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始于一次约定,终成一个传奇。年轻的玛格南摄影师丹尼斯·斯托克(DennisStock)曾陪同冉冉升起的荧幕新星詹姆斯·迪恩(JamesDean),去往费尔芒特、印第安纳与纽约等地。詹姆斯·迪恩在几个月后死于一场交通事故。二人结伴同游期间所拍摄的照片,成为这位年轻偶像最出色、也最私人的肖像作品。
詹姆斯·迪恩在时代广场,纽约,1955年
丹尼斯·斯托克1928年出生于纽约,16岁参加海军,战后成为一名摄影师。1951年,成为罗伯特·卡帕创立的玛格南图片社成员。1951年,在《生活》杂志举行的青年摄影师大赛中首次获奖。搬到好莱坞后,与詹姆斯·迪恩成为朋友。
照片上迪恩穿着一件深色外套——当然,是因为天气的缘故。他把自己藏在外套中,也可以解读为他个性中具有脆弱性——外套就像一个蚕茧,只不过是黑色的。事实上,雨水令这位光着脑门的主角有些丧气,他不得不将头缩进领子里。高个子们通常都这么做。詹姆斯·迪恩的身高为5.8英尺(约1.77米)——并不怎么高。个子以及近视问题,有时会成为他的困扰。在日常生活中,他需要戴眼镜——舞台上也需要。大概正是这种模糊不清的视野,令他更专注于自己的表演,从而展现出强烈的个人风格。
显然,他是自负的。丹尼斯·斯托克的手法确实高超,能够抓住地面积水这一细节,来加倍强化拍摄对象的形态。实际上,他本应消失在纽约的摩天大楼之中。相反地,当建筑间的深谷隐退在雾气之中,个子矮小的他反而高大起来。一个有着宽阔胸膛的大高个——但这不过是他的自我认知。摄影师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从视觉上战胜了主角这种自我意识。
丹尼斯·斯托克
詹姆斯·迪恩是20世纪美国创造的伟大神话之一——一个触动了时代神经的天才,一个将年轻人的叛逆纳入艺术创作的反叛者。据说他曾引用导演尼古拉斯·雷(NickRay)的电影《孽海枭雄》(KnockonAnyDoor)中的话:“快点活,早点死,死得好看点。”这句听起来带点隐喻意味的话,恰恰反映出他对生活的态度。在他看来,人生并无偶然,他的生活就是一幕关于自己的戏。迪恩的传记作者戴维·道尔顿(DavidDalton)最为了解他的传奇人生。戴维曾表示,这位年轻演员的形象完全是由其个性定义的。
摄影师布列松习惯自上而下地审视他的照片,是否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丹尼斯·斯托克的这张照片则将观察者的注意力自人物本身转移至镜中倒影。模糊不清、抖抖索索、边缘磨损——这样的一个倒影无疑暗喻着主角所处的那种高度紧张、烦躁不安的生活——以及他反叛的个性、矛盾的内心——这倒影将这个年纪所有的矛盾之处都凝聚在这个神化的人物身上。
此刻詹姆斯·迪恩24岁,正逐渐登上事业的巅峰——他已经登上表演舞台,并开始在早年的电视中担当一些小角色。但真正给他带来名声的是电影——这种相对较年轻和时尚的艺术形式。他似乎了解到,电影相较舞台表演更具有某种不朽的价值。
片拍摄于纽约,时代广场。不久前,詹姆斯·迪恩才刚登上百老汇的舞台。其实对他来说,处处皆是舞台——无论是在观众面前,还是在电影摄像机面前,都是一个他并非在表演,而在生活的舞台。现实与梦境之间的边界消失了;他不必在表演时换一副脸孔,只需要强化那些本就在他身体里的情绪、梦幻、担忧、神经质与恐惧症。
即使是现在——照片中的这一时刻,他既是私人化的,也是面向公众的。他穿行于时代广场并非偶然:正如他曾经上千次做过的那样,尽管此时是为了满足拍摄的需要。生活中的他也会抽烟,但此时垂挂在嘴角的烟蒂也并非偶然。是的,他此刻在表演——但是,他演出的是他自己。生活中他便是如此;面对摄影师时,也是如此。他这样做,都是为了自己所需的名望和形象。
此时,詹姆斯·迪恩已经参演了一部电影,未来数月间还有两部。他主演的《无因的反叛》(RebelWithoutaCause)即将成为影院最卖座的演出。照片背景的左侧就是这间影院。在离它不远处,迪恩有一间普通公寓。
如今的时代广场或许已与往昔不同,在詹姆斯·迪恩进入好莱坞之前,时代广场就是他的家,他带着那种动物身处其领地中的自信逡巡于广场周围。他无法忍受待在他的小公寓里,总是游荡在外面的街道,从日暮到日出。
詹姆斯·迪恩(1931-1955),一位两度获得奥斯卡提名的美国电影演员。他的身上被赋予某种文化符号,代表了他所处年代青年的反叛和浪漫,他们尝试以各种反社会行为来表达不满。1955年,迪恩主演电影《伊甸园之东》(EastofEden),演绎一个颓废沉沦,尴尬而不合群的青年。而在他最著名的电影——《无因的反叛》(RebelWithoutaCause,1955)中,他饰演一位困扰的叛逆高中生。迪恩短暂的一生只拍摄了三部电影,并于盛年夭折后,获得了传奇的影坛地位。他是第一个在去世后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演员提名的人,也是唯一一位在去世后两度获得该项提名的演员。
罗兰·巴特曾说,一切事物都可能成为神话。神话首先并非是一个物体、事件或是念头,而是一条信息。资本主义时代,是技术图像的年代:摄影、电影与电视是现代神话的载体。动态影像创造了他们,静态图片则赋予他们稳定性。
马龙·白兰度和埃维斯·普里斯利二人的名字,是战后自我意识不断觉醒的年轻一代的偶像。他们不再接受将青少年等同于未成熟,要求得到作为人的正当权利。但最终是迪恩给予了这些十几岁的信徒们一张清晰的面孔,尽管他当时已经23岁,并非十几岁。
如道尔顿所指出的:迪恩给当时的年轻人留下一种新的身体语言。迪恩是一个波德莱尔式的角色,其身体中那种年轻人的矛盾性——急躁不安、攻击性与傲慢自大、神经敏感、脆弱害羞结合于一体——完美升华成为一种观念。
丹尼斯·斯托克摄于纽约,1955年
当时的斯托克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摄影师,曾师从贝伦尼斯·阿博特(BereniceAbbott)和焦尼·米利(GjonMili)。1951年,他加入玛格南图片社——自然总是在搜寻好素材。迪恩邀请斯托克去观看《伊甸园之东》的提前放映。斯托克当时对迪恩的作品还不熟悉,但豆田的一幕场景使得摄影师确信,这个年轻人将成为明星。
斯托克决定与迪恩一同做点什么,于是他提议《生活》杂志写一篇关于迪恩的报道。1955年2月,两个人一同前往费尔芒特,随后到纽约。在途中的拍摄中,诞生了这张“詹姆斯·迪恩在纽约时代广场”。
《忧郁的新星》,1955年3月7日的《生活》杂志。
《詹姆斯·迪恩在时代广场》一照首次发表,正是在该报道中,但被大幅裁剪。
迪恩的传记作者们一致认为,美国印第安纳州的费尔芒特,是真正的“伊甸园之东”。大片平坦的土地、一眼望不到边的田地——此地人们的清教主义生活与美国人崇尚的唯物主义幸福生活无疑有着大至两极的差异。
1931年2月8日,詹姆斯·拜伦·迪恩出生于费尔芒特的马里昂小镇。几年后,随他家人搬到了费尔芒特。母亲的过早去世,给他带来了心灵创伤。他与叔叔婶婶一起生活,二人经着一家小农场——“温斯洛农场”。
1955年,斯托克和迪恩回到此地。这个小农舍代表了半神半人的詹姆斯·迪恩出身自乡村。他那简单的——可以说极为简单的——出身背景,意义非凡;他的背景赋予了他希望,与他宿命般的早夭一样,都是这个神话的组成部分,成为这个传奇诞生的必经之路。
斯托克和迪恩曾去往当地的公墓,那里长眠着一位名为卡尔·迪恩的先人。在摄影师的镜头下,这位未来之星重新坐在了当年的课桌前。他双手揣兜,在费尔芒特四处游荡,嘴角叼着切斯特菲尔德香烟。他茫然地看向静止的水潭中自己的影子——甚至尝试起了殡仪馆里的棺材。迪恩对死亡的渴望,一直以来引发过许多猜测。
总之,斯托克找到了一种新的拍摄形式,取代过去单独拍摄迪恩的形式:詹姆斯·迪恩被安放在牛群中;时而与狗在一起,时而同猪在一起。这位明星与动物们相处时的亲和力,被解读为一种对孤独的隐喻。
迪恩和斯托克在菲尔芒特待了一礼拜。对迪恩来说,这一次与亲人的相见既是重聚,也是告别。斯托克后来写道:詹姆斯·迪恩似乎清楚,他也许再也回不到这个农场,坚持在农场前拍下最后几张照片。詹姆斯摆好姿势,眼神直视前方,而他的狗塔克别过头去。斯托克说,这位演员当时所演绎的正是“你将再也回不了家了”。
费尔芒特塑造了他,纽约则改变了他。纽约就像他的实验室,在这里他身心的各个部分四处飞散又随心所欲的聚拢。在纽约,他被《伊甸园之东》的导演伊利亚·卡赞发掘,农场之子走上造神之路。
詹姆斯·迪恩在母校费尔芒特高中,印第安纳,1955年
詹姆斯·迪恩在墓地和殡仪馆,费尔芒特,印第安纳州,1955年
詹姆斯·迪恩在他叔叔的农场,费尔芒特,印第安纳州,1955年
1955年9月30日的下午5点45分,他的保时捷跑车撞上一辆福特轿车。虽不能说他如他曾说的“死得好看点”;但确实做到了“快点活”与“早点死”——死于他的24岁。
“詹姆斯·迪恩在时代广场”是类似卡蒂尔-布列松拍摄的贾科梅蒂的肖像那样的怀旧照片。即使在今天,这张照片仍然是被印刷最多次的“好莱坞终极之作”。
迪恩对斯托克的“遗赠”使其得以财务自由,从而致力于从事自身兴趣所在。自1957年始,丹尼斯·斯托克集中精力对爵士世界进行摄影探索。1960年出版《爵士街》(JazzStreet)一书。1962年,退居乡村。受奥地利摄影师恩斯特·哈斯(ErnstHaas)作品的影响,兴趣转向自然摄影。1991年,斯托克制作了一部关于迪恩的纪录片以示对友人的纪念与尊敬:《全民偶像:詹姆斯·迪恩》,时长38分钟。
斯托克是这么回答他自己的疑问的:每个人依据自己的喜好与个人的需要,创造出心目中的詹姆斯·迪恩。这使得詹姆斯成为了这个复杂世界里的英雄人物,与斯托克熟悉与拍摄过的那个24岁男孩其实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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