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火炬计划”和“头羊计划”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0〕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火炬计划》和《长沙市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产业头羊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火炬计划
为推动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生态发展,扶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科〔2018〕2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以下称“火炬计划”)。
一、重点方向
“火炬计划”适用于在长沙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的智能汽车企业。重点支持以下智能汽车生态领域产业方向。
(一)智能汽车传感器:摄像头(可见光/红外),雷达(激光/毫米波/超声波),定位设备(GPS/北斗/惯性测量单元/磁性导航)等。
(二)智能汽车计算平台:基于GPU、FPGA、DSP、ASIC、SOC及其组合的芯片,基于汽车计算平台的PCB设计制造、贴片,数据计算解决方案及其应用等。
(三)智能汽车零部件:线控转向系统,线控油门系统,线控制动系统,ADAS系统及核心软硬件等。
(四)智能驾驶整车开发与集成:多传感器环境感知核心算法与融合,复杂与恶劣环境融合定位,多场景(高速/街区/园区/港口)驾驶决策规划,多车型(载重/铰链/工程/公用)车辆控制,智能驾驶全系统联合仿真,智能驾驶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智能驾驶整车(L2/L3/L4级别)等。
(五)智能网联车路协同:V2X通信与组网,路侧车辆安全辅助与决策,路侧全息感知,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车联网大数据,V2X信息安全等。
(六)智能汽车运营、管理与检验检测平台:智能汽车检测认证,车联网运营,数据增值,智慧出行(包括智慧公交、智能驾驶出租车运营、智慧停车),智慧物流等。
(七)其他智能汽车产业细分领域。
二、实施程序
“火炬计划”按照“半年一定”的原则,由湘江新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火炬计划”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
2.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属于“火炬计划”所列重点方向的至少其中一种,已产业化或具备清晰可行的产业化前景。
3.企业未曾列入“信用湖南网”和“湖南信用网”信用黑名单。
(二)申报资料
1.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火炬计划目标任务书。
2.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4.真实性承诺书。
(三)审批流程
1.申报初审
“火炬计划”每半年面向全市组织1次申报工作。由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至所属园区、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所属园区、区县(市)汇总申报信息并报送至湘江新区产业主管部门。如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所属园区、区县(市)有权将资料退回。
2.专业评审
湘江新区产业主管部门汇总申报资料后,组织专家对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专业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企业的年度目标计划、行业地位、主营业务与产品方向(领域)、研发创新能力、产业化进度、营业收入或产值、税收等。
3.部门联审
4.审批公示
湘江新区管委会对联审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并在湘江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企业正式入围“火炬计划”(以下称“火炬企业”)。
5.考核兑现
(四)动态管理
三、政策支持
对首次列入“火炬计划”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同时,在企业列入“火炬计划”满1年后,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鼓励研发创新
支持“火炬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揭榜工作。“火炬企业”当年成功获得国家、省、市有关本计划所列重点方向的揭榜项目,给予企业所获得的揭榜项目扶持资金3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在全市范围对成果给予重点推广和支持。
(二)支持场景应用
对“火炬企业”在智慧公交、智能驾驶出租车、智慧环卫、智慧重卡等应用场景开展智能网联车辆的商业应用的,按每公里5元的标准给予商业运营里程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火炬企业”开展高精度地图绘制业务,按每公里(单向)500元的标准给予高速公路高精度地图绘制补贴;按每公里(单向)1000元的标准给予城市道路高精度地图绘制补贴。对“火炬企业”使用高精度地图开展研发测试、商业运营的,给予其使用成本2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应用测试
(四)其他政策支持支持“火炬企业”申报市、区其他奖补政策,并优先享受企业上市、人才引进、企业引培、科技创新等政策支持,具体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长政发〔2017〕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1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意见》(长政办发〔2019〕1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20〕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附则
(二)“火炬企业”若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取消“火炬企业”资格,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同时按规定对申报主体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申报主体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五、本计划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长沙市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产业头羊计划
为提升我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领能力,打造全国规模最大、技术应用领先、配套设施完善的交通强国示范区、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和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科〔2018〕28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交规划发〔2019〕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以下称“头羊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融合发展战略部署,抢抓产业智能化发展战略机遇,发挥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战略先发优势,坚持“产业生态为本、数字交通先行、应用场景主导”原则,通过对重点车辆加装车载智能终端产品、城市道路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云平台建设、特定场景智能网联示范应用等,加快推进智能汽车产业与智慧城市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2年,长沙智能网联核心技术全面赋能智慧交通,全市交通效能、节能安全、运营监管、智慧出行等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打造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长沙模式”。
(一)形成关键技术。构建基于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协同的智慧交通技术体系,形成安全可信的软硬件集成与应用能力。实现基于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设计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LTE—V2X)产业化与商用部署,加快基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设计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5G—V2X)等关键技术研发及部分场景下的应用,构建通信和计算相结合的车联网体系架构。
(三)培育头部企业。在“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火炬计划”企业名单中优选培育1—2家在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领域技术领先、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本地企业,通过创新示范、场景打造、生态构建等方式培育企业成为“头羊企业”,打造全国领先的集智能汽车车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与智能驾驶服务于一体的头部企业。
(四)完善基础设施。实现智能汽车技术在重点监管区域城市主要道路及高速公路覆盖,开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等)、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联(5G—V2X)示范应用,建设智慧交通信息网络,构建车路协同路侧环境,提升基于城市级高精度地图的车用高精度时空服务、动态地理信息服务规模化应用水平。
(五)强化应用服务。实现全市公交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环卫车、渣土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完成智能化、网联化改造渗透1万辆以上,实现智能汽车数据、汽车电子标识数据、车辆身份认证信息数据等接入智能网联云平台监管。打造国内最先进的智慧交通、智慧出行场景,构建涵盖信息服务、安全与能效应用等综合应用体系。力争到2022年,完成智能汽车融合智慧交通技术发明专利2个以上,申请专利超过5项,打造不少于3款数字交通车载智能终端,参与行业、团体标准建设2个以上,实现5亿元以上资本市场估值。
(六)提升安全保障。智慧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防护机制基本建成,基于四跨(即跨芯片模组、跨终端、跨整车、跨安全平台)及智慧城市产业生态圈(SCIE)制定的安全技术及信息安全产品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智慧交通产品及数据通信安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智能车载系统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逐步完善。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管与服务。通过加装数字交通车载智能终端,解决车辆监管功能、主动安防、疲劳驾驶、行车盲点、闯红灯、闯禁、超速、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监管等行业痛点。三年实现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环卫车、渣土车四类重点营运车辆完成智能化、网联化渗透3240辆(2020年安装800辆,2021年安装1048辆,2022年安装1392辆),并直连接入智能网联云平台监管。(牵头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
(二)安装汽车电子标识及建设识读基站。2020年为全市重点车辆约9150辆(其中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约2950辆、危化品运输车约1500辆、校车约1500辆、渣土运输车约3200辆)加装汽车电子标识,在148个节点路口建设识读基站,并配备100台手持型汽车电子标识识读设备,建设1套汽车电子标识发行管理系统及1套应用平台,在8个车管分所建设16套桌面式发卡设备,实现强制身份认证,打击假牌、套牌和非法运输行为,实时预警违规行为,实现通行证电子化管理与闯禁监管。汽车电子标识数据接入智能网联云平台,向行业企业、车主推广汽车电子标识,满足保险标识及检验合格标识电子化,快处快赔、汽车维修、机动车检验、重大活动的通行管理的便捷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
(三)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能网联云平台。将湘江新区现有的云控基础平台升级改造成智能网联云平台,并作为全市统一的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运营监管基础性支撑平台。打通智能网联云平台与汽车电子标识发行管理系统、汽车电子标识社会化运营服务平台的数据链路并接入汽车电子标识数据,打通与智慧公交、传统公交、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环卫车、校车、渣土运输车等各类重点车辆政府监管平台的链路,为政府职能部门实现精准管控提供全面数据支撑。推动市场主体建设多类运营平台和服务平台,为智慧公交和重点车辆的运营与服务、涉车场合的身份认证与无感支付、便捷的出行软件与车载设备等提供支撑。(牵头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数据资源局、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
(四)加快道路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为实现车路协同、实时感知、信号灯智能化、V2X通讯等技术应用,三年部署RSU基站智能化改造交叉路口784个(其中河西片区380个、河东片区404个,2020年212个、2021年572个,2022年对现有设备升级);按照“重点补强+连线成片”的思路,为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提供路侧设备支持,实现车路协同辅助驾驶安全冗余提升,公交通行效率及准点率提升,并满足整车厂计划量产车网联辅助驾驶功能示范验证和政府监管需求。构建出行即服务(MaaS)支撑体系,服务大众出行。(牵头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
(五)实现公交信号优先与辅助驾驶。针对公交车行经路口安装智能网联路侧RSU设备,优先实现公交信号优先,提升公交通行效率及准点率,完善驾驶行为监管,保障公交运行安全。同时,为社会车辆提供绿波车速引导、绿灯提醒、闯红灯预警、交通信息播报、智能启停优化等服务。三年实现全市公交车7444辆(2020年安装2633辆,2021年安装2500辆,2022年安装2311辆)完成智能化、网联化渗透改造,并接入智能网联云平台监管。(牵头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
(六)建设规模化的车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以“众包采集、动态更新、属地管理”为原则,加快推进高精地图底图项目立项及实施,完成车路协同示范片区、商圈、园区、交通枢纽等路段高精地图底图测绘,并移交至智能网联云平台负责运营。(牵头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三)优化智能网联产业发展环境。依托现有测试技术分析评价体系,研究制定智能汽车测试、评价、认证、准入、运行等标准规范,推动形成智能汽车测试“湖南标准”。加快推动智能汽车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为国家标准制定提供先行先试经验。加强智能汽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完善测试评价体系,构建场景数据库,形成测试规范统一和数据共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应用。
(四)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以智能网联技术推动智慧交通供给侧改革需求研究,参与新一代智慧交通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强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融合重点领域的行业标准和政策体系建设,推动省、市基于现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融合智能行驶设备和车辆新需求,率先研究制定规范试行标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法惩处侵权行为。
(五)完善测试认证体系。依托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湘江新区“两个100”项目(即100平方公里城市开放道路、100公里智慧高速),支持企业完善单项技术、增量零部件、整车集成、协议一致性等测试方法和测试规范,推动场景数据库、仿真测试、道路试验测试等技术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智能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沙),支持企业ADAS/AD道路验证、关键软硬件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检测认证,构建覆盖智能汽车全生命周期的综合认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