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车时多收1万多元押金,还车时被要求赔偿高额费用
网友“高转青年”在发布的视频中介绍,自己通过哈啰租车平台在成都一家名为“鑫盛租车”的公司租车使用,原本订的车是理想,后经双方协商换成了一台奥迪。交车时,被该公司以平台押金不够为由,多收取了1万元车损押金,2000元违章押金,以及200元出城费,并签了线下合同。“高转青年”在视频中表示,“提车后感觉不妥,把平台的单子取消了。”
而在还车时,租车公司工作人员验车发现车灯有一个3毫米不到的划痕,拒退1万元的租车押金,并让“高转青年”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到4S店检查,4S店给出的维修方案是怎么样的商家就接受怎么样的方案。“高转青年”表示,他和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到成都一家4S店定损,4S店表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修复,费用2200元,但租车公司坚持要求更换大灯,理由是,如果修复大灯就会造成公司的二手车价格贬值。租车公司要求必须更换车辆原厂价值49000元的大灯,“高转青年”表示无法接受这个方案。
经过交涉后,租车公司提出三个方案,一个方案是租车公司不与租车方协商,直接在4S店更换全新大灯,并请律师去法院起诉。“高转青年”在视频中说,这个方案需要他赔偿租车公司原厂大灯49000元,加上200元工时费和租车公司要求的折损费19600元,还要加上停运费跟律师费以及诉讼费用等。第二个方案是,租车方直接叫保险,赔偿费用包括租车公司的折旧费、停运费,以及明年的保险上浮费用,大概2万多元。第三个方案是,租车公司把车开到他们熟悉的修理厂换副厂大灯,赔偿费用包括车灯费用、折损费,再加误工费共8800元。三个方案中,赔偿费用最高的需要近7万元,最低的也要8800元。
“奇葩”租车遭遇非个例,有网友称正在走司法程序
在此留言下,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回复:经调查,关于“来话人反映与鑫盛租车商家的经济纠纷”问题,经区交管所工作人员与双方联系,来话人目前已进入起诉流程,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行业协会发声,“哈啰租车”平台下架涉事商家
原标题:《网友称在成都租车被索赔近7万元:平台下架涉事商家,官方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