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离哥从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防盗备案卡牌照不可作为两轮车上路行驶的车牌,符合条件的电动两轮车应办理合规手续尽早上牌。
防盗备案号
离哥在走访中发现,在梧州市区道路内行驶的两轮车有许多挂着写有“防盗备案号”字样的绿色牌照。据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回应,“防盗备案号”是电动两轮车安装“车安网”的登记卡,只作为防盗登记序号作用,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车辆上路行驶的许可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经办理防盗备案号的车辆,可以带上发票、合格证和交强险等资料,到摩托车登记服务点办理入户上牌手续,在查验车辆合格的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会办理入户手续。
对此,公安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如存在车辆情况不明了的情况,可以先带上相关凭证,来到车管所或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进行咨询,不能只听商家的片面之词。据悉,下一步,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全区开展两轮车整治的要求,持续加大两轮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希望广大市民尽快尽早办理合法的车辆入户上牌手续。
那么,悬挂“防盗备案号”的车辆还能上路行驶吗?应该去哪里重新上牌?
交警部门表示,只要车辆资料齐全,可以到梧州市车管所办理入户。
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入户所需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
2.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电动自行车入户所需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
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
3.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亦可)
注意:车辆需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这些地方可以办理入户
出厂超过两年没有办理入户的摩托车,需要在机动车检测站做安全检测,合格后到梧州市车管所凭手续入户。
车辆不悬挂号牌会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2.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