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案号:(2018)新2325执955号,新BAE007牧马人四门款3604CC小型越野客车一辆,非营运,车身颜色:灰色,发动机号:DL695916,车辆识别代号:1C4BJWFG3DL695916,注册日期:2014年1月6日。
评估价:259927元,起拍价:259927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十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其他资料。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昌吉州佳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昌吉州佳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辅助机构地址:昌吉市青年南路华东容锦公寓1号楼501室
2019年7月16日
竞买须知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已知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拍卖标的:新BAE007牧马人四门款3604CC小型越野客车一辆,非营运,车身颜色:灰色,发动机号:DL695916,车辆识别代号:1C4BJWFG3DL695916。注册日期:2014年1月6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买成功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功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奇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奇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街支行;账号:8104010101201800006276;银行行号:40288550027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18)新2325执955号】
拍品名称
新BAE007号牧马人四门款3604CC小型越野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马希亮
拍品现状
车辆使用情况
目前无人使用/有备用钥匙
所在地
目前此辆车停放于奇台县人民法院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成新率在图片表格中已展示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卖标的:新BAE007号牧马人四门款3604CC小型越野车一辆,非营运,车身颜色:灰色,发动机号:DL695916,车辆识别代号:1C4BJWFG3DL695916,核定载人数:5人,注册日期:2014-01-06,总质量:2540千克,外观尺寸:4751*1877*1840(mm),行驶里程:95708㎞。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3)拍卖成交后,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滞纳金、补证费、年检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