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买进口车被指"人傻钱多"不卖高价白不卖
近日关于“中国车价全球最贵”话题的讨论不绝于耳,而中国的进口车价,尤其是豪车价格高出国外成倍乃至数倍已是不争的事实。日前,知名汽车营销专家,原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总经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分会副会长苏晖做客中新网汽车频道视频访谈时表示,进口车价高不能光怨经销商,消费者也有责任,消费高价进口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面子问题,经销商的心态就是既然加价多少消费者都愿意买,那不卖高价白不卖。这种奇特的消费行为助长了进口车三倍、五倍的价格。
进口车价高别光怨经销商消费者有责任
对于国内进口车价高的原因,苏晖表示,进口车价格包含制造商、总代理商的成本、费用、利润,以及一系列关税、消费税、增值税、3C认证税等一系列税,车辆出库到店,还要加上经销商的费用。此外,汇率对车价影响也很大。上述因素相加,使一辆进口车拿到4S店的市场价格变得非常高。
不过苏晖同时表示,除了上述原因外,消费者的盲目热捧也推高了进口车价。苏晖举例说,一辆奥迪Q7,2010年时托关系都很难买到,甚至要加价20万、30万。一辆售价298万元的顶配路虎览胜,2011年更要加价至少60万到70万,这样加价自然就把车价推得非常高,利润就不只是两倍的问题,可能是三倍、四倍的问题。
富二代拆迁户推高车价人傻钱多不卖高价白不卖
苏晖表示,消费高价进口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面子问题。比如买路虎这样的车,并不一定是他喜欢高端的越野车,而更多是爱面子。此外,也要看谁在买这种高端车。路虎、法拉利、保时捷这些高端进口车大多是私营企业家、富二代在大量消费。还有一种,近几年以北京为例,2010年,北京的豪华车有50%被拆迁户买走了,因为很多拆迁户,比如大兴修建机场,就会给他们一大笔拆迁费,这也促成了他们消费的畸形。
苏晖说,经销商就是这种心态——既然我加60万,你还得托关系买,加多少你都愿意,那我不卖高价白不卖。这种奇特的消费行为助长了进口车三倍、五倍的价格。苏晖说:“说中国进口车之所以价格那么高,有一句话叫”钱多人傻“,非常形象地反映出国内消费高端进口车的人的心态,你助长了这种高价格,成倍价格的进口车的市场,如果我们冷静下来,能够客观消费,价格也抬不了这么高。”
汽车流通协会未配合发改委调查车企垄断但垄断的确存在
近日有媒体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正配合发改委,对各品牌汽车的售价数据进行收集,以确定车企是否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苏晖对此说法进行了否认,称流通协会内部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
苏晖称,发改委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进行调查,这件事不符合实际。他表示,这不是汽车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的行为,而是属于政府之间的行为,应该由发改委亲自操作。如果发改委要委托调查,一定是由政府发言人公布这个事情。苏晖表示,到目前为止,从官方网站,从各方面没有查到有关的信息,而且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内部对此也并不认可。
但他同时表示,中国的汽车行业长期以来确实存在垄断行为。
苏晖说,中国车市的垄断现象最早从上海大众开始合资生产桑塔纳开始,到现在合资车占到国内汽车市场份额60%就一直存在,在进口车领域也是一样,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只是有些时期由于市场的原因表现不太明显,但近两年表现得比较明显。
消费者保护法规太软弱买车前是上帝买车后是“孙子”
对于国内频繁出现汽车维权纠纷,甚至豪车也出现维权难问题这一现象,苏晖表示,与国外有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法相比,国内的消费者保护制度非常弱。只有法规的条文,而没有执行的技术和保证。苏晖说,制造商、经销商都必须遵守法律,而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出了问题不能把责任先推到消费者,消费者找消协投诉,找媒体曝光。苏晖表示,他经历过很多豪华车消费纠纷,消费者就算投诉了,经销商也解决不了,完全无视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苏晖认为,不管是中国的经销商、外国的制造商,还是外国的总代商,都必须服从中国的法律,否则就不能在中国卖。“中国现在这么大的市场,这么大的消费群体,腰杆为什么硬不起来?我觉得应该让他们腰杆硬起来,你硬不起来,消费者就投诉无门,解决不了。所以经销商有恃无恐,出了问题,他就推到制造商,制造商说这是你的事,因此我对中国实行三包信心不足,如果我们还是这种腰杆,法律还是这样软弱,推出了以后,仍然会加剧消费者解决问题的困难”。
苏晖说:“中国制定法律法规的部门,制造商的板凳不能坐,代理商的板凳也不能坐,经销商的板凳也不能坐。如果你坐在制造商的板凳上,自然你的态度,你的法规条文,就倾向于制造商,那消费者权益很难很难维护。”苏晖认为,中国汽车经销商最应该跟国际接轨的不是价格,不是品牌,也不是营销,而是售后服务的理念、形象和决心。“国外的消费者真正是上帝,我们国家的消费者,没掏钱以前你是上帝,掏钱以后,你就变成孙子了,你得求他,怎么怎么办。这种风气不转,或者经销商不把卖车赚大钱变成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上来,我们是做不到汽车强国的。”
中国车价最贵岂能只怪“人傻钱多”
好面子、讲排场,是国人的普遍心理。对于一些人来说,不管是否真的喜欢高端越野车,也要买一辆路虎来充充面子。这种消费心态固然不可取,但问题是消费者愿者上钩,厂家和经销商就可以趁火打劫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即使按照最高税率计算,进口车在华销售价格也不应超过国外市场的两倍,但市场上很多产品动辄是国外的三五倍,如此坐地起价显然违背了“价格合理”的公平原则。
同时,进口车暴利,也折射出现行管理政策无法适应市场。业内人士指出,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随着近些年进口汽车贸易量激增,政策弊端凸显。一些品牌厂商利用政策漏洞,掌握了行业主导权,使其获得垄断地位并牟取暴利。罚垄断是治标,完善政策才是治本。重新依据国际惯例,建立汽车贸易的自由竞争市场环境,应尽快提到议程上来。
此外还应看到,作为国内汽车产业的利益代言人,苏晖副会长抛出“人傻钱多”论,也不乏对一些消费者热捧进口车、冷落国产车的“嗔怪”。不过,正如国产奶粉不争气给了洋奶粉乘虚而入的机会,要想消费者不热捧进口车,还得国产汽车给力才行。对于进口车宰客,国内汽车厂家和协会不能摆出一副隔岸观火的姿态,而正视与国外汽车在外形设计、技术研发、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差距,做大做强民族品牌,用实力赢回消费者,同时也迫使进口车低下高傲的头颅。
理直气壮遏制进口车垄断暴利
从2013年8月18日起到2013年8月21日,各类进口车的利益代言人,已通过部分媒体和网络发起了一波抢先解析进口车3倍高价的“客观缘由”:一是进口关税高;二是中国人钱多、人傻、爱虚荣;三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一言以蔽之,进口车价高是中国市场的自然选择,怨不得外人。
税究竟高不高?进口汽车要征三道税:关税25%,增值税17%,消费税按汽车排量分7档,排量越大消费税越高(各国均如此),但即便是超大排量,最高消费税率40%封顶。就算按最高档税率计算,一辆进口车的最高应征税率也不足车价的1.5倍,与平均高出3倍的离谱车价相距甚远。何况,按现有税率对进口车征税,符合WTO关于汽车贸易的规定。
中国的富人普遍爱虚荣是事实,不少中高档进口品牌车常常卖到脱销也是事实,这两个因素的确对进口车卖高价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是,甭管有钱没钱,人们在买车时谁都不愿意挨宰当冤大头。
既然上述辩解很难让人心悦诚服,那么靠谱的原因只剩一条,那就是进口车生产厂家凭借品牌强势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事实的确如此——进口车生产厂家通过垄断销售渠道,强行规定国内4S店的最低零售价。哪家4S店敢违令降价促销,就以克扣“销售返点”、“销售奖励”及“停止供车”相威胁。
此外,由于品牌强势,进口车生产厂家还强行规定4S店的零售毛利只能是车价的5%。这一条对4S店也很致命——其维持高价的较隐蔽的内在机理是:毛利率是硬性的,若4S店擅自降价,等于直接减损自身的毛利所得。
还有一条原因更为隐蔽,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中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就是2005年颁行的《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在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后迟迟未作相应的修订,被进口车生产厂家钻了空子。
出台2005版的“办法”,其初衷是避免中国入世后,开放进口汽车市场可能带来的市场混乱和管理跟不上,以损害中国消费者利益。可由于国内缺乏管理进口车市的经验,事前深入调研国外进口车市如何管理尤其是教训研究不足,导致“办法”赋予进口车生产厂家或境外总经销商的经营权限过高、过宽。这些权限包括渠道最高控制权、定价权、零部件供应权、售后服务权以及对国内4S店的实际掌控权。结果导致国内4S店的零售定价权及其他各项经营权利完全被外方整体剥夺。国内4S店则整体沦落为外方的“低端打工者”。就此,国内汽车贸易的自由竞争因素,从始端到末端,被整体扼杀。
若说2005年颁行的“办法”漏洞多多系“刘姥姥上轿头一回”。可接下来匪夷所思的是,随着2008年《反垄断法》颁行,2005年版“办法”的诸多规定明显与《反垄断法》相悖,可时至今日,在长长的5年间,“办法”的修订却始终未被有关部门提上日程。
讲法理,也讲国际汽车贸易通行规则,此时遏制进口车垄断暴利犹时未晚,尽可理直气壮进行。但令人唏嘘的教训也再次警示政府和社会,构建法制化的市场经济秩序,立法固然必须,但许多时候依据新颁行法律及时修改和增补原有的行政监管规章同样刻不容缓。
【启示与思考】
进口车价所以畸高,是否存在由“面子问题”催生的“钱多人傻”原因?老实说,这一问题一定程度上确实客观存在,也确实是助长进口车价的一个重要消费心理背景。
但尽管如此,面对进口车的垄断高价,简单强调“消费者也有责任”,甚至将之主要归咎于消费者“钱多人傻”,显然又并不合理。因为首先,应该看到,好“面子”的主观非理性消费心理固然是原因之一,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也更重要的客观现实背景。这主要体现在,以目前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水平,在高端乘用车领域,除了选择进口车,他们其实并无其他更好的消费选择。如据社科院最近发布《中国产业竞争力报告》,“中国汽车产业核心技术的严重缺乏制约着中国汽车产业由低端化向高端化方向发展”。而在这种“低端化”的产业背景下,富裕阶层要想在国内合法购买高端汽车,唯一选择显然只能是进口车。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汽车这种商品根本不可能免税入境,国内富裕阶层消费者在购车上也完全可能选择“海外消费”。如据日前发布的《2013中国免税报告》,“中国游客2012年在境外花费了1020亿美元,只有20%的中国消费者愿意在中国大陆购买奢侈品”。这实际也就是说,中国富裕阶层消费者即便确实“钱多”,但并不真正“人傻”,他们之所以愿意在国内购买包含高额税负和垄断暴利的进口豪车,更主要是因为他们别无其他选择。
进一步,必须清醒意识到的另一个重要事实还有,因“面子”而热衷购买进口豪车这种奢侈品,固然是一个值得检讨批评的问题,但相比进口车垄断高价,二者又完全不是同一个层面和性质的问题。若不考虑公车采购问题,前者显然主要只是一个个人权利自治范畴内的消费方式和道德风尚问题,而后者则根本是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垄断违法问题。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而目前我国的进口豪华车,除了正常税费,仍被厂家动辄加价几十上百万,并严格限制经销商低价卖车,无疑明显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这种事实背景下,将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让道德上的“面子问题”遮蔽法律上的“垄断问题”,不仅用前者来为后者辩护,甚至让前者为后者埋单,显然既不客观合理,更不公允厚道,既无助于厘清“进口车高价”的真正成因,更不利于彻底解决这一“高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