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规定》
根据各高层次人才的不同住房需求
按照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采取购房补助、租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
和购买人才限价房等方式
多渠道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二、购房补助
三、租房补贴
四、人才公寓
五、人才限价房
六、安居保障申请
七、资金保障
八、房源筹集
九、管理与监督
十、其他
更新!泉州最新认筹/摇号/选房攻略来了!请查收…
进入2022年,泉州市区多个楼盘开启摇号,面对新政出台后认筹发生的新变化,不少购房者存有很多疑惑。
今天小编重新整理了一份泉州市区认筹/摇号/选房攻略,手把手教大家怎么操作,包括最新的刚需/非刚需认定条件、刚需/非刚需房源比例以及认筹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等等全在这篇文章里。
记住!一定要收藏起来,下次认筹的时候直接翻出来看!
“攻略目录”
认筹 | 摇号 | 选房
➊······泉州市区哪些区域需要公正摇号
➋······高层次人才/刚需/非刚需认定条件
➌·····怎么认筹?
❹·····如何摇号?
❺·····如何选房?
❻·····未中签/弃选客户认筹金解冻
(ps:大家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需要了解的板块。)
0 1
PART
泉州市区哪些区域需要公正摇号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泉州哪里需要摇号?
目前泉州中心市区只有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需要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公开销售。
其他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02
PART
高层次人才/刚需/非刚需认定条件
其次,需要了解自己是刚需还是非刚需?
新政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泉州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下同)的摇号机制进行了调整,特别是提高了刚需房源比例。调整后,中心市区新楼盘在优先安排10%住房套数供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实用人才购买后,剩余的90%房源,从原规定按刚需60%、非刚需40%分配,调整为按刚需70%、非刚需30%分配。
也就是说10%住房套数供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实用人才购买后,剩余的90%房源,按刚需70%、非刚需30%分配。
在这其中,很多购房者最分不清清楚的是自己到底是刚需还是非刚需,那么,划重点了!下面的确认条件注意看好咯!
01
PART
- 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认定及申请条件 -
0 1
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定原则
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二、认定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以各种方式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及以福建省引进生方式选拔引进的优秀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本规定所称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市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州工作或来泉州创业发展,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
(二)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近3年内,首次从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4种方式引进,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1.受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中层管理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申报第一至五层次的人才,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申报第六至七层次的人才,所在县(市、区)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3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2倍或以上标准确定)。
2.合作。个人或所在机构与泉州市机构合作创建公共平台(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装备产业类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发展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平台,金融、贸易、旅游、电商、文化艺术、新闻、科技服务等综合平台);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首席技术官,项目建设和运营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拥有项目运营所需的人才团队或战略性伙伴。
3.创办企业。正式在泉州市内注册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4.受派。受市外企业(机构)选派到泉州市内分支机构、企业或项目工作,在选派企业(机构)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在市内受派机构(企业、项目)担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第一至第五层次的人才,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及以上;申报第六至七层次的人才,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及以上。
四、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一般采取网上审核,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进入“申报登录”端口,进行单位注册。网上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1.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
2.近期免冠半身彩照(将作为制证头像)。
3.本人承诺照(持身份有效证件拍照)。
(1)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职称证书(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提供,如职称是在外省评审通过的,须经我省人社厅或我市人社局重新确认)。
(4)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文件、项目成果、研究课题结题材料、论文检索报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
(6)其他认定标准材料: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文件;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属项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任职文件、股权比例文件和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材料。
对特殊情况确无用人单位的人才,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人提供社保缴费明细,经所在县(市、区)人才专员核实后,由“县(市、区)就业人才中心代办”账号进行申报。
(二)初审。第一至五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中直、省直单位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直接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补件并填写初审意见。
(三)审核。第一至五层次: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标准;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应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报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不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四)复核。第一至五层次:市高层次人服务才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人才认定进行复核;第六至七层次: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人才认定进行复核。
(五)公示、核查征信。第一至五层次:经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六至七层次:经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各县(市、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核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第一至五层次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核准, 第六至七层次由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核准。
(七)发证。第一至五层次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制作、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第六至七层次由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制作、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管理与服务
(一)经认定的第一至五层次人才,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待遇;第六至七层次人才待遇由各县(市、区)兑现。
(二)高层次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其管理期重新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一是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二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三是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四是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因本款以上四项情形之一取消资格的,一律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
六、其他
(二)建立自主评价制度,我市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或单位可结合用人主体实际和人才岗位特点,对标《认定标准》制定本企业或单位自主认定工作方案,经有关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试点企业或单位自主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三)各县(市、区)和各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所设的资格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产业人才认定标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纳入认定体系,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四)《认定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
(五)本规定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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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关于产业实用人才认定
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年薪达到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年薪是指一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薪金的总收入,不包含期权、股权和分红、科研成果转化等。当年度调整工作单位的,可以合并计算。
03
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房源申请
1、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或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大泉州)企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且年薪20万元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
2、高层次人才或产业实用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县级市、区、管委会,下同)无住房。
注:(点击链接阅读)
02
PART
- 刚需/非刚需如何认定 -
0 1
刚需认定条件
刚需购房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泉州中心市区内名下无住房;泉州中心市区以外户籍迁入的需满12个月;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房屋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②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3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满3年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③35周岁以下非泉州中心市区户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④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认定为第六、七层次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⑤对已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泉州中心市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泉州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0 2
非刚需认定条件
非刚需购房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且家庭在中心市区仅有1套住房,泉州中心市区以外户籍迁入的需满12个月。
②泉州市非中心市区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或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③户籍新迁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但迁入未满12个月的。
④非泉州市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1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注:
刚需、非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房屋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如果卖房过户超12个月的,认筹系统里依旧显示该房产,需去东海行政服务中心打查房证明,将查房证明发给项目置业顾问。
03
PART
如何认筹
以下流程需提前了解清楚:
流程:高层次人才房源公示→高层次人才房源报名→拿到预售证→认筹公示→刚需/非刚需认筹→摇号→选房。
刚需/非刚需认筹流程:查询购房资格→冻结认筹金→进入在线认筹系统登记个人信息→上传冻结凭证→参加认筹→收到派号即认筹成功。
接下来我们来讲讲如何认筹?
所有参与摇号项目认筹全程是通过认筹系统报名方式进行,认筹客户的家庭信息、住房等信息情况由相关部门集中后台审核办理,毋需再到线下办理材料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一到不再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系统将直接派号!也就是说一定要有派号了才能算认筹成功!(但如材料不实,住建审核后会产生废号,请大家如实填写。)
注:
(一)认筹人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为单位申请认筹,参与摇号,每个家庭只能注册1个账号参与认筹(未成年子女可以选择是否参与购房)。
(二)已通过摇号选房成功的家庭,自选房确认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其它商品住房项目的摇号认筹申请。
(四)非本市户籍家庭应提供相应的具备购房资格凭证:提供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的证明信息或居住证,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境外人士、港澳人士提供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证明:现役军人提供驻地在泉州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请表》(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台胞提供在泉居住证(无须满一年):高层次或产业人才参与本项目的购房顺序名单公示截图。
(五)认筹为实名制,认筹人应对家庭信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实申报,对申报的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不实申报者将取消认筹资格和购房资格。认筹客户中签选房后不得更名(夫妻可增减名),包含直系亲属关系也不得更名。
(六)认筹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认筹家庭。须于认筹期间一次性缴交到开发企业指定银行认筹客户名下的储蓄卡账户(不得使用信用卡付款,不收取现金、一组认筹客户仅限使用一张储蓄卡),由开发商指定银行冻结。认筹金不得缴入开发企业账户。
(七)本项目对中签选中房源又放弃购买的情况按以下机制办理:一是选房活动结束后,尚有中签候补认筹客户的,中签选房人与公司解除购房手续后,退购房源按中签候补认筹客户中签顺序递补购买,递补后仍无人认购的,房源由公司自行对外销售。二是选房活动结束后,无中签候补认筹客户的,中签选房人与公司解除购房手续后,退购房源由公司自行对外销售。
以下为公积金、社保和个税证明的打印明细网址,需打印带二维码明细:
1.公积金打印明细网址:
2. 社保打印明细网址:
3. 纳税打印明细网址
01
PART
- 高层次人才房源报名 -
符合高层次人才报名条件的,有购房意向者可在房源公告后3日内通过“泉房通”网站进行报名,分别填报《中心市区刚需购房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购房申请表》《产业实用人才购房申请表》,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逾期不再受理购房申请。
1、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2、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书、丧偶证明等);
3、高层次人才证或产业实用人才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报名时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所得税APP截图,选房现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
4、申请人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因特殊情况确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
注:
高层次人才房源数量未能满足报名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未参与选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在大泉州范围名下无住房(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6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可以参加刚需认筹。认筹时需在认筹系统的上传证件页面,选择其他证明这栏,上传含有自己名字的高层次名单。
02
PART
- 刚需/非刚需认筹 -
第一步
查询购房资格。
进入在线认筹系统→点击刚需/非刚需资格查询→了解刚需/非刚需认定条件。
第二步
冻结20万认筹金
在认筹期间冻结到开发企业指定银行,必须是认筹客户名下的储蓄卡账户(不得使用信用卡付款、不收取现金、一组认筹客户仅限使用一张储蓄卡),由银行冻结。
注:
1、具体的冻结银行及冻结操作指南届时参考参与摇号项目的公众号公示,记住20万认筹金是冻结,不是转账!
2、目前只有建行能帮忙代缴,信息需写实际认筹人,其他银行要认筹人本人银行卡。
3、省外银行冻结:招商银行允许省外银行卡冻结,工商银行不允许省外银行卡冻结。(省外银行能否冻结需根据当下认筹银行要求执行)
第三步
开始认筹
0 1
登陆认筹系统
冻结完成后,认筹客户需登陆认筹系统认筹,复制下方链接打开
或扫下方二维码开始认筹
02
新用户注册
新用户从首页进入个人中心,注册账号。
(一)首页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注册。
注:
夫妻双方只需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任意一方均可,双方同时注册上传信息会出现证件被占用无法认筹的情况。
03
用户登陆、填写家庭户籍信息
(提示: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先准备好各类证件资料后,再填入信息上传证件图片)
2、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准备证件资料点击“下一步”
3、填写家庭户籍信息:
①选择家庭类型;②逐个添加认筹人信息保存;③“证件上传”去上传各个家庭成员证件图片,图片上传完成即保存。
04
证件上传各类证件信息
如资料上传不完整参加认筹会弹出提示信息,请按页面提示重新上传证件,上传完自动保存并如下图标记已上传。
注:
(1)大泉州(鲤城、丰泽、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江、台商投资区、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属于本市。
(2)已婚夫妻双方资料都要录入和证件拍照,户口本不在一起的,两本都要拍照;
(3)未成年子女信息都要录入,点击不参与购房。
(4)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都要上传。
上传户口本及身份证要求:
(4)证明材料如何获取:
1.公积金打印明细网址:
2. 社保打印明细网址:
3. 纳税打印明细网址
05
参与认筹(注:不需要修改资料的老用户直接点击参与认筹)
(一)进入认筹“首页”,新楼盘信息中选择正在“认筹中”的项目点击查看该项目“认筹条款”“房源表”确认后根据需要“参与认筹”勾选阅读并同意认筹条款后,点击“下一步”。
(二)参与认筹
阅读勾选完“认筹条款”后,按以下顺序步骤选择上传。
1、选择购房属性。
注:
刚需资格1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泉州中心市区内名下无住房:泉州中心市区以外户籍迁入的需满12个月: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房屋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刚需资格2
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3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满3年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刚需资格3
35周岁以下非泉州中心市区户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刚需资格4
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认定为第六、七层次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刚需资格5
对已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泉州中心市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泉州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刚需资格6
已报名但未选房的高级人才。
非刚需资格1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且家庭仅有1套住房。
非刚需资格2
泉州市非中心市区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或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非刚需资格3
户籍新迁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但迁入未满12个月的。
非刚需资格4
非泉州市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1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2、认筹金冻结信息填写上传
3、预览认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筹信息。
(三)参与认筹
预览认筹信息确定“提交”后,审核需要些时间,请耐心等待开发商审核反馈认筹状态(若未提交成功就退出或刷新页面,容易产生无审核状态且开发商不能收到所提交的认筹信息)。同时注意留意手机接收到的来自泉州房屋交易中心的通知短息。
06
提交认筹后,手机端认筹状态反馈
“提交”认筹信息后,用户手机端以参与项目收到反馈状态为五种:
①待审核 ②待派号 ③认筹号 ④不具备资格 ⑤回退
第1种
待审核(新注册用户/资料有修改的用户/认筹金审核不通过的)
认筹资料提交即“待审核”审核通过即分配认筹号。手机端认筹状态由“待审核”变更认筹号“A**/B**”并短信通知。
认筹资料审核不通过,备注说明后回退至客户手机端,手机认筹状态由“待审核”变更“回退”并短信通知。
第2种
待派号(老用户资料无修改,等待开发商审核认筹金状态。)
短息提示:您本次参与的项目刚需/非刚需认筹,正在审核中请耐心等待反馈结果。
第3种
认筹号(老用户资料无修改,认筹金审核通过,直接分配认筹号。)
短信提示:您本次参与的**项目刚需/非刚需认筹,获取的刚需/非刚需认筹单号A**/B**,请关注该项目后续流程。即为认筹成功。
第4种
不具备资格(以下情况参加认筹时会自动提示,无法提交资料。)
(刚需:查到住房记录的客户/已在其他项目先过房的客户;)
(非刚需:外地户籍查到住房记录的客户/本地户籍已在其他项目先过房的客户;)
短信提示:
第5种
回退(认筹资料审核不通过)
手机短信提示:您本次参与的**项目刚需/非刚需认筹,资料审核不通过,请登陆在线认筹进入参与项目查看回退详情,及时在认筹期间内补充完善资料,以免影响认筹,咨询电话28681003。
手机界面显示:回退(点击查看详情查看被回退详情)
认筹资料被回退后的客户,可以根据回退备注详情,在认筹期内补充完善认筹资料后,重新认筹。
注:
认筹回退的,补充完善资料后提交,提交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前提交有效。因认筹人数报名多的原因,开发企业未能在报名期间及时审核到位应延长审核时间,若出现回退情况的,允许认筹人一次机会按照提示的回退信息结合人工电话咨询情况补充完善认筹资料再自行提交。
07
摇号中签结果推送与接收
摇号结果录入系统确认无误提交政府端审批通过后,由企业端将摇号中签结果按轮次推送至客户手机端,手机端在线认筹个人中心已参与项目界面显示中签结果,同时接收到手机短信通知。
04
PART
关于摇号
认筹成功的客户即可参与摇号,一般摇号时间为认筹一周后开始摇号,现场摇号可以在参与项目的公众号看到直播链接,摇号中签结果会在手机端在线认筹个人中心已参与项目界面显示中签结果,同时会有手机短信通知。
摇号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信息:
1. 摇号按照刚需客户和非刚需客户分开摇号。
2.刚需中签户数按照60%比例刚需房源数量的1.3倍进行摇号(最后一轮摇出的号码若超出1.3倍的量也均予以认定为中签号),若刚需认筹客户和非刚需认筹客户数量小于对应房源数量值的1.3倍,只需摇完认筹客户即可终止摇号。当摇取的刚需客户认筹户数小于刚需房源数量时,则剩余出的房源划入非刚需房源,此时,非刚需中签户数按照对应的非刚需房源数量的1.3倍进行摇号。
3. ①若认筹客户数量为两位数,则只需摇出个位数,十位数无需摇取(自动按0-9匹配),认筹单号十位、个位与之相同的客户并属于有效号码为该组次的入围中签号码。如个位数摇取号码为“5”,则05、15、25……95为中签号码,但如果认筹单号码最大值仅为50号,则55、65、75、85、95为无效号码;
②若认筹客户数量为三位数,则只需摇出百位数、个位数,十位数无需摇取(自动按0-9匹配),认筹单号百位、十位、个位与之相同的客户并属于有效号码为该组次的入围中签号。如百位数摇取号码为“1”,个位数摇取号码为“5”,则105、115、125、135……195为中签号码,但如果认筹单号码最大值仅为150号,则155、165、175、185、195为无效号码。
当百位数的最高值在“1-2”区间,则对应的摇号机内应放进公证处认可且同等规格、型号、质量的摇号球3倍数量;百位数的最高值在“3-4”区间,则对应的摇号机内应放进公证处认可且同等规格、型号、质量的摇号球2倍数量;百位数的最高值在“5-9”区间,则对应的摇号机内应放进公证处认可且同等规格、型号、质量的摇号球1倍数量。
③若认筹客户数量为四位数,采取千百位同时摇取、个位单独摇取的方式,即摇号机分设为千百位及个位两台,其中千百位摇号机放入的号码最大值不超过认筹数量的千百位数,例如:认筹组数为4500组,则千百位放入的号码球为数值00、01、02、03….45共46个乒乓球,个位摇号机放入数值为0、1、2……9共10个乒乓球,认筹单号百位、十位、个位与之相同的客户并属于有效号码为该组次的入围中签号。如千百位摇取的号码为“16”、个位数摇取号码为“5”,则1605、1615、1625、1635……1695为中签号码。若认筹客户数量达五位数或五位数以上,按以上逻辑规则摇号。
4.摇号过程当中,若后续摇出相同号码,则第二次摇出号码视为无效批次;
6.中签客户不得更名,包含直系亲属关系也不得更名,合同签订名称须与认筹及中签客户姓名一致(夫妻可增减名),否则不予签约并可依据客户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条款处理;
7.摇号过程中出现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当组中签者无效,其余已摇出的号码有效。
0 5
PART
怎么选房
在争分夺秒的“选房”环节,若有幸被“摇中”的客户要如何选房呢?这也是一个实打实的技术活!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要事先对房源、价格、产品事先有充分了解
2、根据自己的排位(尤其是排位靠后的),多选几个备选方案,省的一进去看到自己心仪的被选走后手忙脚乱
3、测算好自身的资金承受力,切勿盲目选房
4、熟悉选房的全流程,做到心中有数!
01
高层次人才选房规则
1、已申请的高层次人才凭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签到区”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在认筹系统标注为缺席状态。签到后按高层次人才排序顺序号对应填写标有顺序号的《选房确认单》,确认完毕后,对应每组1名客户进入“等候区”;
2、选房开始,主持人根据高层次人才排序顺序进行喊号,喊号3次后,若未及时进入中签等候区的客户则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3、选房客户按高层次人才排序顺序进入“选房区”,选房时间为1分钟,全程由置业顾问陪同跟单。选房现场将设置计时器,计时器1分钟时间到,则该组选房活动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源或自动放弃选购房源,其选房资格失效,引导从出口处离开选房现场,不得在选房现场逗留。选到房的客户,则按照选房流程进入下一环节办理相关手续。所有高层次人才房源选完后将终止选房。
4、选房客户通过认筹系统的楼盘表确定房源,由项目工作人员确认提交。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并在选房区认筹系统界面和等候区的公示的选房实况界面展示。
5、所有参与选房的高层次人才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则按照先刚需后非刚需的顺序,回归公证摇号流程。
注:
1、参与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批次公证摇号销售;若因房源不足未参与选房的,可以再参与同一项目同一批次刚需认筹摇号。
2、选中房源后又放弃的,半年内不得参加中心市区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含高层次人才购房及公证摇号购房)。
3、选中的房源不得转让、更名、增减名(夫妻除外)申请人、选房人、网签备案的购房人须完全一致。成功入围购房顺序名单(按房源套数的13倍生成)的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实用人才应按要求、按时出席选房现场。无正当理由缺席3次的,半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与高层次人才及产业实用人才刚需购房。
4、选中房源后又放弃的,在解除购房手续后,按申请人名单顺序递补,递补后仍无人认购的,房源由项目自行销售:无递补人员由项目自行销售。
5、申请购房的高层次人才要对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负责,选择按揭贷款分期付款方式的,须自行提前查询征信情况,确保符合贷款条件;若无法贷款的,须全额付款。
6、高层次人才刚需购房应在泉州市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12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02
刚需/非刚需线上选房规则
一、线上选房流程图
二、线上选房流程
(1)摇号中签客户购房人妥善保管好认筹系统账号及密码,选房时根据认筹时的账户和密码登陆《泉州市商品房销售监管系统》(通俗名称为“认筹系统”)进行系统签到并操作选房。账户套录操作视为本人操作。若认筹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2)摇号中签客户系统签到成功后,进入选房界面轮候,轮候期间可通过手机端界面观注房源楼盘动态(请实时刷新手机页面获取最新动态信息)。同时,摇号中签客户可同步进入项目微信公众号,进入“选房直播"观看选房现场直播(选房进程以手机实时刷新为准)。建议使用两部手机或一部手机一部电脑进行操作(一部用于选房操作,一部用于观看选房现场直播),并保持手机、电脑电源充足,网络信号稳定。
(3)摇号中签客户根据认筹系统界面提示的“第*轮认筹号A***/B***选房开始,倒计时*秒”进行选房对应,对应选房人请在90秒内进行选房操作确认提交,若手机卡顿无法确认请刷新后再试。选房成功,系统将提示“选房成功”,同时推送至客户手机端界面。
注:
(1)本次线上选房通过《泉州市商品房销售监管系统》(通俗名称为“认筹系统”)全程线上运行,摇号中等刚需客户和非刚需客户分开选房,刚需客户选房环节结束后的剩余刚需房源自动转入非刚需房源,供中签的非刚需客户选房。中签的刚需客户不能参与非刚需房源的选房。
(2)选房采取中签号一个一个选的方式依序进行,选房的顺序按照摇号产生的轮次(同批次摇出的号码由小到大)排序,每人系统选房操作时间为90秒,选房人应提前做好房源选择预备工作。
(3)每个中等客户房源选定结果均会在"认筹系统"界面端和选房直播现场大屏幕展示,线上选房结果一产生,不得更改。
(7)购房人在成功选房后,应于选房次日起3日内向开发商指定账户缴交购房定金,并备注房号、姓名及款项性质(例如:1#1001张三购房定金),有关后续购房流程办理由开发商与购房人对接,购房流程办理应符合防疫要求,若未在本方约定时间内向开发商缴交购房定金,即视为客户放弃本次选房结果。
0 6
PART
弃选/未中签客户认筹金何时解冻?
弃选/未中签客户认筹金一般会在一周内自动解冻,并且会有短信提醒,解冻后记得查询余额,确认已解冻。弃选/未中签客户依旧可以继续下一次的认筹。
注:本文信息整理时间为2022年2月,如有变动应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如有侵权请您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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