目的实施
(三)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由采购人依法自行选择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
(四)
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小额零星采购,单笔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以及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产品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框架协议采购后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五)关于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
(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
根据财政部要求,为确保集中采购目录在本市范围内的相对统一,本市各级采购人应统一执行本集中采购目录。
(七)关于涉密采购项目的实施
附件2
张江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代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A
公共服务
A01
公共安全服务
A0101
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A010101
技术支持服务
A010102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服务
A010103
社会管理辅助服务
A0102
公共安全情况监测服务
A010201
监控监测管理服务
A0103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服务
A010301
A0104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
A010401
A02
教育公共服务
A0201
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A020101
A0202
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A020201
A0203
校园艺术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A020301
A0204
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服务
A020401
A0205
国防教育服务
A020501
A03
就业公共服务
A0301
就业指导服务
A030101
A0302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A030201
A0303
创业指导服务
A030301
A0304
人才服务
A030401
A04
社会保障服务
A0401
儿童福利服务
A040101
A0402
基本养老服务
A040201
居家照护服务
A040202
社区托养服务
A040203
老年康复服务
A040204
综合为老服务
A040205
其他基本养老服务
A0403
社会救助服务
A040301
A0404
扶贫济困服务
A040401
A0405
优抚安置服务
A040501
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费
A0406
残疾人服务
A040601
残疾人保障服务
A0407
法律援助服务
A040701
A05
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A0501
传染病防控服务
A050101
病媒防制及除四害项目服务
A050102
其他传染病防控服务
A0502
地方病防控服务
A050201
A0503
应急救治服务
A050301
A0504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A050401
食品药品辅助管理服务
A050402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
A0505
特殊群体卫生健康服务
A050501
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
A050502
妇科乳腺普查服务
A050503
失独家庭家政服务
A050504
心理咨询服务
A050505
其他卫生健康服务
A06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
A060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A060101
生态资源调查服务
A060102
生态资源监测服务
A0602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服务
A060201
A0603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A060301
A0604
废弃物处理服务
A060401
湿垃圾处置服务
A060402
其他废弃物处理服务
A0605
环境保护舆情监控服务
A060501
A0606
环境保护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A060601
A0607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A060701
A07
科技公共服务
A0701
科技研发与推广服务
A070101
A0702
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
A070201
A0703
科技交流、普及与推广服务
A070301
A0704
区域科技发展服务
A070401
科技节活动服务
A070402
科普教育服务
A070403
创新屋建设服务
A0705
技术创新服务
A070501
A08
文化公共服务
A0801
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
A080101
文化艺术创作及展演交流服务
A0802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A080201
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A080202
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与管理
A0803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A080301
A09
体育公共服务
A0901
体育组织服务
A090101
公益性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A090102
公共体育运动竞赛组织与实施
A0902
体育场馆服务
A090201
A090202
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保险服务
A10
社会治理服务
A1001
社区治理服务
A100101
垃圾清运和处置服务
A100102
城市运行综合治理服务
A100103
其他社区治理服务
A1002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
A100201
A1003
社会工作服务
A100301
红十字会培训服务
A100302
新家庭计划服务
A100303
其他社会工作服务
A1004
人民调解服务
A100401
A1005
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服务
A100501
A11
城乡维护服务
A1101
A1101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A110102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A110103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A110104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A12
农业、林业和水利公共服务
A1201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A120101
A1202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A120201
A1203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A120301
A1204
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治服务
A120401
A1205
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A120501
A1206
品种保存和改良服务
A120601
A1207
公益性农机作业服务
A120701
A1208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A120801
A1209
渔业船舶检验监管服务
A120901
A1210
森林经营与管理服务
A121001
A1211
林区管理服务
A121101
A1212
水利设施养护服务
A121201
A13
交通运输公共服务
A1301
交通运输保障服务
A130101
A1302
交通运输社会监督服务
A130201
A1303
交通运输应急演练服务
A130301
A14
灾害防治与应对
服务
A1401
防灾减灾预警、预报服务
A140101
A1402
防灾救灾技术指导服务
A140201
A1403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A140301
A1404
灾害救援救助服务
A140401
A1405
灾后防疫服务
A140501
A1406
灾情调查评估服务
A140601
A1407
灾害风险普查服务
A140701
A15
公共信息与宣传
A1501
公共信息服务
A150101
A1502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A150201
党建宣传服务
A150202
法治宣传服务
A150203
文明宣传服务
A150204
公共安全宣传服务
A150205
其他公益宣传服务
A1503
公共公益展览服务
A150301
A1504
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A150401
公共信息系统开发服务
A150402
公共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A16
行业管理服务
A1601
行业规划服务
A160101
A1602
行业调查与处置服务
A160201
A1603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A160301
A1604
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和水平评价管理服务
A160401
A1605
行业规范服务
A160501
A1606
行业标准制修订服务
A160601
A1607
行业投诉处理服务
A160701
A1608
行业咨询服务
A160801
A1609
行业人才培养服务
A160901
A17
技术性公共服务
A1701
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
A170101
A1702
检验检疫检测及认证服务
A170201
A1703
监测服务
A170301
舆情监测服务
A170302
专业技术性监测服务
A1704
气象服务
A170401
A18
其他公共服务
A1801
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
A180101
A1802
农村金融发展服务
A180201
B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B01
法律服务
B0101
法律顾问服务
B010101
B0102
法律咨询服务
B010201
B0103
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B010301
B0104
见证及公证服务
B010401
B02
课题研究和社会
调查服务
B0201
课题研究服务
B020101
课题调查研究服务
B0202
社会调查服务
B020201
B03
会计审计服务
B0301
B030101
财务报告编制服务
B030102
财务会计服务
B0302
B030201
财务收支审计服务
B030202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B030203
专项资金审计服务
B030204
其他审计服务
B04
会议服务
B0401
B040101
会议会务服务
B05
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B0501
B050101
B06
工程服务
B060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B060101
工程审价服务
B060102
投资监理服务
B060103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B0602
工程监理服务
B060201
B0603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工程服务
B060301
工程设计服务
B060302
工程勘察服务
B060303
招标代理服务
B060304
其他工程服务
B07
评审、评估和评价
B0701
评审服务
B070101
绩效评审服务
B070102
其他评审服务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B070201
评估服务
B070202
评价服务
B08
咨询服务
B0801
B080101
B09
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服务
B0901
机关工作人员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B090101
全岗通培训服务
B090102
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B0902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服务
B090201
B10
信息化
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B100101
B1002
数据处理服务
B100201
B1003
B100301
B1004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信息化服务
B100401
B11
后勤服务
B1101
维修保养服务
B110101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B110102
建筑物维修维护服务
B110103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B110104
其他维修保养服务
B1102
B110201
B1103
安全服务
B110301
B1104
印刷和出版服务
B110401
B110402
出版服务
B1105
餐饮服务
B110501
B1106
租赁服务
B110601
车辆租赁服务
B110602
场地租赁服务
B110603
设备租赁服务
B110604
其他租赁服务
B1107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
B110701
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B12
其他辅助性服务
B1201
翻译服务
B120101
B1202
档案管理服务
B120201
B1203
外事服务
B120301
附件3
采购审批表(货物类)
日期:
申请部门(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预算内□预算外□
预算金额:
是否形成固定资产:是□否□
政府采购:1.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是否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是□否□)
类型
2.分散采购(限额以上)□
非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以下):1.询比价□2.竞争性磋商□3.其他□
货物明细及说明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1.
2.
3.
…
合计金额
0.00
申请理由及其他说明事项:
意见
1.经办人:
2.资产管理员:(仅涉及固定资产)
3.政府采购专员:(仅涉及政府采购)
4.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
5.党政办:(仅涉及镇政府固定资产)
6.财政所负责人:(仅涉及镇政府政府采购)
7.镇分管领导:
8.镇主要领导:
2.报批:①审批至单位负责人(镇政府除外):预算内10万元以下的项目;
②审批至镇分管领导:镇政府预算内全部项目、其他单位预算内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其中:3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适用框架协议采购除外)提交镇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提交镇长办公会和党委会集体决策,并附上会议纪要。)
③审批至镇主要领导:预算外全部项目。
(其中: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提交镇长办公会和党委会集体决策,并附上会议纪要。)
附件4
采购审批表(服务类)
项目属性:预算内¨预算外¨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A类B类)否¨
政府采购:1.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是否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是¨否¨)
2.分散采购(限额以上)¨
非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以下):1.中介集市¨2.询比价□3.竞争性磋商¨4.其他¨
项目申请理由或概述
2.政府采购专员:(仅涉及政府采购)
3.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
4.财政所负责人:(仅涉及镇政府政府采购)
5.镇分管领导:
6.镇主要领导:
②审批至镇分管领导:镇政府预算内全部项目、其他单位预算内10万元(含)以上项目;
(其中:3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适用框架协议采购除外)提交镇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提交镇长办公会和党委会集体决策,附上会议纪要)
(其中:30万元(含)以上项目提交镇长办公会和党委会集体决策,附上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