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市监发〔2024〕5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认证机构未能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
(二)获证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仪器设备未及时进行检定校准,未能进行有效的设备维护保养,缺个别检验检测设备及部分检测设备检定(校准)机构的能力评价资料。
2.制定的管理体系文件不规范、不严谨,内容不全。如电动自行车装配作业指导书未规定对车载充电器进行如何固定的工艺要求,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检验基准书未规定对侧回复反射器的型号规格。
三、处理建议
(一)对未能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实施有效跟踪调查的认证机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发函至认证机构,要求认证机构加强对获证组织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若其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认证机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要加大对认证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在本辖区内的认证活动要持续跟踪监督检查,增加监管频次,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分类监管,必要时要采取行政约谈、提醒告诫、情况通报等工作方式,向认证机构及时传导履行主体责任的压力,做到排查隐患、隐患整治全覆盖。要督促认证机构指导各获证组织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保持认证的有效性,提升认证的公信力,推动认证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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