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至上的适航领域,"关键件"是个很重要的词。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将“关键件”定义为“失效会对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产生直接危害性影响的零部件”,定性地描述了“关键件”对于“安全”的重要性。
而只要稍做研究就会发现,在不同的文件或场景中,“关键件”的定义甚至叫法都有差异,也就是说,“关键件”并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通用定义,这可能也是为何它总会引起大量疑惑和广泛讨论的原因。
例子
1、旋翼航空器
《正常类/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7/29)规定有“关键零部件”,是指“其失效可能造成旋翼航空器灾难性后果的零部件”,对于此类零部件,“必须控制已确定的关键特性,以保证所要求的完整性水平”,且“如果型号设计包含关键零部件,则应该建立关键零部件清单。应制定程序以定义关键设计特性,确定影响关键设计特性的工艺和符合CCAR-21有关质量保证要求的必要的设计、工艺更改控制方法”。
2、发动机&APU
而对于辅助动力装置(APU),CTSO-C77b中也规定了一类“重要件”,指“失效可能会对APU工作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的零件”。
3、PMA件
中美TIP
-Thearticle’sconsequenceoffailurehasafailureconditionof‘nosafetyeffect’or‘minor’asdefinedinFAAAC:AC23.1309-1E,AC25.1309-1A,AC27-1B,AC29-2CorCAACnon-criticalpartsasdefinedinCAACMDAA2007007.
-FortestandcomputationarticlesapprovedforinstallationonenginesorAuxiliaryPowerUnits(APU),theconsequenceoffailurehasaCAAMhazardlevellessthan3asdefinedinAppendix2ofFAAAC39-8orCAACnon-criticalpartsasdefinedinCAACMDAA2007007.
non-criticalPMAparts
即:
CAAC关于此类件的定义在MDAA2007007中——此文件在中美IPA签署生效后已被《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AP-21-AA-2020-13)所取代。
AP-21-AA-2020-13
2.9关键件
根据CCAR-21-R4第21.2B条第(九)款定义,关键件是指其失效会对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产生直接危害性影响的零部件。
“关键”是对零部件、设备、特性、工艺、维修程序或者检查的一种分类,若零部件的失效、缺失或者不一致会导致其所安装的航空器在运行的所有阶段中适航性显著降低,则该零部件为关键件。由于此类零部件在设计属性上的上述关键性,必须对其进行控制并保证其完整性。
FAA的定义分为两类:
-对于安装在发动机或APU上的此类件,按FAAAC39-8附录2,失效后果的CAAM危险等级小于3;
-其它此类件,根据其所装航空器的类别,按AC23.1309-1E、25.1309-1A、27-1B和29-2C判定失效模式为“无影响”或“轻微的”。
结语
上述仅为举例。
如前文提到的中美IPA中有关PMA非关键件的定义,仅用于判定在中美间进出口的、且出口国非该件所安装产品的设计国的、“基于试验和计算”类的新PMA件的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