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动车使用承诺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人,是xxx车间电动车驾驶司机,为了保障本人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更好服务于xxx,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做到年度电动车驾驶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xxx和车间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四、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超载、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掉头;
3、行经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5、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领导和xxx安全环保科;
6、将车交给未经xxx备案的其他司机驾驶。
承诺人:
日期:
1、进入校园的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性能必须保持良好。车身牢固,制动、转向、车铃或喇叭、前后灯必须齐全有效。
3、电动车、摩托车实行通行证准入制,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需配备由保卫处发放的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身前部)方能通行,没有配备通行证的电动车、摩托车禁止在院内穿行。临时进入学院内的电动车、摩托车需在门岗说明理由、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4、越野摩托车、大功率赛车及噪音较大的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并禁止在校内行驶。
5、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不得涂改、挪用、伪造、重领或冒领。否则,保卫处有权收回通行证,无通行证车辆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6、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遗失后,应在七日内,持遗失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携车向保卫处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工本费。不得利用补办车辆通行证等理由进行套号行为,一经发现将收回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因毕业、离职等原因不在学校工作、学习时,须将通行证交回保卫处进行回收,工本费不予退回。
7、学院在每栋宿舍楼下设置电动车充电场所,所有电动车须到指定地点充电,禁止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撤销该车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
8、电动车、摩托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靠右边行驶,不准逆行。
9、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内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
10、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保卫人员、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堵塞交通;
11、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齐全或安全设备失效的电动车、摩托车;
12、一辆电动车载人不得超过一人(不含驾驶员);禁止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拖带车辆;
14、不准双手撒把骑车,车辆之间不准相互追逐、打闹;不准并排驾驶;
15、电动车、摩托车载人、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厘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16、要在确认自己有能力安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情况下,方能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车;
1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必须经校保卫处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
18、电动车、摩托车不得配装大音量音响设备,不得进行拼装或改装。
19、电动车、摩托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内停放车辆,并做到停放整齐有序;未设停车点的区域,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停放整齐。停车后要带走车上物品,并锁好车头锁和车轮锁。
20、校园内尽量不要开启车辆警报器,(按照国家标准,如因雷声、冰雹、降雨、车辆驶过、车外人员轻触车体等情况导致报警,表明该报警器不合格。)如打开了警报器,发现警报器响时要及时前去查看,如属无故报警的要主动关闭警报器,以防止警报器无故报警打扰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教学区在日常上课期间,宿舍区在休息期间禁止开启警报器。
21、禁止利用电动车、摩托车占道从事经营活动。
23、被暂扣车辆的车主超过三十日不主动到保卫处接受处理的,所扣车辆作无主车辆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24、院内电动车、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报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本办法只限校内管理,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若政府出台规定在学院所属区域内禁止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的,学院也将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通行。
25、校内电动车、摩托车及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
26、对拒绝、阻碍保卫人员行使职责,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人已详细阅读《学院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办法》,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该管理办法,服从学校安全人员的指挥,若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1)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及手续真实、完整、有效。
(2)该电动车系本人的私有财产。
(3)如发生该电动车归属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该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加强南宁地铁1号线监理项目部对项目部电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项目部要求申请领用电动车驾驶前需签定安全协议书,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车辆的管理,确保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使用人签订本协议书。
(三)驾乘电动车的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防护用品自备。维护费自理。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
(五)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充电,保持车辆清洁。
二、驾驶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管理,保证电动车安全运行,严格执行电动车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车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根据项目部要求,特与项目部电动车的使用人员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所驾驶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二)乙方对所驾驶的电动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杜绝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车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必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因私自借于他人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车辆管理规定,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停放在其他位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项目部和车主(驾驶员)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电动自行车(发动机号:,车架号:)于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购车方(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为了明确旧电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一、甲方车主将电动车,车牌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二、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甲方自愿卖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上述车辆以方。
二、车辆及车款的交付:车辆及车款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全部交付。
三、甲方必须保证本协议签订前该车辆无任何债权、债务、产权纠纷,无拖欠车辆行驶所需的各项费用。
四、自本协议签订后,因该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以前该车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承诺人:张某
x年x月x日
20xx年7月6日
甲方(电动汽车车主):
住址:
乙方(汽车生产/销售企业):
住所地:
丙方(充电设施安装企业):
甲方购买了一辆(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现需在甲方通过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小区停车场号停车位安装式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三方当事人共同向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3、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5、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或者甲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甲方保证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甲方须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充电设施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物业公司有权核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如发现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施工方整改。
二、乙方承诺:
2、乙方在充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对甲方进行指导及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充电设施。
3、在质保期内,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甲方所有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超过质保期后,乙方有义务提示甲方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三、丙方承诺:
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安装所需要的设备、工具、材料、安全劳动用品等,且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丙方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至原有标准。
4、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丙方及时清理并清运。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公章):日期:
丙方(公章):日期:
为了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以下条款内容:
二、精心维护所驾电动车,保持电动车技术状态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电动车,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驾禁行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让礼、未按规定掉头、倒车;
3、造成交通事故后擅自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4、造成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5、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6、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首先感谢您选择科斯特电动车有限公司产品。电动自行车为绿色车辆,环保节能。电动自行车以电池为动力,具有节能、降噪、环保的优良性能,是安全可靠、美观实用、经济实惠的绿色交通工具。目前已成为自行车行业升级换代的主导产品,是符合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的最便捷的个人出行交通工具。为保证经销商和用户的正当利益本公司特制定如下承诺:
一、保修细则
为了使科斯特电动车有限公司用户享有优质的服务,请您按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对产品的售后服务作出如下规定:
1、保修单填写
请您按照保修项目详细填写,保修单一式两份,一份用户保存,一份由经销商返回公司。公司建立服务档案,给您提供优质服务。
2、三包说明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内消费者凭发票、保修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本公司成车的各种零部件不得私自拆改或更换非本公司专用配件,若发生此类现象不享受保修服务;人为损坏或超出三保期限均不予保修、更换。
有刷电机在2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超过2年电机保修。
无刷电机在5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超过5年电机保修。
铅酸电池是消耗品,保修12个月,前8个月电池容量低于出厂标准值60%或通过5A电流放电低于72分钟更换新电池,使用8个月后提供维护电池直至保修期结束。
光宇锂离子电池保修36个月,保修期内电池容量低于出厂标准值60%更换新电池。
控制器保修12个月,以出厂日期为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
充电器保修12个月,以出厂日期为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
霍尔转把、断电闸把、车线束、仪表、电源锁、车圈、车把、把立、前叉保修12个月,以出厂日期为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外胎保修期3个月,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
内胎15日内由于沙眼等问题而引起的漏气,可以更换(修补过不予更换)。
前闸皮、飞轮、轮盘、抱闸、鞍座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
车架保修期24个月,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不在保修范围)。
油漆保修期3个月,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换(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其余未及事项,均属易损件,如更换需收取相应费用
3、不在保修范围配件
传感器、灯泡、测速器、蜂鸣器、反光镜、触点、插座、喇叭、塑料件、泥板、链罩、车条、球架、钢球、灯具等。
4、此标准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5、本公司产品维修必须到天津科斯特电动车有限公司指定的特约维修中心维修,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本保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科斯特电动车有限公司所有。
二、服务提供
2、公司负责经销商售后维修人员培训,培训期间公司负责食宿,维修人员差旅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3、根据经销商的市场销售情况和库存量,公司赔给经销商售后服务配件。不同型号控制器、充电器、仪表盘各1个,转刹把1套,其他小件视情况而定。
三、注意事项
1、骑行前请您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认真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经销商联系。
2、请遵守城市交通法规,雨、雪天及路滑地段应减慢车速,刹车时应增加制动距离,确保安全。
3、本车不怕雨、雪天气,但不能涉水,当水位达到后轮电机轮毂时将会造成线路短路损坏电器元件,务请注意。
4、电池正负极不能短路,否则将产生较大短路电流而引发事故,务请注意。
5、请勿自行拆卸分解零配件,如需更换请向本公司代理销售商处购买标准零配件。
6、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不要借给不会操作电动自行车的人骑行,避免不必要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