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银保监会下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在互联网渠道卖保险将有新规范。
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办法》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强化持牌经营原则。按照规定,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办法》进入实施,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将迎来洗牌,保险消费环境将更安全、更让人放心。
朋友圈营销有规范
也就是说,人们在朋友圈等网络渠道看到保险营销信息时,可以看看是否标识了所属保险机构、执业证编号等信息,是否有夸大宣传的嫌疑,之后再作出投保决定。
在创新中惠及民生
《办法》提出,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划清红线的基础上,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鼓励开发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服务多元化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