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2014年5月1日施行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2018年6月15日条款修改

详见公告

2020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2020年1月8日条款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同时废止。

202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2024年12月27日条款修改

四、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现将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

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税务机关应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二、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

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各省税务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

对增值税发票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税环节。

(一)以下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人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纳税人需要即时办理: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类的纳税人;

2.地市税务局确定的纳税信用好,税收风险等级低的其他类型纳税人。

(二)上述纳税人2年内有涉税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录,或者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立案稽查的,不适用本条第(一)项规定。

(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限量限额管理工作,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立高效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税务机关在做好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高效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设立风险防控指标,加强日常评估及后续监控管理,提升后续监控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跟踪分析纳税人发票使用及纳税申报情况。对纳税人发票使用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重新核定发票限额及领用数量。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

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发布本公告。

二、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

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目前纳税人领用发票前,需通过验旧供新程序,凭发票开具清单及已开具发票的最后一份存根联办理,此项工作用时较长,容易造成办税大厅排队现象,影响办税效率。税务机关应用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三、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

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各省国税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目前的做法是,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但实际工作中,事前实地查验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办税效率。全国一般纳税人中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企业占全部使用户数的70%以上,该项措施可惠及大部分一般纳税人。

四、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取消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的程序,减少办税环节。

五、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全国范围的推行,实现了税务机关通过系统对红字专用发票进行监控管理的需要,不再需要纳税人将发票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六、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

为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解决目前发票领用工作环节多、办税效率不高的问题,我们将对增值税发票领用实行分类分级规范化管理。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类的纳税人;

2、地市国税局确定的纳税信用好,税收风险等级低的其他类型纳税人。

THE END
1.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https://www.sc.gov.cn/10462/10778/10876/2025/1/21/d9abddb3af344dba96a7fe7b971a955b.shtml
2.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月的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应于2014年2月24日前携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原在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除不再报送营业税申报表及附表外,其他资料继续报送。 https://law.esnai.com/do.aspx?action=show&lawid=140944
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2023-04-04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http://www.canet.com.cn/zhejiang/807367.html
4.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4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现就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 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https://www.360docs.net/doc/03ca1d9f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39.html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https://www.shui5.cn/article/bc/54541$4.html
6.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1999年10月31日)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2000年6月21日)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年) https://www.gaodun.com/cpa/1147237.html
7.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重大事项1、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5.80 元/股。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 施的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发行价格调整为 5.70 元/股。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每 10 股派http://wap.stockstar.com/detail/JC2015072900002795
8.12366热点问题解答(全文)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重庆是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一款规定,我市农村居民以及“农转城”人员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从201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存量房以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时间为准;增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https://www.99xueshu.com/w/qrzvi1sjinpy.html
9.解读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17页)解读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doc 16页内容提供方:小屁孩 大小:27.51 KB 字数:约1.17万字 发布时间:2020-05-31发布于安徽 浏览人气:410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https://m.book118.com/html/2020/0531/8043022021002114.shtm
10.头条文章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634640860775252614
11.不一样!不一样!3%减按2%减按1%减按0.5%,5%减按1.5%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13210
12.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424号公司公告唐人神: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424号)之反馈意见回复2016-04-0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424 号) 之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本公司”或“公司”)收到https://q.stock.sohu.com/cn,gg,002567,2187611910.shtml
13.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1]25 号) 1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财会[2012]19 号) 17 .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 财会 [2012]24 号) 18 . 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2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 财会 [2012]25 号) 19.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6 号(财会[2014]1 号) http://www.360doc.com/document/23/1227/17/46801627_1108990424.shtml
14.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安徽招聘信息安徽事业单位招聘01-25[公务员考试]2025年陕西省统一录用公务员6823人考试公告 01-25[公务员考试]202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10691人公告 01-24[医疗卫生]2025宣城市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21人公告 01-24[国企]2025年国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名公告 https://ah.off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