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省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国资委清洁化减污

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总体目标是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3%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左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县(市、区)完成空气改善目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为统筹推进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突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全力推动重点城市“退后十”,加强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为“十四五”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聚焦《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治理重点,逐市逐县研究治本之策,逐条逐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具体目标时限,压实属地、部门责任,统筹推进落实,严格考核问责。

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的转变。

继续以PM2.5污染控制为核心,在巩固PM2.5一次颗粒物减排基础上,加大氮氧化物和VOCs减排力度,补齐O3治理短板,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推动PM2.5和O3浓度同时下降。

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市场手段,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切实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突出重点城市“退后十”和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建立跨市域联防片区,实行统一改善目标、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控措施、统一监督执法,完善常态高效会商机制,推进区域合作、协同防治,实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统筹协同机制,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3%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左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县(市、区)完成空气改善目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和产业准入政策,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新上涉气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主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淘汰4.3米焦炉,关停部分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开展重点行业能源消耗、资源效率对标对表行动,推动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改造升级或依法退出。对未按期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超标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停产整治。(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加快城市建成区钢铁、煤炭、火电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县城及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钢铁、煤炭、火电企业逐步实施退城搬迁,推进钢铁企业向沿海临港或资源富集地区整体搬迁。对列入搬迁计划,未如期完成退城搬迁的,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或实施限期停产,严禁以退城搬迁为名不予治理,降低环境管理要求。(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重点行业限制类产能装备升级改造,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转型为电炉短流程。在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对包装印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涂料与油墨制造等行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制定“一行一策”系统治理方案,推动智能化、清洁化改造。(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煤电机组装机规模,审慎发展石油化工等项目。严格控制钢铁、电力、建材等主要行业耗煤量,落实到每一个企业。2021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稳中有降。(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应改尽改原则,对有条件的边远山区和坝上地区,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光伏太阳能等取暖方式,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扫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实施洁净煤兜底。加快推进无煤区建设,雄安新区2021年底前实现“无煤区”建设目标。(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原则,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清洁能源替代,推进以煤为燃料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力争天然气消费196亿立方米。推动设施农业用煤清洁化改造,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清洁煤则清洁煤。(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监管,“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加强散煤质量抽检,散煤销售网点和燃煤使用单位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采暖期组织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严防清洁取暖替代地区散煤复燃。加强电厂、钢铁企业、水泥企业等炉前煤质监测和管控,安装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驻厂员制度,持续开展炉前煤质监测监管,严禁使用劣质燃料。(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推进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以及港口集疏运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提高货物直达港口运输能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港口大宗散货港区接入集疏港铁路,提升港口焦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铁路运输比例。(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6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鼓励新增和更新为新能源机械。(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车优惠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激励政策,加快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退后十”城市及雄安新区等城市建成区、冬奥会赛区新增及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通道城市比例达到80%。城市建成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出租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车辆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推动省级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机要通信车辆,选用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100%。(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减少排放量。严格落实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健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开展排放抽查。强化重点用车单位进出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省内生产(进口)、销售的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分别达到85%、80%;重型柴油货车监督抽测量不低于保有量的50%,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量不低于使用登记量的30%。(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

加强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以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标油品存储、销售和生产行为;以物流园区、工业园、货物集散地、货运车辆停车场、施工工地、油品运输车等为重点,关停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责任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在完成有组织排放超低改造基础上,2021年底前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提升清洁运输水平,推动46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及公示。短流程电炉炼钢和含烧结、球团、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以及独立烧结、球团等企业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钢铁协会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探索推进钢铁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项目。(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强化电力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全面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底前在产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部达到深度治理标准,铁路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铁路运输比例达不到要求或不具备铁路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努力实现超净排放。(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加强焦化、建材(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有组织超低排放监督管理,对物料储存、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建立清单,实施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清洁运输改造,有序推进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效果评估。(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全面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组织起草河北省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窑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年底前完成50%企业提升改造;其他行业工业窑炉,参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及以上企业标准,完成400台工业窑炉治污设施提升改造。加强现有550台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精细化管控,完成110台燃油锅炉、285台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提标改造。(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国际履约工作,建立ODS销售使用清单,完善备案制度,加强含氢氯氟烃流通和消费监管,严格源头准入,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配套建设一批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集中涂装中心。组织开展现有VOCs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自查,对标先进高效治理技术实施深度整治。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夏季高温时段实行生产调控、错时生产。(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排放源VOCs管控,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建立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对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全面建立台账,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各地在5-9月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强化低VOCs原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控,有序推进企业产品切换,分行业树立一批低VOCs产品替代标杆企业,形成带动效应。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在无组织收集、末端治理设施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建筑装饰装修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产品。(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降尘量月度通报排名,设区城市、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平方公里·月。严格贯彻《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健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强化督查执法,对管控不到位、扬尘排放超标的,依法予以严惩,将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加大对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提高水洗机扫率,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设区市及县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

加强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械化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实行“以克论净”监管制定。每月对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对降尘严重路段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大力实施城镇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推动城市和县城、重要集镇“黄土不见天”,有效减少本地尘源,降低扬尘污染。(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完善建筑弃土弃渣、砂石堆场、港口码头堆场等物料堆场台账,规范物料堆场建设。强化堆取料作业、卸装船(车)作业过程扬尘污染防治,降低落料高度,并采取吸尘、喷淋等防尘措施。严格落实出场运输车辆清洗、进出道路保洁制度,严禁带泥上路行驶。(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有序推动合法生产露天矿山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抑尘防尘措施,各种物料入棚进仓,运输通道硬化防尘,进出车辆苫盖冲洗,开采、加工作业区污染物达标排放。2021年完成625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露天矿山转地下开采,限期停止城市地下采煤作业。(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围绕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深化太行山、燕山造林绿化攻坚,持续推进“三沿三旁”造林绿化,加快雄安新区“千年秀林”建设,持续巩固坝上地区180万亩休耕种草成果,加快生态脆弱地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造林绿化步伐,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增加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增强湿地碳中和作用。(责任部门:省林业和草原局)

严格落实《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禁止秸秆垃圾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以城市和县城为单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全覆盖,科学建成建筑垃圾堆卸地。(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各设区市、县(市、区)和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严格落实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要求,制定出台严格管控措施,压实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严控销售流通渠道,全面清空库存余量,确保禁放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践行移风易俗,弘扬生态文明。(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供销社、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厅)

建立完善省、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推进大气污染物时空分布及传输规律研究,提高预警信息前瞻性和准确率,提前72小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指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

探索以PM2.5和O3为首要污染物的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应对机制,逐步扩大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强化以PM2.5和O3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分析研判,科学开展应对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力争将轻中度污染天气转为优良天气。(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秋冬季期间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行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在非采暖季补足错峰生产时间;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不错峰生产。(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推动智能化、清洁化改造。优化完善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编制洗煤、再生塑料、金属制品等行业绩效分级指导意见,全省绩效分级行业力争达到50个。实施“千A万B”创建行动,大幅提升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力争2021年B级及以上企业数量达到绩效分级企业总数10%。(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积极服务“六保”“六稳”,推进正面清单制度化建设,规范差异化管控措施,扩大正面清单纳入范围。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动态管理,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核查时间,确保符合纳入正面清单条件的项目、企业,随时提出、随时纳入。(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坚持底线思维,创新减排举措,强化帮扶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实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目标。石家庄市。聚焦PM2.5、O3、CO,突出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削减煤炭100万吨,关停4台燃煤机组,推进符合条件的燃煤机清洁燃料替代,压减低效落后水泥产能等。(责任部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唐山市。

聚焦NO2、CO、SO2,实施钢铁行业高炉均压放散煤气收集治理、脱硫脱硝低氮燃烧改造、一次烟气除尘提标改造等工程,试点建设绿色交通示范区,制定纯电动货车便利通行政策,推动7条重点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通车运营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后十名”。(责任部门:唐山市人民政府)邢台市。

聚焦PM2.5、O3、CO,突出产业布局调整、煤炭消费总量和排污总量“双控”,完成中钢邢机整体搬迁升级改造,全力推动邢台钢铁、国泰发电退城搬迁,强力推进玻璃企业综合整治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后十名”。(责任部门:邢台市人民政府)邯郸市。聚焦PM2.5、PM10,突出解决“钢电围城”等问题,全力推动邯钢东区、邯钢西区、邯郸热电厂退城搬迁,关停20座高炉、20座转炉、37家煤矸石砖瓦窑,新建11家企业(物流)铁路专用线,制定严于国家和省的降尘量考核标准等。(责任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

全力推进赛区及周边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钢铁、焦化、建材、燃煤锅炉等高架源污染治理和居民清洁取暖改造,重点推进张家口市宣化区、下花园区、涿鹿县、怀来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并入热电管网,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居民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加快编制赛时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明确保障期间和应急情况下的减排比例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生产线及管控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深化雄安新区及周边市县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协同治理,雄安新区空气质量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探索建立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及周边区域协同会商机制,实施统一监督执法,推动4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充分发挥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导调度作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修订完善空气质量年度考核办法、月度考核奖惩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惩、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和组织处理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强化顶层设计,科学建立“1+N”治理体系,逐县研究治本之策,明确任务目标,分解到月到县,实施表格化、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严格考核问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各尽其责、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各地指导所辖县(市、区)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报省大气办备案。建立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月报送制度,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大气办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调度。

加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支持“退后十”城市及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项目。落实省级对“双代”补贴政策。推动钢铁、焦化、火电、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差别化电价加价政策实施。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权,用于市场交易。加大对绿色发展企业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税减免优惠政策。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支持绿色发展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健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智库,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研究,制定PM2.5和O3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加强省本级技术支撑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升级改造,开展臭氧生成机理与源解析研究。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形成“监测-监督-管理-指挥-统计-决策”的生态环境监管业务闭环管理。加强基层管理、执法人员及企业培训,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

围绕1-2月重污染天气频发,4月扬尘污染,5-9月臭氧污染,10-12月秋冬季攻坚等重点时段,组织专人专班开展专项帮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履行治理责任。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的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效能。加强对各级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考核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综合运用多种媒体,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推进公众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平台和曝光台,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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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国五车什么时候淘汰不能上路了汽车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发布的《实施方案》,全国将分阶段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的汽车。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的汽车必须符合国六A标准;而到2020年7月1日,所有销售和注册的汽车则必须符合更严格的车国六B标准。 这意味着,国六标准实施之后,所有不符合该标准的汽jvzquC41o0jeqj0eqs0djnmg1;86A:40jzn
1.货车国五车什么时候淘汰不能上路了当然,也不排除排放标准更新越来越快,但中国5车至少还会持续10年左右。强制报废汽车早已取消,理论上没有使用年限。至少在9排放标准出来之前,中国的5辆车将被限制上路。 5、国五车什么时候淘汰不能上路了的政策还没有推出,具体什么时候还不能确定。国5的车至少还能开上10年左右,当然不排除排放标准更新越来越快。jvzquC41yy}/rlfwvq4dqv3ep1pyym4628=069;9:6=:0qyon
2.国五车预计多少年淘汰?国5车辆被淘汰大概在14年以后,当然不排除排放标准更新越来越快,但是国5的车至少还能开上10年左右。非营运的家用5座轿车及7座SUV没有报废年限,但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将要被强制报废。拓展资料:1、新标准实施:按照相关规定,国六汽车尾气排放的新标准实施后,首先针对的是汽车厂商的生产以及销售商,也就是说,不达到国jvzquC41cwzp0lmkpc4dqv4okr588?9560nuou
3.最高补助4.8万!杭州发布国四柴油车和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方案本细则规定,申领人申领补助时应承诺在杭州市内不再购置国四柴油汽车。 十一、国三柴油车还有补助吗? 不可以。目前我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政策已结束。 十二、什么时候开始申领? 2024年5月13日起开始申领。 十三、怎么申领补助? 申领人可通过“亲清在线”、“浙里办”平台或线下服务窗口进行补助申领。jvzquC41j74ol7sdvx4dp8sgyu4ivvqActzjeujKf?:12:6726
4.国三的车,什么时候不让上路国三汽车可以验车上路吗国三可以过户交易吗 咨询 86人阅读 你好国三车2020年要全部淘汰不能上路吗,那我的车才5年多 咨询 52人阅读 请问上海国三车什么时候报废,2019年还能上路吗? 咨询 227人阅读 请问我有一辆老年代步车三轮车听说不让上路了有这个规定吗?什么时候不让上路 咨询 100人阅读 2010年国三混jvzquC41o0<7nj|0ep5w1€jpfc525>83:24buy}
5.国5货车大概几年后淘汰国5货车大概几年后淘汰 中国计划在2020年实施国六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国五标准的车将在10年后被淘汰。不过,具体的淘汰时间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以及车辆类型而有所不同。 打开易车App,进入“易车榜”,查看最新最全汽车产业数据jvzquC41yy}/{rhjg0ipo8gckmk03A58424ivv
6.资本市场迎来第三个“国九条”前两次出后各迎一次真正大牛市|a股|证《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jvzquC41yy}/3?80eqs0f‚4ctvodnn4KXS
7.霸道,途乐已成历史,2021年全面国6,平行进口车该如何自救?有些新的朋友可以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简单来说,从迈入2021年的第一秒开始,仅满足国五排放的机动车将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出售上牌,由于平行进口市场中在售的平行进口车只能满足国五排放标准,这也就意味着,会有大批平行进口车被淘汰,无法购买。 其实早在前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已经下发了在2020年1月1日起个别省份和城jvzquC41ejkkkjmcq0s/c~yqjqsf0lto0et0kwkq19<96=<7
8.《扬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新闻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推进我市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近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起草了《扬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方案》。今天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方案进行全面解读。 jvzq<84yyy4z|wjyu0io1y4394938:3jvor
9.内蒙古: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汽车其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汽车,全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12个盟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20%,城市主城区交通绿色出行率达到65%。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jvzquC41pg}t0lhvx0ipo872445188581CXUK^nDtov4;^{S[LYDX9:dS48189;0ujznn
10.资讯抢先看丨各地国三货车报废更新补贴陆续推出严格实施国Ⅲ标准柴油货车全市限行措施,加强执法,推进国Ⅲ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全面淘汰。研究启动国Ⅳ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管控,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启动外环限行、郊环限行、全市限行。 上海:8月15日起可以申请国四柴油车淘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发布了《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jvzquC41yy}/enmqog4dqv4pgyy049762:731<67286/uqyon
11.国5的车还能开多久?全国各省国五停止上牌时间即便再过几年国7排放标准来了,那还有个国4标准为国5的车遮风挡雨,而完全淘汰国3的车最快也要好几年的时间。更何况报废里程的限定在60万公里,所以国四的车只要能过年检,就不会被强制报废。因此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至少还有十几年的使用期,那么“国5的车还能开多久?”的问题就不需要担心了。 jvzquC41yy}/{xtlkc4dqv4cum54/B7;958:49>9596249>30jznn
12.重磅!7月1日新政实施,最严排放标准正式落地,抄底国五要赶紧了“国六”落地,意味着更环保的汽车时代正式带来,但同时也意味着,“国三”车辆将正式推出历史舞台,这类车辆目前行驶保有量依然在千万以上。为加速淘汰国三车辆,全国多地其实已经开始实施国三车淘汰政策和补贴方案。不过从2018年陆续开始的国三车辆淘汰补贴政策也纷纷进入尾声,不少地区在7月1日后已经不可申请补贴。 jvzquC41ejkkkjmcq0gvvxmqog4dqv3ep1oohx4858?35?
13.国四以下注意!成都全面启动老旧车淘汰工作报废点位戳这里近年来,机动车排放污染一直是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都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排名第二的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刻不容缓。5月26日下午,成都市交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联合开展了老旧汽车集中淘汰启动仪式,此次将集中销毁100余辆老旧车。 jvzquC41ycv/ezhd0eun1|mcpipwhsgyu5Og€xFgvgjnHhncuyJfF894;,og€xKf?:28@982
14.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烟台新闻网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9月26日(星期四)上午举行“烟台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利国;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郭兆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控中心主任王国胜介绍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副科长刘晓云主持。 jvzquC41yy}/lrfqfqth0wjv1pkxu8x{uvkn1;54616:1;;14266:B>590yiv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