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
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团队
组织开发:
新能源与交通运输类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长单位:
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
副组长单位:
宁波技师学院
参与单位(按照笔画排序):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邢台技师学院
江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
编写说明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0号)精神,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框架,深入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指导技工院校科学、规范地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团队研究制定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试用)》及《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设置方案(试用)》,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并参照执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希望在试用过程中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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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TOC\o1-2\h\z\u一、专业信息 1
(一)专业名称 1
(二)专业编码 1
(三)学制年限 1
(四)就业方向 1
(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 2
(一)培养目标 2
(二)培养要求 4
三、培养模式 18
(一)培养体制 18
(二)运行机制 19
四、课程安排 22
(一)中级技能层级工学一体化课程表(初中起点三年) 22
(二)高级技能层级工学一体化课程表(高中起点三年) 23
(三)高级技能层级工学一体化课程表(初中起点五年) 23
(四)预备技师(技师)层级工学一体化课程表(高中起点四年) 24
(五)预备技师(技师)层级工学一体化课程表(初中起点六年) 26
五、课程标准 28
(一)汽车检查与维护课程标准 28
(二)车辆保险续保课程标准 40
(三)零配件库房管理课程标准 51
(四)汽车销售客户接待课程标准 63
(五)客户服务质量管理课程标准 73
(六)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课程标准 83
(七)汽车维修业务接待课程标准 96
(八)汽车整车销售课程标准 107
(九)事故车辆理赔服务课程标准 121
(十)零配件采购课程标准 133
(十一)保修索赔服务课程标准 144
(十二)客户投诉处理课程标准 156
(十三)二手车复检与定价课程标准 168
(十四)汽车销售服务人员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181
(十五)汽车技术服务人员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192
(十六)汽车售后服务运营数据分析与决策课程标准 204
六、实施建议 215
(一)师资队伍 215
(二)场地设备 216
(三)教学资源 218
(四)教学管理制度 219
七、考核评价 219
(一)综合职业能力评价 219
(二)职业技能评价 220
(三)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 220
一、专业信息
(一)专业名称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二)专业编码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中级技能:0436-4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高级技能:0436-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预备技师(技师):0436-2
(三)学制年限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中级技能:初中起点三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高级技能:高中起点三年、初中起点五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预备技师(技师):高中起点四年、初中起点六年
(四)就业方向
中级技能:面向汽车后市场整车销售、售后服务等企业就业,适应汽车技术服务、销售职业岗位群(如销售前台接待、保养快修员、客服专员、配件库管员、二手车鉴定员、续保专员等)工作岗位要求,能胜任汽车检查与维护、车辆保险保、零配件库房管理、汽车销售客户接待、客户服务质量管理、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等工作任务。
高级技能:面向汽车后市场整车销售、售后服务等企业就业,适应汽车技术服务、销售职业岗位群(如销售顾问、维修保养服务顾问、事故车服务顾问、零件计划员、保修员、客服主管、二手车评估师等)工作岗位要求,能胜任汽车维修业务接待、汽车整车销售、事故车辆理赔服务、零配件采购、保修索赔服务、客户投诉处理、二手车复检与定价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