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哪些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包括以下几种: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收回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仅限卷烟)、零售环节(仅限金银首饰)。因为专卖店销售汾酒属于零售环节,而零售环节缴纳增值税的仅限金银首饰,所以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超豪华小汽车在此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4、批发环节。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是许多国家常见的一种税收政策。消费税是指针对终端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是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收额外的税费,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同时调节市场经济。

以下是关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6个要点:

1、税收范围:

消费税通常征收于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环节。商品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消费品、奢侈品、汽车、家具等各类商品。服务方面,涵盖了旅游服务、餐饮服务、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

2、税率差异: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消费税的税率设置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消费税的税率会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税收政策的目标进行调整。例如,一些国家可能对奢侈品征收更高的税率,以限制高消费行为,并增加税收收入。而一些生活必需品可能会享受较低的税率或免税。

3、税收形式:

消费税可以以附加税的形式征收,即将税款直接加在商品或服务价格上。也可以以内部税或增值税的形式征收,即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纳税款差额是销售额和购买成本之间的差额。

4、纳税义务:

零售环节征收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通常由销售商承担。销售商需要收集、记录和报告销售数据,并计算应纳税款。纳税义务也可能扩展到服务提供商,他们需要对所提供的服务计算和缴纳消费税。

5、税收管理:

6、社会经济影响: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政策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一定影响。消费税的引入可能导致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上涨,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和消费行为。一些人认为,消费税对于减少非必要消费、鼓励储蓄和投资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过高的税率可能对低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具体包括: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护肤护发品;

5、贵重首饰;

6、鞭炮、焰火;

7、汽油;

8、柴油;

9、汽车轮胎;

(10)摩托车;

(11)小汽车。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如下: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优惠,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别消费税,为调节消费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由消费者直接负担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法,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在各国开征亦较为普遍,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日制定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两个法律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消费税共设置15个税目,就是说有15个征收范围。分别是烟、酒及酒精、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这些分类的税率如下

一.烟

1.卷烟

1.1甲类卷烟56%+0.003/支

1.2乙类卷烟36%+0.003/支

1.3批发环节11%+0.005/支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20%+0.5/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240/吨

3.啤酒

3.1甲类啤酒250/吨

3.2乙类啤酒220/吨

4.其他酒10%

三.高档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1.52/升

2.柴油1.2/升

3.航空煤油1.2/升

4.石脑油1.52/升

5.溶剂油1.52/升

6.润滑油1.52/升

7.燃料油1.2/升

七.摩托车

1.气缸容量250毫升以内的(含250毫升)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10%

八.小汽车

1.乘用汽车

1.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1%

1.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1.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1.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1.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1.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1.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3.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高档手表20%

十一.游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三.实木地板5%

十四.涂料4%

十五.电池4%

消费税纳税地点有哪些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工业企业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代收的税款;

3、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THE END
1.豪华小汽车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豪华小汽车在生产和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汽车税目下增加超豪华汽车一个子项。征收范围(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车子目中的超豪华车。 对于超豪华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10%。 向消费者销售超豪华车的单位和个人是https://m.yoojia.com/wenda/986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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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消费税新闻频道财政部、国税总局昨天发布通知称,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环节再加税10% 通知指出,将在“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https://news.cctv.com/2016/12/01/ARTIqrWosHe30yhfnE0s9y94161201.shtml
4.我国消费税基本情况消费税是对过度消耗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商品(如汽油、柴油、汽车、轮胎),过度消费不利于人类健康的商品(如烟、酒)以及只有少数富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商品(如贵重首饰)等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作为一个政府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而且征收力度在逐年加大。目前消费税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http://www.mof.gov.cn/zhuantihuigu/zhongguocaizhengjibenqingkuang/gerensuodeshuizi/200908/t20090825_198372.htm
5.消费税改革前瞻现状:目前消费税的征收主要集中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即“生产地原则”。 改革方向: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从生产或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即“消费地原则”。这样将使税收与消费行为发生地更加匹配,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 实施难度:征管技术要求较高,且部分税目(如烟酒)的征收环节后移条件暂不具备,但汽车和成品油消费http://www.xajkgroup.com/index.php?a=show&catid=45&id=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