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改革委11月7日发布的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有关事项,竞价组织分类区分海上光伏、其他新能源两种技术类型。海上光伏竞价场次有效申报项目少于5个(不含),不开展出清。从本次起算,有效出清的海上光伏单独分类竞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
机制电量总规模46.3亿千瓦时。其中,海上光伏14.5亿千瓦时,其他新能源31.8亿千瓦时。申报充足率125%,单个项目电量申报上限为90%,执行期限12年。
竞价上下限:海上光伏上限为393.2元/兆瓦时,其他新能源上限为357元/兆瓦时;下限统一为160元/兆瓦时。
详情如下:
关于福建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竞价主体
二、竞价平台
(二)分布式光伏项目及竞价代理商通过“网上国网”App或“95598智能互动”网站新能源竞价专区申报,“95598智能互动”网站网址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三、竞价工作程序
(一)竞价信息及资料申报(11月11日-11月17日)
竞价主体需在11月11日8:30至11月17日24:00期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竞价平台申报并提交有关资料,未按期填报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提交资料包括:
1.资质材料。竞价主体按照项目性质或类型(集中式、分布式、已投产、未投产、是否代理等)分别提交资质材料,竞价主体对所申报信息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竞价组织分类。本次竞价区分海上光伏、其他新能源两种技术类型。其中:海上光伏指的是纳入福建省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且项目用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光伏电站项目。
(二)竞价资料审查(11月18日-11月23日)
11月18日-11月23日开展竞价材料审核工作。其中:
1.11月18日至11月19日完成竞价资料初审,未通过初审的项目,说明未通过原因,集中退回修改。
2.11月21日24:00前,收到资料退回的竞价主体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未重新提交,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3.如需修改纸质保函,请重新提交修改后的保函扫描件,须在23日前寄出原件。
4.11月23日完成竞价资料复审。竞价主体重新提交后仍未通过审核的,取消本次竞价资格。
(三)竞价审查公示(11月24日-11月28日)
项目申报材资料审核结果由电网企业负责通过“新能源云”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审核的项目名单在进行公示。
(四)竞价出清(11月29日)
(五)竞价结果公示(12月1日-12月5日)
价格出清结束后,由电网企业负责在“新能源云”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对出清的项目名称、机制电量、机制电价等信息进行公示。
(六)竞价结果公布(12月8日)
公示期结束后,竞价结果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新能源云”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等平台公布。
(七)差价结算协议签订(12月9日-12月31日)
(八)退还履约保函
(九)有关提示
四、咨询服务
系统技术支持(集中式新能源、分散式风电):徐少秋13306936573
系统技术支持(分布式光伏):可联系项目所属供电公司,具体见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