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调整税率及征税范围,授权国务院实施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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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今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业”,将“金融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分开列示,即增值额。征税范围是国内销售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和金融产品,以及进口货物。

征求意见稿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13%;其中,在生产和进口阶段,雪茄征收36%的消费税;高档手表征收20%的消费税;高档手表征收20%的消费税,化妆品征收15%的消费税。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程序,依照本法所附《消费税税目及税率表》执行。

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税率,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纳税人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自用而不对外销售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四条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与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从价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按具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固定税率

复合计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固定税率

第五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或者未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合并为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税率计算。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自用而不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同类消费品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税价计税。

采用从价税法时成分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成分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采用复合计税法计算构成税价计算公式:构成税价=(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同类消费品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部分的计税价格计税。

从价税法计税时成分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成分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采用复合计税法计算构成税价计算公式:构成税价=(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第九条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其组成部分的计税价格征税。

适用从价税法时应税成分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成分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采用复合计税法计算应税成分税价格计算公式:成分税价格=(关税税价+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固定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计税数量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海关有权对其计税价格、计税数量进行核定。

第十一条委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所缴纳的消费税。

第十二条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扣除所缴纳的消费税:

(一)用烟丝生产卷烟;

(二)生产鞭炮、烟花爆竹的;

(三)生产高尔夫球杆及其杆头、杆身和握把;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

(5)实木地板生产实木地板;

(六)以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成品油;

(七)分别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

(八)集团内企业使用啤酒液生产啤酒的;

(九)酒类生产;

(十)高档化妆品生产高档化妆品。

除第(六)、(七)、(八)项外,上述扣除仅限于从同一税种纳税人进口或者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第十三条纳税人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消费税。

第十四条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消费税,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五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代征。

海关应当与税务机关共享消费税委托征收信息和货物出口申报信息。

个人携带、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征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不对外销售的自用应税消费品,自货物转让之日起发生纳税义务。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自进境之日起纳税。

第十七条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或者自用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或者场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居住地位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除受托人为个人外,受托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必须向申报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八条消费税的计税期限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另行确定;不能按照固定计税期限缴纳税款的,可以逐案缴纳税款。

纳税人以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为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当日预缴税款,次月一号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的计算期间和纳税申报期间,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制并开具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十九条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务院可以实行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海关、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消费税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消费税收征管。。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消费税税目及税率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税收法制体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立法工作部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具体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消费税法的制定,有利于完善消费税法律体系,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制定本法的总体考虑

(一)延续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历了多次重大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改革、2014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经过逐步改革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基本稳定。因此,《征求意见稿》维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总体水平不变。

(二)在法律草案中体现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为充分体现改革成果,结合现行政策和征管实践,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现将《条例》提升为法律。主要根据征收流程的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范围;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完善税目和税率表。

三、《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现行规定。为了避免专业术语上的歧义,《条例》规定“消费税应当采用从价税率、从量税率或者从价税率与从量税率复合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调整为“消费税按照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与从量计税相结合的方式计算”。(第四条)

(四)关于应税价格。《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关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分别核算的规定。(第五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规定》,并规定了具体计算公式。为保持前后概念的统一,《条例》中“自产自用”、“生产”的表述调整为“自用”和“销售”。(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五)关于扣除政策。《征求意见稿》延续了《规定》关于委托加工回收应税消费品的扣除政策。同时,按照现行政策,明确了外包应税消费品十项抵扣政策,涉及香烟、鞭炮、高尔夫球、高尔夫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精制产品等也规定了抵扣凭证管理。石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第11、12、13条)

(六)关于免税。考虑到现行政策落实情况,《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同时,结合消费税政策调控特点和税收政策实践,明确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消费税,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14条)

(八)关于税收征管。结合征管实践,《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应税数量明显偏低时的认定权限,并增加了海关作为核定部门,即征税价格和纳税人申报应税消费品数量明显偏少。价格过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海关有权确定应税价格和数量。(第十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规定》关于消费税征收主体的规定,还明确海关应与税务机关共享消费税委托征收信息和货物出口申报信息。(第十五条)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权放权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纳税申报频率,为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一日、三天、五日”三个计税周期,新增了“半年”计税周期。(第十八条)

《征求意见稿》增加消费税共治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需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消费税管理活动,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利于维护消费税健康公平法制环境也有利于后续消费税改革的顺利实施。与增值税法草案基本一致。(第21条)

THE END
1.评论丨话说消费税:改革重点有哪些?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此后,根据党中央的建议,全国人大先后于2016年、2021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https://wap.eastmoney.com/a/202407173132870749.html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卷烟消费税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税率具体调整如下: (一)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 (二)比例税率: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lawlibrary/xfs/22731.jhtml
3.最新消费税税率动态,调整影响及其实施现状补漆消费税税率的最新动态对于国家经济、财政收入以及消费者都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合理的税率调整,可以促进消费、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以及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税率调整也可能带来一些挑战,如商品价格的波动、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等,在税率调整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税收政策的最佳效果。 http://6g.cscxjj.com/bq/7345.html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 (一)定额税率:粮食 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税率: 1、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http://www.jsck.com/tax/info/3754.php
5.全文废止——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一、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的规定,自2014年11月29日起,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定额税率提高0.12元/升,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消费税定额税率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消费税继续暂缓征收。 https://ssfb86.com/mobile/News/detail/newsid/1132.html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三是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四是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该《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四、进口成品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及海关监管条件一览表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77800.html
7.进口卷烟的消费税税率按哪些标准划分律师普法消费税税率按甲、乙两类卷烟划分,目前按以下标准: 1、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2、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3、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 4、调整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消费https://www.110ask.com/tuwen/7392070252289371940.html
8.增加卷烟消费税:社会意义>经济意义卷烟消费税税率调整的消息甫一出台,一笔又一笔的经济账便开始算了起来。 安徽省铜陵市,有25年烟龄的老张听说要调整消费税,第一时间去了小区门口的烟酒店。老张算了算,如果按照以前的习惯,一天一包黄山,原本为20元/包,现在为22元/包,一个月的开支会多出60多元。 https://tax.rednet.cn/m/c/2015/05/25/3688343.htm
9.学霸笔记税法所有公式,全部在这!考试必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http://bang.api.duia.com/duibaApp/appViewTopic?topicId=410029
10.进口关税论文范文11篇(全文)例1:甲公司2013年3月从美国进口一批小轿车,其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应进行如下纳税处理: 关税=500×20%=10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00+100)÷(1-25%)=800(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800×25%=20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800×17https://www.99xueshu.com/w/ikeyxqw7cirp.html
11.生产酒业一般纳税人多少税率,销售酒的税率目前的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消费税从价比例税率还是20%,从量定额税率是0.5元/500克,今年还没见出有关于酒类消费税税率调整的规定。 白酒消费税新规,是指为了保税基针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于2009年8月1日起实施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白酒https://www.meijiu.com/cs/1325510.html
12.乌兹别克斯坦:2024年烟酒税率调整据当地媒体Gazeta报道,2024年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已作修改。对酒精制品、烟草制品、汽油和建筑材料的消费税税率做出调整。 其中,乌兹别克斯坦生产的烟草制品(卷烟等)的消费税税率提高了12%,而进口(卷烟)的消费税税率则降低了5%。 同时,乌兹别克斯坦2024年的所得税税率(15%,某些类别为20%)、个人所得税(12%)、社会税(https://seesmotech.com/?p=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