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汽车消费税计税模式改革分析燃油税制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二、我国现行汽车消费税计税模式有待完善

(一)以发动机排量作为汽车消费税计税基础已渐露不适宜行业发展需求的迹象

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动机已不是决定汽车油耗的唯一因素,整车重量和外形等也逐渐成为汽车油耗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发动机排量和整车外形基本一致时,汽车油耗与汽车重量基本成正比关系。例如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技术在我国已普遍推广,该技术可以让同一排量发动机输出相差1倍左右的动力。通过采用增压技术,1.5L排量的增压汽油机(以下简称“1.5T”)输出的动力可以达到2.0L、2.5L、3.0L排量的自然吸气汽油机动力指标,该指标反映到消费税上则表现为排气量1.5L、2.0L、2.5L、3.0L的税率分别为3%、5%、9%、12%。因此,生产、使用1.5T的发动机可以避免缴纳2.0~3.0L三个排量档位的额外消费税。但是,1.5L自然吸气汽油机实际上可以搭载的整车重量在1200kg左右,1.5T上述动力变形机型可搭载的整车重量在1500~2000kg,后者的耗油量将比前者多1.5~4.0L/100km。因此,仅依据发动机排量来征收消费税,有可能会出现实际尾气排放量与汽车消费税本身所要达到节能减排目标有所偏离的情况。

(二)消费税政策制定有待更紧密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规定,纯电动汽车包括了增程式电动汽车。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汽车消费税规定中,仍以发动机排量作为唯一征收标准,而且我国《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未单独设置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税的征税标准。具言之,乘用车均需按照发动机排量分级征收消费税,即没有发动机的纯电动汽车自然不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内,而对于还保留发动机的新能源汽车而言,则需要与燃油乘用车按照统一的征收标准缴纳消费税。由此可见,在我国尚未单独对新能源汽车设置消费税征收标准的情况下,国家对应用清洁能源等新技术的电动汽车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相较于传统燃料汽车而言,增程式电动汽车的市场份额在不断增加,其对节能减排作出的贡献同样不容小觑。以汽车全生命周期行驶15万km计算,增程式电动汽车在全生命周期内碳排放量为250.22g/km,传统燃油汽车的碳排放量为360.91g/km。由此可见,与传统燃油汽车相较而言,增程式电动汽车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和燃油经济性,在降低出行成本的同时能减小环境污染。鉴于消费税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事项,新能源汽车领域内的消费税征收标准在现时并未有所改变,因此我们期待在未来的税制改革中能够通过新的消费税制刺激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研发,突破掐脖子式的关键技术。

三、关于改革汽车消费税计税模式的建议

(一)汽车消费税应以车辆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值作为计税基础

从域外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德国政府分别于2009年、2012年和2014年对汽车所有权税(购买环节征收的汽车税)进行了改革,确立了以CO2排放量为税率划分标准的汽车税收体系。此外,在设计汽车税收制度时强调多环节、多层次的立体式管理机制,即在购置、保有和使用三个不同阶段的税收各有侧重。[1]在我国当前“碳达峰、碳中和”这一目标纳入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时期,应当以科学、严谨、审慎的态度和以节能减排为导向推进汽车消费税改革。结合国内实践基础,建议借鉴国外将碳排放量作为税率设计依据的经验,以车辆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值作为消费税计税基础。为增强碳减排的政策效果,还可综合考虑发动机排量、碳排放量、油耗等因素,对小排量、低碳排、低油耗车型实行轻税政策,对大排量、高碳排、高油耗车型实行重税政策,从而提高税制设计的科学合理性,充分发挥税收激励节能减排的作用。[2]

作者简介:兰健,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澳门大学博士后。

[1]参见李香菊、祝丹枫:《“绿色经济”视角下汽车消费税的政策效应》,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9卷第5期,第21页。

THE END
1.豪华小汽车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豪华小汽车在生产和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汽车税目下增加超豪华汽车一个子项。征收范围(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车子目中的超豪华车。 对于超豪华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10%。 向消费者销售超豪华车的单位和个人是https://m.yoojia.com/wenda/986317.html
2.超豪华小汽车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超豪华小汽车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https://www.niuacc.com/zxhysc/128795.html
3.财政部: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消费税新闻频道财政部、国税总局昨天发布通知称,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环节再加税10% 通知指出,将在“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https://news.cctv.com/2016/12/01/ARTIqrWosHe30yhfnE0s9y94161201.shtml
4.我国消费税基本情况消费税是对过度消耗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商品(如汽油、柴油、汽车、轮胎),过度消费不利于人类健康的商品(如烟、酒)以及只有少数富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商品(如贵重首饰)等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作为一个政府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而且征收力度在逐年加大。目前消费税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http://www.mof.gov.cn/zhuantihuigu/zhongguocaizhengjibenqingkuang/gerensuodeshuizi/200908/t20090825_198372.htm
5.消费税改革前瞻现状:目前消费税的征收主要集中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即“生产地原则”。 改革方向: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从生产或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即“消费地原则”。这样将使税收与消费行为发生地更加匹配,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 实施难度:征管技术要求较高,且部分税目(如烟酒)的征收环节后移条件暂不具备,但汽车和成品油消费http://www.xajkgroup.com/index.php?a=show&catid=45&id=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