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局长:请你谈谈你在廉政自律方面的状况。
xx:我始终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时常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反思和检查,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全x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而努力工作。
二、张局长:谈谈你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政准则》方面的状况。
三、张局长:谈谈你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理解党内外监督的状况
xx:我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工程招标、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坚持群众讨
论、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始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强调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四、张局长:一年来,你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纪律、方针和政策。期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将反腐倡廉、勤政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五、xx:今后我将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好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时刻牢记廉政准则,把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长:
责任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谈话内容:
谈话人:王局长
谈话对象:李副局长、杨副局长、张副局长
记录人:唐主任
一、依次听了3位谈话对象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
二、王局长对3位同志提出三点明确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几年来虽然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反腐败的形势严峻复杂,反腐败工作依然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就我县情况看,个别单位或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规定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映时有发生;就我单位的情况来看,虽然没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例,但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在有关监管方面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不敢担责等方面提出了议见建议;部分服务对象对我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也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各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信中央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坚强态度和决心,坚持不懈打好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守土有责,对党负责。班子成要对单位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主要领导与单位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股所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到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以身作则,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模范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谈话对象分别作表态发言
3位同志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为建设“美丽富饶新盈江”作出积极贡献。
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
党的观念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前提。我们党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党组织的战斗力就大打折扣,党的事业根基就会动摇。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不仅政府部门,就连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习惯以官职相称,把自己简单地等同于“官”,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忘掉了党章党规的要求。我们的干部一般都是先任命党内职务,然后才按有关程序任命其他职务,这正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的观念淡漠,必然导致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主体责任不落实必须从根上找问题,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组织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
强化党的观念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员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纪严于国法。党的观念淡漠往往是从党的纪律意识淡薄开始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章,掌握党纪党规,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大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言党,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头、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x届省纪委x次全会及x年全省移民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紧密联系移民工作实际,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持之以恒纠“四风”,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x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反对搞团团伙伙;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
继续深入推进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注重抓好廉政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必须安排专题讲准则、讲条例;
领导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x次。
二、落实主体责任基本要求各级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和x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状),把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抓准、抓牢、抓实。
(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部署安排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度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x次。
(二)制定印发《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制度、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签订x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状)。
三、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关口前移,从细节入手、从长远出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并坚持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三)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资金资产、工程建设等八个领域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四)切实规范移民规划审查审核、移民建设项目审查审批与招投标工作,对党员干部亦官亦商情况开展清查,纠正“两头坐”、“两头吃”的问题。从x年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中总结经验教训,对干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亮红牌,坚决予以问责,动辄则咎,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加强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管,规范财务工作,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把深化作风建设融入日常纠治“四风”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一)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新要求。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小落细落实。班子成员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x年底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少数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下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饮酒,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搞“一桌餐”、搞老乡会和同学会等。着力整治热衷于资源分配、玩忽于管理服务的陋习,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发展环境。从“放管服”改革、会风会纪、调查研究等具体问题改起,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开展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案例通报、廉政专题讨论、鉴读忏悔录、撰写心得体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五、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工作的治标功能,通过治标推动治本。
(一)继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履职不力问题;
继续深入开展违规参与涉砂、涉矿、涉小水电等经营性活动的整治工作,巩固治理成果;
深化金融活动中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拟提拔对象凡提必核,重点核实其亲属在金融领域从业情况。
(二)按照省委、省纪委今年工作部署,落实即将开展的其他专项整治活动。
六、切实改进用人导向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坚决防止和纠正“拜码头”、“接天线”、拉选票等问题,严把选人用人关,通过建立有序竞争机制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人事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既注重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又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要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队伍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查力度;
加强对干部的任前任后考核,做好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落实对拟提任处级干部必须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
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制度;
加强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离岗创业、资质外挂等行为的规范管理。
七、支持纪检部门依规履责纪检监察队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强保障,建设好这支队伍是全省移民系统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责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能羞羞答答、语焉不详,决不能遮遮掩掩、麻痹不仁。
(一)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尤其是机关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说情。支持驻厅纪检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支持并参与驻厅纪检组组织的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提高巡察的精准度、震慑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要求,加强工作规范和业务指导。局属各党支部按规定配备好纪检干部(纪检委员或纪检员),专门联络纪检工作,落实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
(四)严抓行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对移民资金、涉农资金等关系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八、当好廉洁从政表率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以身作则、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好引领,当好“头雁”。
(一)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切实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和“五个一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会上报告。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家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
为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特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省、市、县纪委以及省环保厅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提供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摆正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从而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建设勤廉兼优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学习对象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对象为全体在职的干部、职工。
四、学习内容
1、文件篇:**部分重要论述及《中共XX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
2、行为准则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全省环保系统六不准》。
3、警示篇:《全国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剖析选编》。
五、学习方法和要求
(二)增强教育实效,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每一位干部职工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到位。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活动的领导,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尹学军同志任组长,黄甫技同志、刘昌发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做到“四到位”:即领导重视,组织到位;统一思想,认识到位;统筹安排,落实到位;注重实效,考核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以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制度作保证,使反腐倡廉学习真正纳入环保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学习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反腐倡廉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立足教育抓预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预防腐败工作中起着奠基和先导作用。在实践中,该行始终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探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2完善制度抓预防,创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环节,是防腐败工作起到实效的根本保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
3强化监督抓预防,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监督是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该行通过突出重点完善手段健全体系,努力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使监督成为预防腐败的一个有力武器。
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
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要害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操纵度体系。
5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6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全党共同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能否把这份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XX纪委委员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说。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以来,责任归位和落实工作受到重视。2014年,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7位XX纪委驻会副书记分赴地方调研,都旨在催促落实“两个责任”,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牵住“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有力成效的要害。
202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区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协助区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教育管理,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聚焦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开展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基本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党的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年内举办1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开展1次巡回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效果。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年内组织召开1次全区性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对领导班子成员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三、坚持从细从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加强对脱贫攻坚后续政策及乡村振兴战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调推进。充分发挥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督促财政、民政、住建、扶贫、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时更新惠民资金数据信息,通过数据碰撞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监督和查处政策落实不力、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持续深化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深化长效机制,确保村(社区)干部权力规范运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微腐败”问题。
四、加强监督制约,锲而不舍查纠“四风”。
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落细,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重点督查公务支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廉洁自律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等情况,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问题查处力度,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分析研判,筛选重点线索,建立重点问题线索信息库。健全完善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案件查办全程督办、绩效考核、安全及措施使用监管和案件质量评查、监审分离、以案促改等制度机制,在保证审查调查数量规模的同时,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治理腐败工作效能。
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防止追责问责泛化倾向,紧紧围绕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刹住向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动脑筋、伸黑手的行为,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六、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深化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执纪监督监察业务知识,年内举办2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全区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轮训1次,有计划地组织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省市参加培训,到省市纪委参与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工作,到区纪委跟班轮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按期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全覆盖,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内部督察,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戴庆臣:胡光美同志,你好。根据上级纪委要求,现要讲本年度你所分管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对你进行约谈。请你谈一下“两个责任”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要求。
胡光美:“两个责任”主要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主要是为了坚决各级党委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
戴庆臣:好的,请你根据你所分管的工作来说一下社区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
胡光美:我现在所分管的工作具体为计生和宣传工作,尤其是计生工作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我根据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了“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坚持办事、办公透明化,每一项工作都在完成时形成文字档案,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
戴庆臣:那么请你再说一下你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都采取的那些措施。
戴庆臣:谈一谈自身在加强廉洁自律方面采取的措施。
胡光美:在工作中,我坚持学习,深知学习的重要性,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生活中,时刻绷紧这根,弦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收受贿赂,不在重要节日和重要事情上和群众吃拿卡要。
戴庆臣: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
胡光美:一个是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另一个是把廉洁从政和自身工作结合起来。
1.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6.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7.党的建设主线: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8.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
9.党的三大历史任务: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10.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13.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十四个坚持:⑴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⑶坚持全面深化改革;⑷坚持新发展理念;⑸坚持人民当家作主;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⑾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⑿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4.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5.两个没有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16.“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17.“两个阶段”战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二O二O年到二O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二O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18.四个伟大: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四个伟大”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9.“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0.“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1.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2.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23.乡村五大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24.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25.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26.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四个切实”: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实施乡村振兴、切实做好民生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27.高质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己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
28.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0.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31.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32.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33.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4.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35.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36.四自能力: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37.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8.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9.党支部的职责: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40.“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
41.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42.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委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4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种制度。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44.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45.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
46.好干部20字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47.领导干部要做到的“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48.“凡提四必”: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即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49.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50.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51.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52.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53.五种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54.六种政务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5.对党组织问责方式:检查、通报、改组。
56.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方式: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57.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58.党的政治规矩: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59.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60.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61.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6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除带头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做到: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63.“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64.全面从严治党的“三个不能有”: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
65.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66.十九大修改党章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意识、党是领导一切的、实现巡视全覆盖、推进“两学一做”写入党章;党章根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作出相应修改。
67.“三种人”: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69.脱贫攻坚七大基本知识
核心: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四个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70.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
71.湖北省“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四大工程,三年攻坚)。
72.意识形态工作“三个事关”: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73.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做到“两个巩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76.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战略任务: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77.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五项使命任务: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78.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主要包括“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五大要素”: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五对关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国家安全体系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12大领域。
79.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80.《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对市县党委巡察作出的3个方面的部署:中央办公厅2018年1月印发《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巡视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并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3个方面的部署:一是明确巡察范围。要求市县巡察全覆盖,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创新巡察方式。鼓励市县党委结合实际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三是突出巡察重点。深化政治巡察,加大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把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81.“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提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巡察监督;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在贯彻落实《规划》推进会的讲话中指出:《规划》提出的“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深化、细化、具体化。第一个围绕政治建设和第二个围绕思想建设,实际上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内容;第三个围绕组织建设,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第四个围绕作风建设、第五个围绕纪律建设、第六个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三个方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82.“五个持续”: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83.政治巡视的内涵体现在“四个三”:
“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
“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三个政治”: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三向”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84.政治巡视巡察紧抓“三个重点”:
重点人就是“三种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并且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是重中之重。
重点事就是行政审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选人用人、行政执法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
重点问题就是指公共资源的决策权、审批权、支配权、检查权等重要权力行使运用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85.巡视巡察监督方式:常规巡视巡察、专项巡视巡察、机动式巡视巡察、巡视巡察“回头看”,市县党委积极探索交叉巡察、提级巡察
杨xx:根据州纪委要求,为了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分别开展对二级班子的廉政谈话二次。这天我就廉洁从政问题找你谈话。你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就应比其他同志更有体会和感受。我认为你在实际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全局的态度和认识协助抓好廉洁从政建设。
一是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切实谋划好我单位廉政建设的谋篇布局。年初要认真对照上年度的考核意见反馈,认真加以整改。
三是要督查各县(市)管理部认真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力求做精做细,抓出成效、抓出亮点,绝对不能拖廉政建设考核的后腿。
第二,以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廉洁从政工作。
一是要量化廉政建设的职责目标。要结合各科室、各县市管理部的工作职能,分门别类制定科室、管理部的廉政职责目标,切实做到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整治四风,从制止舌尖上的浪费、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具体问题治理到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范性制度,作为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公务接待的办公室主任,必须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好接待关口,不越雷池,不碰红线,在行动上切实作出表率。
四是要自觉理解监督。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别人的一些善意提醒,并及时反省自己,加以改正。
五是要用心报告重大事项。今年6月份以来,州纪委出台了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明确科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务必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所以今后若家里由涉及这方面的事情,务必如实报告。
六是要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常言道:要给别人一碗水,自己务必有一桶水。在廉政学习教育方面,我们务必建立常态化的机制,切实抓起来。
第三,以更加宽阔的心胸对待工作。
大家在一齐共事,就是一种缘分。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必须要有宽容之心,宽容对待工作,宽容对待同事。宽容是一种品性,也是一种潜力。因此,要围绕总体工作的全面发展,带头营造工作中相互支持,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互树形象、互相沟通的良好氛围。
会议主题:廉政谈话会议
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分局全体人员
会议内容: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会议,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这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告诉同志们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教育在先,预防在前。
一、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税务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友。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清正廉洁是为官之道的基本准则。我们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同时在廉洁自律上更加自觉,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腐败案件让人感到既可怜又可悲更可恨,所以拒腐防变的问题对每个税务干部的考验都是长期的。
二、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人民群众作出大贡献;用得不好,也可以害人害己害国家。税务干部一定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要形成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
同志们一定要在学习上下功夫,加强业务修养、党性修养。一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政治上的坚定。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学好业务知识、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和知识水平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同志们,今天我们进行廉政集体谈话,与大家交流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希望大家能认真思考,认真参加学习教育,积极查找自身不足,自觉拒腐防变,不断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勤奋的工作,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面完成20**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全党共同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能否把这份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中央纪委委员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说。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以来,责任归位和落实工作受到重视。2014年,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7位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赴地方调研,都旨在催促落实“两个责任”,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一条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规定了“目的和依据”。党的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而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问责机制,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颁布实施《条例》,就是要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第二条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解读】本条规定了“指导思想”。党章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必须以此为指导。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明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方向,必须贯彻到问责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关于问责工作的核心思想。通过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一方面要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另一方面要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解读】本条规定了“问责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未作重复,在实践中仍然依照这些法规执行。党的问责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实事求是是党的问责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是哪一级责任就
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不应当问责的就决不能追究责任,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
(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5年6月26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条例》落实讲话精神,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明确下来,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在问责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在问责工作中,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四)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支撑,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党中央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把责任让党委(党组)书记扛上。省委书记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压给县委书记,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这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成功经验,也是压实问责责任的必由之路。
第四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解读】本条规定了“问责主体和对象”。根据本条规定,问责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追究的是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对于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是问责的重中之重。
第五条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解读】本条规定了“责任划分”。在追究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时,必须分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根据《条例》规定,领导班子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精神,不管是党组织还是党的领导干部,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就得有多大的担当,不担当、乱担当就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不停歇不松劲再出发,驰而不息纠“四风”
2017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党的十九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了新部署。
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再次向全党释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发出了作风建设再出发的动员令、冲锋号。
2017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元旦春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12月底,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执纪必严问责必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挺纪在前,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严格执纪严格问责,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把越往后执纪越严落到实处。
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整治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与节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及时发现和集中查处、整治“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四风”问题的蔓延,形成了有力震慑。
警钟长鸣,震慑常在,越往后执纪越严。201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尤其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1月-11月查处问题数、处理党员干部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均已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问责力度,突出“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共7700余人。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巩固成果
2017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印发后,中央纪委继续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研究健全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和措施办法;对与实施细则精神不相符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
(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廉政提醒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节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再次予以强调: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何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何为正确的讨论议论
第46条中“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何为“妄议”?具体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算是正确的讨论议论,怎样算是“妄议”?
中央纪委法规室:“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是这次修订新增的违纪行为。之所以这样规定,最重要的依据是党章。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它一方面要求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又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后果。对该类行为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
2、党员涉嫌违法犯罪,先处分还是司法判决后再处分
第27条、第30条和第34条结合起来看,可理解为在发现党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后,给撤职以上处分。如果先给了处分,移送司法后不起诉、免于刑罚或者改判了,被处分的党员可能以判决结果来申诉,纪检机关可能又要重新调整作出相应的处理。而如果移送等司法判决后再处分,又不能体现快查快结的要求,且第27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更好体现这三个条文的规定要求?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7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执纪实践中,对于涉嫌故意犯罪且可能被司法机关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或者被单处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过失犯罪,可能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也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与移送司法后的司法处理结果保持协调。对于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可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于刑事处罚的,则可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对党员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何罪、司法机关可能做何处理有不同认识,争议较大的,也可以先依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至迟应当在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前,依据司法机关对党员涉嫌违法犯罪处理意见做出纪律处分。如果移送司法前已经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在司法审判中作出无罪判决的,应当根据司法审判结果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3、党员用自己家庭合法收入买豪车、名表等,是否会受到处分
第126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的定义是什么?党员用自己家庭的合法收入买豪车、名表等,会不会被群众举报,是否会受到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是关于党员在生活中陷入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规定。其中,“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他们的行为,明显超过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和群众对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要求。
所谓“不良影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的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党员、干部靠自己的劳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理解,但过分奢靡,群众会认为他们没有体现出先进分子的本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的所作所为。
4、新版条例对党员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是否放宽了要求
中央纪委法规室: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广大党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在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将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若做了相应修改,一对夫妇两个孩子也是“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也要严肃执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除超计划生育的处分条款内容,主要是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既然国法有规定,党员就应当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再重复规定,绝不意味着是对党员在遵守国法、计划生育国策方面的松绑。如果党员违反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构成违纪的,就要按照总则中的纪法衔接条款予以处分。
5、中学、大学都有同学会,参加这样同学会的活动是否都视作违纪?
第68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和“自发成立”的含义是什么?中学、大学都有同学会,参加这样同学会的活动是否都视作违纪?怎样的同学会会被视为违规组织?
6、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
第83、84条提及收受、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怎么认定?发达地区和落后贫困地区对于“正常礼尚往来”标准不同,这个标准是否能做出准确规定?
中央纪委法规室:从近年来的办案实践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是产生腐败行为的温床,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具体给予处分时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7、“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
全文有17处提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可以理解处分条例全篇是对党员的纪律要求,这17处写明“党员领导干部”的是对领导干部规定的更高些的条文?“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
中央纪委法规室:分则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的条文说明该条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不适用该条。
目前,“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二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此外,已退出上述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干部也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
8、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根据第88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充分理解该项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将“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列为违纪情形之一,其中“违反规定”的表述与该条第一款开头“违反有关规定”的文字表述重复。修订过程中,为避免重复我们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实质内容没有变化。
关于买卖股票问题,我们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在当时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因此,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规定,并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9、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轻微,虽有罪但免于起诉和刑罚,或单处罚金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但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对于这些行为是否也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一条文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根据该条的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0、“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
全文共有29处提及“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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